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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来女士故意玩失踪,不想让警方找到,她需要承担法律吗?

2020-07-22 05:33阅读(62)

如果来女士故意玩失踪,不想让警方找到,她需要承担法律吗?假设来女士故意躲起来,并且看到新闻大家都在找她,但是她还是继续隐藏自己,不想被家人或者警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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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如果她自己玩失踪,在明知道家人已经报警,而且警方动用了大量警力和资源在寻找她,她依旧继续躲藏起来,那么,找到她或者她自己突然出现以后,她肯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倒也不至于太重!

如果她是自己玩失踪,还是希望她能自己自觉回家!越早回家,她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会越小!!

其实,通过种种迹象表明,她自己玩失踪,故意躲藏起来的可能性也很大!

不然无法解释她半夜凭空消失的原因!

如果她熟悉小区环境,熟悉小区监控布置,那么,她完全可以躲开监控!不过,目前无法解释的是,她为啥手机不带,穿着睡衣消失?

我看过一种猜测,比较靠谱:她本人故意玩失踪,故意躲起来!提前在一个地方藏好了衣服和手机!然后凌晨悄悄起来,走楼梯到达她藏衣服和手机的地方,然后躲开监控离开小区,至于公共监控也拍不到她,可以解释为:她联系了车辆,躲在监控死角,然后上车离开!由于是凌晨,人躲在车里,根本无法拍摄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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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来女士故意玩失踪是非常有可能的。如果她真这样做的话,等待她的必然是法律上的处罚!

来女士玩故意失踪的可能性

经过多方寻找,半个月以来,来女士仍旧杳无音讯、踪迹全无,可能发生的结果只有三种:

  • 一、不在人世,被人杀害

这种情况分为两种:一是在小区内被人杀害;二是出小区后遭遇的不测。

无论是那种情况,可能性都不大!

首先,警察在家来女士的家及小区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甚至连小区的水塘、各家的冰箱都排查过,仍旧一无所获。出动的警犬也没有发现任何的气味和踪迹。真能在犯事后做到这么滴水不漏、天衣无缝,在现在的刑侦条件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次,如果在小区外被害的话,可能性也不大。第一来女士离开小区非常困难;第二从来女士的衣着和离开时间来看,来女士离开小区也是为了短暂办事或者见很亲近的人,他人没有理由去谋害来女士。

  • 二、灵异事件、神秘失踪

如果来女士像马航370一样神秘失踪,或者被外星人抓走、进入平行空间等,这也是不可能的。

首先有没有这种神秘力量都是未知的;其次它们为什么只抓来女士而不抓别人呢?最后发生这种事应该会有异象,如飞碟、雷暴等,这次来女士失踪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 三、尚在人世、故意失踪

前两种可能性很小后,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了。

来女士虽然躲避监控离开小区很困难,但是现在有新闻爆料,能够规划出避开所有监控而离开小区的线路。如果来女士是在小区内搭乘车辆离开也是可能的。

另外来女士也很有可能仍然在这小区之中,只不过是他人提供“帮助”,故意藏起来不出现。警察虽然挨家挨户的访问过,但毕竟没有全方位排查,弄一个隔间藏个人,是有可能的。而且据新闻爆料,来女士前夫的妇女和她住在同一小区,小区内也有很多她熟识的朋友,所以在条件上也是允许的。

故意玩失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如果来女士真的是故意玩失踪的话,待找到她后,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的。

因为来女士失踪,家人报警,警方出动了多方警力持续了长时间的寻找,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也因此受到干扰。

这样做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而且还严重违反了社会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样做也算是小惩大诫了!

如果来女士真的是故意玩失踪的话,虽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自己安全地活在人世,这已是不幸中的万幸!相信这也是大家期望看到的结果。


【文/若木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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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设不成立!

