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位清官因为没有盘缠回家,朱元璋听说后为什么下令将其处罚?:朱元璋处罚的这个“清官”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老朱为什么要处罚他呢?欲知详情,咱们还
朱元璋处罚的这个“清官”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老朱为什么要处罚他呢?欲知详情,咱们还得从头说起。
曾秉正从小很聪明,写得一手锦绣文章,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了仕途,24岁时任海州(今连云港一带)学正(学正:文官九品官)。
洪武初年(1368年),老朱刚登基不久,南京周边发生了地震,现在咱们都知道这属于正常的地壳变化。但古代不懂科学,以为是天有异象。
当时老朱很恐慌,他也解释不清为什么地震,于是就拟了一道“天象有变”的题目,召集全国书生发表论文探讨这个问题。
曾秉正参加了答辩,结果他的文章妙手天成。从论点、论据吹捧老朱是真龙天子,“天变不足畏,人变才可怕”,天象异常是上天的安排云云。
老朱一看吹捧自己的文章,加之拍马屁拍得“润物细无声”,于是龙颜大悦,马上改任曾秉正为刑部主事。
也就是说从九品芝麻官直接提拔为正六品的司法官员。
曾秉正连升三级,可见拍对马屁升官并不难。
曾秉正为官还是不错的,基本做到了两袖清风。
朱元璋最恨贪官污吏,一经查出必施雷霆打击——剥皮实草,以儆效尤。对曾秉正这样的清官一再提拔。
经过十年的努力,曾秉正擢升为陕西参政(正三品)。
然而好景不长,曾秉正因犯事惹怒了老朱,被一抹到底,赶回江西老家务农。
此时曾秉正犯难了,从陕西回江西路途遥远,自己当了这么多年的官竟没有回家的路费。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没办法,就把自己4岁的小女儿卖了,等他拿上钱准备回家时,老朱听到了消息,一怒之下把曾秉正的阉割了,曾秉正羞愧满面,觉得没脸回老家就此失踪了。
(曾秉正)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事情经过讲完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一个三品陕西参政居然没有积蓄,没有回家的路费你信吗?
反正我不信,明太祖朱元璋也不信。
老朱把曾秉正阉割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老朱自认为给的官员俸禄不低,即便不贪污,正常养家糊口薪俸绰绰有余,这是老朱经过多方了解得出的结论。
明朝三品官的年俸是312石米,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收入。一石合大约现在的160斤,312石合49920斤,按时价一斤米4元计算,曾秉正一年的年薪在199680元,也就是有将近20万的收入。
老朱心里明白,曾秉正不可能没有回家的路费,他骗不过老朱。
二、老朱认为曾秉正是一个伪君子。大家想一想,连自己女儿都不爱的官员,有可能爱老百姓吗?有可能爱民如子吗?
曾秉正卖女筹路费打得是老朱的脸,打了朱元璋同时抬高了自己的身价。曾秉正自以为很聪明,老朱一眼看透了他的内心。
老朱心想:“想让我收回成命表扬你清官,想得美!”
最后一点是老朱最恨曾秉正不能吃苦,当年我老朱要饭走遍了全国,我也身无分文,不一样活得好好的?
