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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器时代”的男性是如何逐步颠覆女性统治的?

2020-07-22 08:58阅读(63)

“石器时代”的男性是如何逐步颠覆女性统治的?:氏族社会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贯穿于整个新石器时代。大约在一万年前,人类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大约在四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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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社会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贯穿于整个新石器时代。大约在一万年前,人类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大约在四千多年前,母系氏族社会完全被父系所取代。

在氏族社会中,随着生产力和劳动分工的发展,存在了大约六千年的母系氏族社会逐渐为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那么男性到底是如何逐步颠覆女性的统治的?

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转变,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其整个转变过程是缓慢且不可避免的。这一转变过程的发生,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一、亚血缘群婚制向对偶婚制的转变

氏族社会的前期,婚姻制度由群婚制发展到血缘群婚制,再到排除血亲长辈和晚辈及血亲兄弟姐妹之间的亚血缘群婚制。这一时期的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母系血统成为认定血缘关系的唯一依据,亚血缘群婚也就衍生出了氏族社会。氏族一开始只能是以母系为主,即由一个女性祖先按照母系确定后代的血缘关系。

在氏族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发现氏族内部的人通婚产生的子女,没有与外氏族通婚生下的孩子健康。婚姻逐渐向外氏族发展,婚姻对象变小的对偶婚制产生。

对偶婚制的确立对男性的帮助很大。在原始社会中,男性繁衍后代上的功劳基本被人们忽视。在之前的群婚制下,人们普遍认为男性只是工具,与繁衍后代无关。

对偶婚制的确立使得女性选择男性的范围开始缩小,丈夫生活在女性氏族里,不论是主夫主妻之间的感情,还是丈夫与孩子间的关系,都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男性通过孩子外在特征,逐渐知道了他对生育的贡献,这刺激了他们独占心理。对偶婚制的出现,确定了生育活动中男性的地位,激发了男性争夺主导权的欲望。

二、生产力发展使得男性身体优势突显

原始社会生产力很不发达,这使得男性的身体优势并不明显。当时的人们是通过渔猎和采集野果来维持生存,男性体力上的优势根本无法与女性繁衍后代相比。

在母系氏族社会的晚期,由于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和生产工具的进一步改造,农牧业和手工业都有了很大发展。男性的身体优势和聪明才智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男性在生产中逐渐起到了女性无法与之抗衡的主导作用。对物质生活的贡献,提高了男性的社会地位。女性开始在物质上依赖男性,男性最终成为家庭的主宰。

男性是物质生活的主要创造者,他们对物品的支配权当然要比女性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身体优势更加明显,不断积累的财富巩固了男性的家庭地位。

三、战争的频繁爆发提高了男性的地位

氏族社会初期,最初的战争主要是为争抢女人。女性是母系社会的领导者,可以繁衍后代,在没有剩余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女性成了氏族间争抢的唯一生产物品。

男性是氏族战争中的有力武器,对于抢过来的女性,男性通常并不承认她们在本氏族的领导地位。这些被抢来的女性在新的氏族中,也就慢慢放弃了崇高地位。

随着时间的推移,氏族内的女性大都是男性通过战争抢夺来的。这些抢来的女性在心理上更加依赖男性的保护,女性的社会地位随着战争的频繁爆发而下降。

战争的频繁程度加强了男性在氏族中的作用,从而更快的提高了他们的地位。虽然战争并不是氏族社会转变的主导因素,但无疑也起到了巨大的催化作用。

综上所述,氏族社会中的男性在有了精神需求和物质基础,再加上战争的催化剂,男性取代女性的社会变革也就开始了。这种变革大约经历了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个步骤:随着男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偶婚制开始向从夫居婚制过度。女性从母系氏族中嫁到男方家里,从夫居是男性当家,女性依附,这是一个重大变革。