15天了,来女士出门穿的是吊带睡衣,手机,钱包,身份证,钥匙,银行卡,这些都没有带,这些现代社会几乎是必须随时携带的东西,尤其手机和身份证,她都没有带,她如何在外生存,就是哪怕两天,她都无法生存。

失踪的动机也不存在,一个智商正常的健康人,有一个那样体面的工作,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有富足的物质生活,刚刚还因为拆迁分得了几套房子,这样好的日子,这样好的生活,不可能说走就走。

她的 邻居王萍回忆说,来女士多年前与前夫离婚,后来与现在的丈夫许先生结婚生了一个女儿,她现在的丈夫不是杭州人,之前当过兵。

来女士家因为拆迁分到了两套房子,现任丈夫许先生曾想将另一套房子用作自己儿子的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二人产生过矛盾,吵过架。

很可能,在许先生报案之前,来女士已经被毁灭了!

一切只是猜测,不信谣不传谣,静待警方调查结果,希望来女士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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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她又没要求你们关注此事,你们又失去了什么?

很多人都觉得是来女士自己躲了起来,如果是她自己躲了起来,这就可以解释很多疑点。1,故意留下手机和钥匙等,造成离奇失踪的假象。2,如果她自己蓄谋已久,完全有机会躲过监控死角。3,如果她事先在附近有住所和储存物资,只要她不自己出来,基本没人能找到她,这也是十几天找不到她的原因。

如果来女士已经被害,在小区里被处理尸体或者被带离小区,以目前的高科技侦查手段,很容易找到蛛丝马迹,紧接着迅速破案。

还记得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吗?当初事情刚发到发生时,所有人都指责女司机逆行撞上公交车,导致公交车坠江。但结果是车上有乘客和司机发生冲突,公交车失控才导致坠湖。

如今的事件跟其何曾相似,所有人通过只言片语和个人看法,一致认为丈夫才是凶手,但如果是来女士自编自导呢?以前有人给女司机道歉了吗?以后会有人给丈夫道歉吗?

来女士故意玩失踪的目的:自己想逃离家庭的琐事一个人静一静,并且顺便考验一下丈夫和家人。这就是女人的逻辑:我和你母亲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有时候女人的想法毫无逻辑可言,或者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关注。

如果真是来女士自己玩失踪,她不需要承担责任。第一:又不是她报假警,她自己躲起来还犯法了?第二:她没要求别人关注她。

当初的苟晶事件,苟晶赢得所有人的同情,但结果她夸大其词欺瞒大众,她也是质问大家:我虽然夸大其词,我又没求你们关注,你们又失去了什么?赢得关注以后,苟晶现在直播带货不是挺开心的吗?

事情真相没出来之前,一切都有可能,希望警方早日破案,停止这场无止境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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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杭州的来女士失踪事件引起大家热议,我此前也回答了两个相关问题。而这个问题又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待这件事,我觉得还是有点话想说。

来女士失踪这半个多月来,越来越多的信息被公开,来女士的丈夫开始成为人们怀疑的对象。基于以下几点:

①来女士和丈夫许先生是重组家庭,两人经常为了一些琐事争吵,并非此前说的家庭和睦,夫妻恩爱。最近因为许先生想把来女士其中一套拆迁房给自己和前妻生的儿子做婚房,来女士拒绝了,为此又争吵了一次。

②来女士经济条件比丈夫许先生好不少,两人有点搭伙过日子的感觉。男人在经济地位上低于女人时,注定在生活上是要受气的。

③虽然悬赏了10万找来女士,但许先生并未表现的有多难受。老婆清晨不见,也是隔了很久直到老婆单位找过来,许先生才觉得不对劲。生活上是对妻子有多不关心。

虽然有这么多疑点指向许先生,但我始终觉得来女士的失踪是她自己有意为之。也就是说来女士是故意玩失踪的。她有接应者帮她离开了小区。既然要玩失踪,自己的任何东西自然不能带了。

现在来女士的大女儿怀疑自己的母亲被人绑架了,这点好像也不成立。绑架的话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不向家属提要求?来女士虽然有两套拆迁安置房,但钱也没有多到被绑匪看中的地步。

现在这件事情有点严重,到时来女士被找到,如果是她故意躲起来的话,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家庭纠纷引起的,没有受害者也没有施暴者。但这种行为严重浪费了警力,或许会被行政拘留几天吧。