被罢官了就卖女儿,给谁甩小脸子啊!如果我是你,就是要饭也要把女儿拉扯回到家,没这点决心能成为好官吗?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朱元璋一怒之下处罚了曾秉正,所以大家不要看到表面现象,老朱看人眼光独到,一眼看出曾秉正是一个假清官。
文/秉烛读春秋
大家都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小时候吃了很多苦。所以他在建立明朝后,就严禁官吏贪污,并安排锦衣卫进行明察暗访。虽然历朝历代都少不了贪官污吏,但在朱元璋的双重打击下,明朝的贪官们都开始畏手畏脚。而与贪官相对的清官,却一直以来都受到朱元璋的青睐。可明朝有一位清官,却因正义直言被朱元璋罢免,而且还遭受了腐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这位得罪朱元璋的清官就是曾任陕西参政的曾秉正。洪武初年,天下初定,朱元璋为更好的治理国家而要求各地举荐人才。曾秉正就因品学兼优而被南昌地区举荐,后朝廷授予他海州学正的职位。这海州距南昌有千里之遥,但曾秉正为了实现自己报国的愿望,还是欣然赴任。在海州学政这个岗位上,曾秉正一干就是七八年。后来直到朱元璋召集群臣开了个以“天变”为主题的讨论会,曾秉正才有了出头之日。
所谓“天变”,主要就是指天生异象,如日食、月食、陨石雨等。朱元璋虽然自称受命于天,但他毕竟也是凡夫俗子,对于上天的旨意还是很在意的。在中国古代社会,每当发生天灾人祸,群臣便会认为是皇帝不修德政造成的。为了消除灾祸,大臣们便会要求皇帝下罪己诏,或斋戒沐浴等。朱元璋就是为了弄清这个“天变”究竟和自己有无关系,所以才召集群臣开了这个讨论会。
曾秉正虽地位不高,但朱元璋这个讨论会是面向全国的,所以他也有权利参与。他在给朱元璋的上书中说:“古代的明君不会因天无灾异而感到欣喜,只会担心受到上天的谴责。如今陛下圣文神武,统一天下,上天对您还是满怀期待的。天下动乱了20余年,百姓才刚刚得以休息。上天对太平期望久已,百姓对您的统治也渴望久已!”不得不说,曾秉正这篇文章写得很对朱元璋的胃口,他也借这篇文章迎来了升迁的机会。
不久,朱元璋就提拔曾秉正为思文监丞,之后又改任刑部主事。洪武十年,曾秉正被提拔为陕西参政。朱元璋设立通政司后,又以他为使。由此可见,曾秉正初期还是圣宠优渥的。曾秉正也知道自己的优势是什么,所以便不断给朱元璋上书言事,对朱元璋进行各种规劝。别说朱元璋那么大个皇帝,就是一个脾气再好的普通人,每天有人在你耳朵跟前叨叨个没完,你也会感到厌烦。终于有一天,朱元璋忍受不了曾秉正的唠叨,以他“忤旨”为由将他罢免了。
曾秉正被罢官后,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只好返回老家南昌。但因为他为官清廉,明朝官员工资又低,所以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出来。没办法,曾秉正只好将女儿卖掉来换路费。朱元璋听闻此事大怒,愤怒地指责道:“曾秉正好歹是朝廷三品大员,居然做出卖儿鬻女这样的荒唐事,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于是朱元璋将曾秉正处以腐刑。而腐刑大家都知道,司马迁当年就是受了这种刑罚的害。曾秉正一个正常男人接受这样的惩罚,自然会感觉屈辱,后来他渐渐地不知所踪。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从草根成为天子,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励志剧,他的成功的故事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只要你努力去做,就有把认为不可能成功的事,变为既成事实。
《朱氏世德碑》碑文记载:本宗朱氏,出自西蜀之安汉。上世以来,服勤农桑。
朱元璋出生在一个封建社会最低层的农民家庭,他在少年时,就因家庭贫苦不得不去给地主刘德放牛,以贴补家用。在他15岁时,当地发生旱灾和瘟疫,他的父亲、母亲和大哥相继先后去世,当时他和二哥连给亲人办后事的棺材以及埋葬的土地都没有,最后还是邻居刘继祖分给他们一块坟地,他们才得以把亲人埋葬。正是这段悲催的经历,才让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后,注重发展农业,出台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明史》:“太祖以聪明神武之资,抱济世安民之志,乘时应运,豪杰景从,戡乱摧强,十五载而成帝业。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汉以后所未有也……晚岁忧民益切,尝以一岁开支河暨塘堰数万以利农桑、备旱潦。用此子孙承业二百余年,士重名义,闾阎充实。如今苗裔蒙泽,尚如东楼、白马,世承先祀,有以哉。”