第二个步骤:随着婚姻制度的重大变革,男性积累的财产也越来越多,他们选择具有遗传血统和血缘的男性作为继承人,此时的血统和血缘地位已经超越了婚姻。

第三个步骤:以男性为主的家庭开始与母系氏族社会对抗,这一过程比较漫长。父系氏族向母系氏族的转变中会发生战斗乃至战争,而母系氏族的失败是必然的。

第四个步骤:父系氏族社会依靠宗法等制度来统治女性,这一过程的建立同样是缓慢进行的。男性为了婚姻和生活资料,必须严格按照父系的宗法制度来继承。

综上,从母系氏族社会转变成父系氏族社会的过程是漫长的,这种转变既是生理与心理所决定,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最终,男性逐步颠覆了女性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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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男性的经济地位逐渐提高,二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婚姻制度逐步确立。下面分开来说。

男性的经济地位逐渐提高

处于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由野蛮迈入文明的第一个社会阶段是“母系氏族”时期。顾名思义,这一时期女性为社会主导,男性属于从属地位。就出土的文物所反映的现象来看,这一时期有关生殖崇拜的文物几乎都是关于女性的。比如在全球各地出土的“女神像”,乳房、臀部等生殖器官都被人为刻意夸张突出。而同时期相关神话传说的主角也都为女性。

造成这一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女性掌握了当时族权繁衍生息的主导权。后代是否繁盛决定了族群是否能够延续,所以直接生育后代的女性被人尊敬。同时,女性从事的经济生产活动又向原始人类提供了主要而且稳定的粮食来源,决定了族群是否能够生存下去。

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原始人类的食物来源主要以果实采集、畜牧业为主,而这些领域的主要劳动力均为女性。同时,女性还掌握了纺织、制陶等生产技术,能为族群提供必备的生活物资,所以女性的经济地位非常高,这又决定了女性的政治社会地位。

而男性由于体力较好主要从事渔猎、原始农业,但受限于生产水平不高,仅靠原始石器无法通过渔猎、农业获得稳定的食物来源,所以男性在这一时期的经济地位不高,从属于女性。但随着文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原始人类能够制造并使用先进的石器、骨器、木器从事渔猎、农业生产,使其成为稳定主要的食物来源后,男性的经济地位稳步得到提高,逐渐成为主导,进而替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步入“父系氏族”阶段。

以家庭为单位的婚姻制度逐步确立

原始人类的婚姻制度在早期是非常乱的。最早的婚姻制度为“群婚制”,也就是不同族群之间同一辈分的男性女性可以群体结婚,男女之间没有固定的伴侣。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在极为落后的社会条件下,在排除近亲结婚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生育率。

这样就使得原始人类只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这种现象在我国许多神话故事都有体现,如西周始祖“弃”的母亲姜嫄就是因为外出踩了巨人的脚印后生下了弃。商朝始祖契的母亲简狄是因为吞下了玄鸟的卵而怀孕的。这种莫名其妙的怀孕生子情节,都是“群婚制”的体现。所以这些孩子们只能跟着母亲一块生活,这进而又带来财产的继承只能以母系血脉为主,再加上前面说的女性主导经济地位,所以“母系氏族”社会成为人类文明的第一个历史阶段。

不过随着文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杂乱的“群婚制”逐渐向较为固定的“对偶婚”转变。顾名思义,对偶婚就是不同族群之间一男一女固定搭配的婚姻制度。但早期的对偶婚并不稳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固定,而且男性属于从属地位。但随着男性经济地位的提高,生活物资的充沛,特别是私有制的产生,使得男性有了强烈的财产继承的意愿,而这必须建立在明确的“基因延续”基础之上,所以固定的一夫一妻对偶婚确立下来。此时,男性成为了家庭、社会主导,所以取代了“母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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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这个说法真是方谬,母系不等于女权!旧石器时代确实是母系社会,也是以女性为主导的社会形态,但是还谈不上女性统治,到了新石器时代这样的社会形态逐渐开始了转变,这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在对新石器时代墓葬的研究中,可以发现男性和女性陪葬陪数量基本相同。可以说在当时社会上受到尊重的人物,如氏族或部落的首领、巫师、英雄等,还是往往以男性居多。