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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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杭州一女子睡觉时离奇失踪,失踪女子失踪案件全回顾,家人称睡觉时女子未离开小区,案件一出来不少人都纷纷猜测,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现年52岁的来女士,家住杭州市三宝区北苑。本月4日晚上,一家人像往常一样就寝入睡。而凌晨5:30,来女士的丈夫许先生发现她不见了。目前,11天过去了,该女子仍未找到。7月17日据媒体报道:7月5号凌晨,毛先生的小姨在家中离奇失踪。现在十几天过去了,音信全无。毛先生的小姨姓来,来女士今年52岁,居住在杭州三堡北苑。



现在这个事情有三个来女士的出走方向:

第一,她自己故意走的,她可能和现在的先生有了矛盾,不想再这里呆了,但是大晚上离开,有点一反常态。所以说这点的成立是比较勉强的。



第二,她有可能遇到问题了,这个问题有可能是现任的老公,或者是外面的人所为,这个事情已经现在慢慢在调查了,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第三, 就是这个来女士自己离开了,自己外面还有其它的情人,这个也是猜测,假如,也是要等到官方去调查。

如果来女士故意玩失踪,不想让警方找到,她需要承担法律吗?

会被警方批评教育的,毕竟作为一个成年人,要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毕竟这个事情,影响不好,所以肯定要受到派出所的警察同志的教育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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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只是躲起来,就不会构成犯罪。

如果最后的结果只是来女士离家出走,躲在了旁边,因为报警浪费了警力,浪费了社会资源是不会形成犯罪的。但是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处罚。


因为其个人行为造成了对社会的不良影响。这件事之所以被大家关注,是因为来女士离开家的这个过程很奇怪,既没有监控的视频证据,又没有邻居看到她出去。就这么离奇的不见了。


整个案件有几个疑点,但也不是很清晰。

首先说,第一个疑点,由于他们是重组家庭,和现任丈夫生的小女儿就说他们的感情很好。和前夫生的大女儿就说夫妻的感情一般,还有邻居说最近他们因为拆迁款的分配问题有了分歧,有过很多次激烈的争吵。


丈夫和警察说过,来女士不会因为经济问题寻短见,因为他们家有拆迁分得的好几套房,存款还超过7位数。拥有这么多钱确实是好事,可要是想给出一部分房产或者钱,那还是会产生分歧的。也不好说。


还有报案的过程也很令人回味。就是丈夫虽然记着妻子上厕所的具体时间,也记得妻子不见了的具体时间。可却在经过妻子失踪24个小时之后,都没有报警。而是在单位没有见到来女士上班,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之后,大女儿才知道,母亲已经失踪了30多个小时,才选择报警。来女士单位留的紧急联系人是大女儿。


总的来说,我们谁也不希望来女士有什么意外。

我们更多的是希望来女士只是跟丈夫吵了几句嘴,离家出走。不管是因为自己失眠也好还是没有得到丈夫的理解也好。我认为家庭的矛盾还是在家里解决的好。不要把自己的家庭矛盾拿到社会上解决,这样会适得其反。


我们也希望来女士的丈夫可以理解来女士想照顾前面的大女儿的想法。毕竟是母爱大无边。一个重组的家庭最容易出现的矛盾就是对待前夫(妻)的孩子的问题。互相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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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上理解,如果来女士仅仅是故意玩失踪,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她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假如来女士出于某种原因,躲避起来,由其造成公共资源浪费,顶多被批评教育,受社会公共道德审判。

第一、来女士属于成年人,她有自由活动的权力。

假如来女人在玩失踪过程中,没有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也没有干违法的事,她这次 “离家出走”是合法的。她有离家出走的权利。

不过,如果她这次“出走”是与人私奔,并与人非法同居,那么,她的“出走”行为则属于重婚行为,需要要负法律责任。

第二、“出走”事件并非来女士主动报警。

报假案属于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属于主观故意。但,该“失踪”案不是她报警,她并没有向外界暗示自己要“出走”的信息。不属于主观故意。

第三、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女士失踪行为并没有引发其它刑事案件。所以,来女士即使存在故意玩失踪的可能,她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到目前为止,来女士故意离家出走的迹象证据并不明显。来女士故意玩失踪可能性不大。