在原始时代,人类以氏族为单位过着群居的生活,一般来说在氏族内部的母系或父系,只是人们区别世系、辈分的依据,而不是两个必然的先后继承的社会发展阶段。母系社会可以说是人类最早期的传统,因为雌性相对于雄性对家庭和后代有更强的责任心,性格方面也更保守和稳定。对于族群的生产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而后期的父系社会完全是因为男性依靠个体的力量强大打破传统。

什么是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就是以女性为核心的氏族继承制社会,在母系社会中,男子主要负责捕鱼、狩猎、防御野兽等工作,而女性要负责做饭,缝衣,养老育幼等工作。可以看的出来这个时期女性所发挥的职能比男性稳定而且更有意义,特别是女性承担着繁衍后代的重要作用,因此那个时期女性就是氏族的核心,她们受重视程度大大高于男性。


还有一点就是母系社会是外婚制,基本上子女都随着母亲。这个行为削弱了父亲对于子女的作用,可以说母系社会就是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社会里面以血缘为纽带形成的部落,而部落的首领又是他们的族长,这些重要位置都是由女性担任。

什么是父系社会?

大约在五千多年前人类普遍进入到父系社会,一个以男性为核心的氏族继承社会,男性取代了女性成为了社会和家庭里面的核心,拥有了更多支配的权利。同时因为父系社会形成后,社会生产力大大增加,导致出现了贫富分化和阶层分别,就的社会形态开始解体,逐渐形成国家。


在父系社会中,由于继承权和婚配权被男性占据,这也导致了男性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于是继承父亲位置的都为男性,女性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同时也开始产生了一夫多妻的现象,使得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被男性所挤压吞噬。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的根本目标是生存和繁衍,而女性担负起了繁衍种群的重任,男性则大多是附属品,是女性的保护者。因为繁衍的确定性和保护者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的女性占据了主要地位,也正是因为以血缘为纽带,使得女性族群发展日益壮大,而男性地位越来越不受到重视,从而奠定了女性在氏族中的核心领导力。


而人类由原始向文明转变之时,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农耕取代了采集,种群已经趋于稳定,不存在亡群灭种的危险,当人类生活富足时,才会出现了贫富的分化和阶级的对立。而因为这种对立逐渐演变为不同种群之间的争夺,而在争夺的过程中男性就显示出了女性没有的力量,逐渐男性在氏族中的地位得到了提升,这使得母系社会开始向父系社会转变。

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分别是氏族的两种社会阶段,生存阶段和文明阶段,也可以说是文明的进步导致女性地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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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之所以母系社会被替代最大的原因还是人口已经满足一个部落持续发展了,于是过河拆桥在部落的争斗中,女性起不了多大作用,这时候大家需要一个强大力量的首领来带领部落发扬光大。


母系社会,一个女子可以拥有很多丈夫,于是出生的孩子能确定的是母亲的身份,于是孩子是跟着母亲的姓氏。在神话传说中也有很多的体现,如后稷、神农、殷契这些出生传说被染上了神话色彩,这些远古名人出生的神话都没提及父亲,这反映了当时“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的特点。我国早期姓氏,如姬、姜、赢等都有女字,正是母系氏族制的体现。



约5500年至4000年前,母系氏族社会为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我国远古人类进人了父系氏族社会。“不落夫家”,是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时期主要采取的缓和措施,所谓“不落夫家”,就是新娘在婚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住在娘家,而不在夫家久住。只是到了逢年过节才回去夫家那里居住直至女子真的有了身孕才完全的住在夫家。这样也缓和了女方家庭因为失去一个劳动力的损失。但是女子一旦怀孕就是真正的成为了男子的附属品从此在家相夫教子了。


清人汪森《粤西丛载?蛮习》记载说:“怀远之夸,有瑶、侗、壮三种,又有伶、狚、苗三种,其情不甚相远。……凡娶妻不由媒妁,男与女答歌通宵已即去,非有身不肯为其家妇,至五年、十年不归。”

一些少数民族还在沿用这种“不落夫家”的措施,广西南丹县瑶族女子在嫁后一年内,大部分时间均住在娘家,只有在农忙季节和夫家有婚丧喜庆时,由夫家派人去接,才回夫家住几天,事后又回娘家。婚后期满一年,方才返回夫家居住。


连南瑶族自治县的瑶族女子在不落夫家期间,如患重病,娘家必须把她背至夫家。如病故,一切丧葬费用,概由夫家负责。习惯认为,嫁出去的女,生是娘家人,死是夫家鬼。




父系社会的崛起也是跟人口增加食物不能自给自足,于是食物必须靠男子们出去打猎,一些资源还必须依赖部落之间的战争才能拥有。从身体素质方面,很明显女性无法满足。因此男子地位的提高,全是仰仗于他们相较于女子强壮的身体。母系社会由于人丁稀少,只要男耕女织的生活就能满足家里人的吃喝。人多了欲望也多了,不仅要食肉,更要土地,以及其他资源,这些物品都需要靠男子去实现。


尽管母系制过度到父系制,女子们进行了长期顽强的抗争,却无法阻挡历史发展的潮流。经过反复较量,父系制最终确立了统治地位。其代价对于女子来说是残酷现实的,但毕竟是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目标的,因而对于整体而言是具有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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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经济原因。

之所以形成母系社会,是因为此时的经济发展几乎为零,部落人群的食物来源以采集果实为主,哪里有果实,什么时候有什么水果,都可以有经验可循,女性自然占据统治地位。

对应的,狩猎鱼获因为工具问题属于不稳定状态,男子在经济上依靠采集生存,在政治上自然就没有发言权。

新石器时代之后,原始农业出现。

稻谷约1.2万年历史,小麦约9000年历史,这些农业需要强壮的男性劳动力,又能形成相对稳定的粮食产出。

此外,金属冶炼技术出现。铜的应用,使渔猎收获更大。经济发展产生了剩余物资,原始商业也出现了,以物易物的模式需要强壮男子才能从事商业交换。

这三大原因,导致母系氏族社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男子稳定占据经济生活发言权,女子的果实采集也就居于次要地位,当然就会逐步形成父系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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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题主,这是个学术问题。我一门外汉的身份试着作答。

首先,男性身体优势逐渐展现

一般的说法,在母系氏族社会的晚期,在生产和生存中,男性身体优势得以充分的展示,女性身体逐渐显出了其劣势,无法再与男性抗衡,也无法起到以往的主导作用。对物质生产的贡献,让男性的社会地位得以提高,女性不得不开始在物质上依赖男性,男性渐渐成为主宰。随之而起的是,男性创造了物质生活,他们也便拥有了对物品的支配权。而不断积累的财富有不断巩固了男性的地位。

其二,战争提高了男性的地位

女性是母系社会的领导者,可以繁衍后代。在氏族社会初期,战争主要是为争夺女人,女性成了氏族之间争夺的最重要的生产物品。而男性在战争中孔武有力,而且,对于抢过来的女性,男性通常并不承认她们在原氏族的地位,在新的氏族中,她们不得不逐渐放弃了作为母系氏族的崇高地位,这样便让男性在氏族中的作用得以加强,也提高了男人的地位。

其三,男性在生产实践中逐渐展示出其聪明才智

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生产工具的进一步改造,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多为有着身体优势的男性来实现,而男性聪明才智便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其智力优势也不断提高了男性的地位。

其四,婚姻制度的转变,让男性赢得了主导权

母系婚姻制度,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由一个女性祖先按照母系确定后代的血缘关系,男性繁衍后代上的功劳基本上被女性所忽视。在群婚制度下,人们普遍的观点是,男性只是工具,与繁衍后代无关。在氏族社会发展过程中,婚姻逐渐也向外氏族发展,婚姻对象变小,男性在生育中地位逐步显现。而且,男性通过后代外在特征,也逐渐知道了男性对生育的贡献,让男性渐渐拥有了自信,更刺激了男性的占有心理。而偶婚制的出现,逐步确定了生育活动中男性的地位,让男性的地位不断提高。

或许因为以上4方面原因,男性逐步颠覆了女性统治。

再次感谢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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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统治这是一个谬论。男性体质优势,让男人更容易吃饱肚子,更好的保护自己,环境越恶劣,男性就比女性更优越。只有现代社会生产力发达,条件优越,才能男女相对平等。人人不一样,生来就不可能平等,同为人,有人生来富贵有人生来多诘,这是自然常态,人有宽心才不至于忧愁,为人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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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棠棣,一枚历史爱好者。欢迎大家【关注】我,一起谈古论今,纵论天下大势。君子一世,为学、交友而已!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如题所说的颠覆是指从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转变。

下面我依据现有的考古资料对这一转变进行说明!