综合来女士之前的社会零星信息分析,来女士没有离家出走的必要。

来女士名下有拆迁分得的房产,她离家出走就意味着放弃名下房产拥有权。即使舍得放弃二婚生育的女儿抚养权,也不会放弃名下的财产为情私奔。这个是人性本色。

来女士已经50多岁,在单位做清洁工,放弃名下财产后,来女士已经不具备私奔能力。无经济支撑,私奔难以持续,没有这么傻的人。

如果说,私奔对象有这个经济能力,对方也就会选择一个已婚中年妇女做为私奔对象。

男人在外面沾花惹草,图的并不是感情。有钱人谁会为一个普通中年妇女冒险?这个不符合人性常规逻辑。

来女士的二婚丈夫,属于投靠女方婚姻。也就是说,二人婚后生活,房产和财产都是来女士的婚前财产,来女士在房产方面拥有绝对的主导权,她为什么要自己净身出户,把名下的房产和财产留给二婚丈夫?

根据碎片消息,来女士和她的二婚丈夫曾经因拆迁补偿房的使用问题发生过争执。

来女士的丈夫希望拆迁补偿房,赠送给自己头婚所生儿子做婚房。但遭到来女士的强烈反对。

仅从这一点上看,来女士故意玩失踪假设就不成立,这个玩失踪的假设没有说服力。

假如来女士的失踪与二婚丈夫无关,来女士的失踪也难排除熟人做案与熟人参与的可能。

一个50多岁的中年妇女坚持出去工作,而且工作性质还不是很理想,她没有理由放弃名下财产去任性。

如果仅仅是因为和丈夫闹别扭,出去散心,事情闹这么大,也该出来澄清了。因为她以后还要面对周边人群,面对现实。

个人认为,来女士如果没有出意外,她也已经失去自由。

不过,来女士人身依然安全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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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浪费大量警力人力,故意混淆大众视听,故意占有大量网络资源,扰乱新闻报道,给公众造成恐怖事件,国家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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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她的行为并没有构成违法犯罪。

即使就是来女士故意玩失踪躲起来,不想被别人找到,但是最后还是被警察找到的话,造成浪费社会资源,耽误警察时间,那么也不会说她就因此而构成违法犯罪,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每一位公民都是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不是去国家限制的禁地,那么她无需告诉任何人,从而也就不会构成犯罪了,毕竟这是来女士应该享有的权利,别人也无从干预。

当然如果是她丈夫或者别人故意把她藏起来,不想让别人找到她,如果那时候被警方找到的话,那么那个把她藏起来的人将会面临犯罪处罚,因为藏她的那个人很可能已经涉嫌绑架或者限制她人人生自由了,但是被找到的来女士还是不会受到处罚,除非她是和掩藏她的人是商量好的一伙人,那样才能一起接受犯罪处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算违法。

但是我们都知道来女士故意玩失踪的可能性很低,因为这个小区里有她拆迁时分配的两套房产,而且现在丈夫和她住的就是其中一套,其次她和现任丈夫属于二婚重组家庭,每个人经济都是独立的,她有自己的财产,还有自己的女儿,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她怎么可能舍弃房产和女儿而离家出走玩失踪呢?

再说从他们邻居口中也说了,经常听见他们两口子吵架,且是因为丈夫想让来女士把另一套房子送给自己与前妻生的儿子作为婚房,来女士没有同意所以发生了争吵。

当然如果是这样两口子闹别扭那么离家出走为什么不带着女儿和自己的手机呢?再说了这里本来就是她的家,她能去哪儿呢?如果对丈夫有意见,完全可以去自己另一套房子住啊,但是都没有,所以很显然离家出走的可能性很低。

也因此不存在什么故意玩失踪,所以警察即使最后在哪个地方找到她也不构成犯罪,因为只要不是被别人绑架,或者故意欺骗警察报假警而造成的警力浪费,那么她都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当然我们还是希望最后警察能找到她,毕竟这么多天了,如果活着也应该给大伙报个平安了,真的很不希望看到说她已经遇难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