距今大约四五千年以前,我国黄河流域、长江流城的一些氏族部落先后从母系氏族逐渐进入父氏族公社时代。地下考古材料,如黄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晚期、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等,长江流域的青莲岗文化、良渚文化和屈家岭文化等,都具体体现了这种社会变革。

一、父系氏族制的萌芽

1.母系家族的产生

中原的仰部文化和江南的河姆渡文化都是以原始农业为主要生产部门,农业技术已进展到耒耜耕种阶段。河姆渡遗址发现了大批骨耜,半坡、姜寨等仰部文化晚期地层中发现了大批石锄、石镰。



这些工具的出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力。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畜牧业由于有了饲料,也有可能发展起来。不过,从西安半坡所发现的饲养猪的骨骼看,绝大部分都是在幼小的时候宰杀的,这可能是因为饲料尚不丰富,无力长期饲养的缘故。可见,当时饲养家畜的经济价值还不大。

大汶口文化,家畜的饲养好像有所发展。大汶口遗址中出土了不少猪、鸡、狗的骨骼。9号墓还出土了一件红陶兽形器,体形肥壮、拱鼻张口,显然是猪形。这是家畜饲养较为普遍在造型艺术中的反映。

在母系氏族制度繁荣阶段,农业、畜牧业不断发展,促使当时的社会组织也不断地变化。仰韶文化晚期半坡类型遗址的墓葬出现多人合葬的新现象。在陕西华阴横阵村遗址还发现了大葬坑套小葬坑的集体埋葬制。

如1号大坑里面套5个小坑,每坑埋4至12具骨架,共44具。每坑都有随葬品。其他的多系单个合葬坑,以二次葬居多。合葬坑中一次葬死者或二次葬死者的头骨排列有一定的方向。这些现象肯定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意的安排。

墓葬习俗是和人们的现实生活相一致的。比如在氏族公社前半期,生产资料和财产是氏族公有。氏族作为当时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既是一个血缘集团,同时又是一个经济集团。全氏族成员在生产时共同劳动,共同占有产品,死后一同埋在公共墓地里。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氏族社会的民主生活。

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同自然作斗争的能力不断提高,过去需要整个氏族才能从事的生产活动,而今在较小的范围内就能够胜任了。为了便于生产,氏族内部便依照血缘的亲疏,自然而然地形成若干个小生产集团,这就是氏族内部划分成若干个母系家族的原因。母系家族作为一个共同生产、生活,共同占有财产的小单位,逐渐取代了氏族这样的大单位在这方面的职能。

华阴横阵村发现的氏族公共墓地中,在一个长方形大坑内套有5个或7个多人合葬的小方坑,每个小方坑中的成员,大概就是一个母系家族。整个大坑的成员可能是由几个母系家族组成的母系氏族。大坑、小坑内的成员只能包括共产制家族经济中的母系血缘亲属,即同胞姊妹、姨表姊妹等及其子女,以及她们的归葬的同胞兄弟们,决不可能是对偶家庭的合葬墓,因为这不合乎民族制度的根本法则。

共产制家族经济下的对偶家庭成员,包括一些始终属于别的氏族的男子,他们死后必须归养到自己出生氏族的墓地。所以,这些大坑套小坑的埋葬方式,仍属于母系氏族墓葬制度,小坑内的死者都是同一个祖母所生的后代,除了出嫁到别的氏族,回来归葬的兄弟们之外,其余都是生前同一个家族中的成员。这种家族的产生,意味着母系氏族制度开始走下坡路,并以缓慢的步伐向着父权制氏族制度前进。

2.父系氏族制的萌芽

仰韶文化时期,尤其是在它的晚期阶段,人们已从群婚过渡到对偶婚占主导地位的婚姻生活。这种松散的婚姻虽然还不具备夫妻独占性的同居,但已包含着一夫一妻制的萌芽。

当时子女已初步意识到谁是他们的生父,这就给以后的父系氏族制的产生打下了基础。马克思说过:“父权的萌芽是与对偶制家族一同产生的,父权随着新家族越来越有一夫一妻制特征而发展起来。



在华县元君庙仰韶文化遗存中,458号墓中为一男性老人,葬式为仰身直肢二次葬,骨架保存较好,墓椁较大,墓内有层台,用三至四层砾石砌成石棺。随葬品有尖底罐、钵、盂等。

这种较为庄重的男性墓葬,在仰韶文化遗存中是少见的。另外,在仰韶文化晚期还出现几座以男子为中心的迁徙合葬墓。这些都反映了当时父权的增长,可能是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迹象。

二、父系氏族公社制的确立

1.进入父系氏族公社的原因

大约从5000年前开始,我国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先后从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氏族公社时代。从现有的考古资料看,华东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前期还是母系氏族因素占主要地位,到中、后期便开始转变到父系氏族社会了。

在西部地区,马家窑文化还是母系氏族,到齐家文化就过渡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在长江中、下游流域,马家浜文化可能还是母系氏族,可是屈家岭文化、良渚文化大概已是父系氏族了。长城以北草原地带的细石器文化遗址,所出土的陶器在技术上比中原地区的原始,有的遗址根本就没有发现陶片。

那里的人们主要从事狩猎和游牧,可能较早进入以高级的畜牧业为主的生活。而高级畜牧业往往是以男子劳动占主要地位的。因之,我们推测细石器文化地区可能较早地进入父系氏族公社的时代。



母系氏族社会之所以转向父系氏族社会,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有了进一步发展,男子在农业和畜牧业劳动中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山东宁阳堡头龙山文化遗址墓中,凡尸体头部有装饰品的,大都是妇女,并且都随葬纺轮;反之,头部无装饰品的,大都是男子,多随葬农业生产工具。

又如山东泰安大汶口文化的120多座墓葬,凡头部有装饰品的,均随葬纺轮;头部无装饰品的,多随葬农具。1974年开始在青海乐都柳湾发现的马厂类型的氏族公共墓地,有成年男女的合葬墓,如32号墓等。根据对人骨性别的鉴定,已知男女性别的随葬物,53个男性中有45人随葬斧、锛、凿、刀等农具,只有8人随葬纺轮;而在31个女性中则有28人随葬纺轮。

从山东堡头、青海柳湾这些墓葬所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当时男女间在劳动上有了较明确的男耕女织的分工。男子在作为主要生产部门的农业和手工业中,逐渐成为主要的劳动力,而妇女则从事纺织和家务等次要的劳动。这与仰韶文化早期妇女主要从事农业,男子从事作为辅助经济的狩猎,恰成鲜明的对比。

男女生产劳动分工的变化,决定了男女社会地位高低的变化。

这时社会经济的主要生产者既然已不是妇女,她们也就逐渐失掉了过去那种崇高的社会地位,代之而起的是男子变成了社会的主宰。



从墓葬制度上看,仰韶文化时期那种迁移合葬基已经绝迹,群男合葬与群女合葬的习俗也消失了。这时流行的是单人埋葬制度,并出现了一对男女(夫妻)合葬墓,以及个别一男二女的合葬墓。这说明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雏形已逐渐出现。

2.进入父系氏族公社的考古证据

甘肃临夏秦魏家齐家文化的十余座成年男女合葬墓中,如95号墓、105号墓、124号墓等,右边是男性,仰卧直肢;左边是女性,下肢弯屈,侧身向着男子。在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发现一男二女合葬墓,如24号墓,男的仰身直肢居正中,女的侧身屈肢位于左右两侧,皆面向男子,当系一夫二妻的合葬墓。

青海乐都柳湾的原始社会墓葬里,也发现成年男女合葬墓。山东大汶口墓地有八座合葬墓。经鉴定,其中有四座为男女成年人合葬。这四座中除一座埋有三人(内有一儿童外,其余三座都是两人,皆为一次葬。男子居墓穴正中,女子却在扩出的长方形坑内(如一号墓),随葬品也多偏置于男性一侧(如一号、十二号、三十五号墓),这显示出男子居于主要地位,而妇女则居于从属地位,表现出父权制已经确立。

在属于龙山文化的陕西长安客省庄、华县泉护村、山东万荣荆村,齐家文化的临夏张家嘴等遗址,以及1979年在湖南安乡县汤家岗遗址,都发现了反映男性崇拜的石器或陶器。尤其是在青海乐都柳湾的马厂类型遗址发现的一件彩陶壶,上面雕有一男性裸体像。



这些都反映了男性崇拜,也是男子为中心的父系氏族社会的最好证明。

3.父系氏族社会的标志

父系氏族社会的一个主要标志,是按男系确定血统关系和继承权。男子既然在社会生产和家庭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他们也就拥有更多的财产。

但是,在母权制按女系计算时,男子的财产在他死后要归他出生的氏族,也就是落到母方血统的兄弟姊妹和姊妹的子女等亲属之手。随着对偶婚进一步发展,子女已确知谁是自己的生身父亲。子女迫切要求改变旧的继承法,由自己继承父亲的财产,父亲也愿意自己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产。

但是,财产不能流出本氏族。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就是改变原来女子留在本氏族、男子出嫁的旧传统,变为让男子留在本氏族,女子出嫁到男方氏族,随男方居住,血缘关系按父系计算。



这种变化虽是人类史上的一次大变革,但又是在完全不自觉的状态于进行的。因为这一变革,并不损害任何别的氏族成员,父亲和儿女是欢迎的妇女为了有利于自己的子女,当然也是欢迎的。

在这一大变革过程中,原来夫妇不甚巩固的对偶婚,逐渐向一夫一妻制过渡。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是男女双方比较牢固和持久的结合,一般都是终身的夫妇关系,这就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细胞,因而也就成为母系氏族制瓦解的一个重要因素。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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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母系社会是否真实存在还有待商榷。

母系社会的存在,在我看来,只是一种哲学假说。母系社会的真实存在没有历史、考古发现,也没有详实的文献记载。母系社会说法,是源于19世纪西方巴霍芬、摩尔根等人的著作,并于20世纪传入中国。但是,母系社会的说法在上世纪已经被国际主流考古学界抛弃,只是在国内流传甚广。

从史料记载来看,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商代的甲骨文开始,所以史料记载上是绝对不会有母系社会的记载。

从考古发现来看,没有任何证明母系社会存在的证据,甚至连夏是否真实存在都没有让人信服的证据。

获取食物等生活用品的能力,“石器时代”男性占据更为明显的优势

相对女性来说,男人的体力优势更为明显。
在获取食物等方面,由于石器时代或者更早的时期,工具的简陋,那么生存获取食物对于体力要求更高,无疑男人具备了先天优势。何况,女人需要生育,也大大影响了女人获取食物的能力。


以母系为纽带无法产生较大的氏族

就血亲来说,在远古时期,那无法鉴别亲子关系的时代,父系是识别血亲关系的最好方法;然而氏族的形成,还有部族团结等复杂因素,这些复杂因素都导致了必然是父系的社会。

以我国仅存的母系氏族摩梭人为例,一般认为她们保留有母系社会的特征。可是,摩梭人是有家庭的;摩梭人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
遥想当年,母系时期的原始人难道就建立家庭了吗?他们怎么知道自己的父亲?
即使今天观察摩梭人,也完全可以断定,人类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普遍的母系社会时期。

与危险的斗争更依赖男人

在当时的条件下,无论是野兽袭击还是敌对部族的猎杀,斗争的主体无疑是男人。女人和孩子更需要男人的保护。

总的来说,母系社会就是一种哲学猜测,没有物证佐证过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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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被外国人忽悠的思维错乱。那个女人说了算的母系氏族压根就没有好不。外国人连个历史都没有,就凭猜测,炒作下就被奉为金科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