朱元璋为人不但节俭,他还是一位勤政的皇帝,在他当政时期就没有因为已经成就了一番大事业而颓废,他反而废寝忘食的加班加点处理政务。朱元璋执政时,采取休养生息,鼓励农民耕种和开垦荒地,废除奴隶制、减免赋税、抑制豪强、打击贪官污吏。在他的治理之下,明朝的社会生产力逐渐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因这个时期的年号为“洪武”,所以史称“洪武之治”。
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他是一个很有文学的人。在洪武初年,他被人举荐而到海州(今江苏省连云港)任学正,学正在古代是主管教育的官职,海州学正于现在县教育局长类似,属于九品芝麻官。曾秉正在这个职位上也算是干得不错,但要在这份工作上干一番大事业,还是比较困难的,但给他的机会很快就来了。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朱元璋以“天变”为由邀请天下所有群臣议事。古人对天象的变异是非常敏感的,就连我们现在所说的“月食”和“日食”现象都认为会有大事情发生。贵为天子的朱元璋也不例外,因此就让天下群臣上疏言事,以解困惑。
《明史》记载秉正曰:“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余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
曾秉正是个有学问的人,自然也不甘落后于人。他洋洋洒洒的写了数千字的奏疏,其中就包括上面这一段话。由于曾秉正的奏疏中所写得到朱元璋肯定,因此被朱元璋提拔重用。他先是被委任为思文监丞,由于工作突出,他很快就被调去任刑部主事。洪武十年,曾秉正升任陕西参政。后来朱元璋设置了通政司,曾秉正被任命为首任通政史。
《明史·职官志二》:“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誊黄右通政一人。”
《明史》记载“会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曾秉正虽然从地方被调到了皇帝身边,但他为人清廉正真,说话太过于直白,在上书言事时多次顶撞朱元璋。刚刚开始朱元璋还可以忍受曾秉正的直言直语,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朱终于是忍无可忍,不需再忍,他一怒之下罢免了曾秉正的官职,让他卷铺盖回家。
朱元璋让曾秉正回家,这个三品大员可就犯愁了,因为他的家乡离京城可远着呢,但他一介清官却没有足够的盘缠作为路费,思来想去的他做出了一个让人很无奈的“举动”把自己仅四岁的女儿卖掉换取路费,准备启程返回家乡。
当曾秉正卖女儿的事情被人报告给朱元璋后,老朱是龙颜大怒,当即让人去把曾秉正抓来。曾秉正被人带到朱元璋面前后,朱元璋严厉的斥责了他,并对曾秉正实行“腐刑”(阉割之刑),后来曾秉正的去向就不知所终了。
观景说:
明朝初期,像曾秉正这样的清官还很多,但以他堂堂正三品的大员,居然沦落到卖女儿筹集路费的地步,最后朱元璋还对他处以宫刑,实在是在历史上也是罕见的。下场惨烈的曾秉正也是朱元璋时代的一个悲剧。
这个清官名叫曾秉正,曾做到朝廷三品大员陕西参政。据史料记载: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曾秉正是个谏臣,因忤逆旨意被罢官,没钱回乡,就卖女儿回去,最终被皇帝知晓,处以宫刑。
那么他究竟是什么原因受此重大处罚呢?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明朝的传统就是“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不和亲并不代表明朝有多么重视女性,而是因为有骨气!明朝的皇帝无论是多么的荒唐,还是遇到多么危亡的境况,但是绝不和亲,绝不出卖女儿以求自保,哪怕是死也不出此下策!明朝自始至终都有的这种骨气,是与朱元璋的言传身教分不开的。
朱元璋幼时贫困,父母早亡,深知父母对于孩子的重要性,骨肉分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朱元璋痛恨这样的事情。
在明朝卖一个幼女能卖五两银子左右,大一点能做事的少女大概二十两银子左右。是的,在明朝五两银子,如果省吃俭用的话,够一个普通家庭吃喝用度一年,但那可是自己的骨肉换回来的啊,于心何忍?朱元璋当年一根打狗棍,一个破瓷碗,走南闯北,不也没饿死吗?再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卖女儿,是为狠心;没骨气,是为失节!
记得《为学》里面的一个故事讲得好: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曾秉正只要想回家,“一瓶一钵足矣”!
再穷不能穷孩子、卖孩子,只要有骨气,讨饭也能讨到家,难道他家比南海还远吗?穷不可怕,可怕的是没骨气!圣人即使睡卧草皮,也是光芒万丈的,可惜他不是!
他言多必失,“帝颇优容之”说明朱元璋已经忍他很久了,他又忤逆圣旨被罢官,卖女儿只是他遭受宫刑的一个诱因,是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
曾秉正卖女可能是在和朱元璋置气,他自恃朱元璋常“优容之”,用牺牲女儿的幸福来证明自己的清廉,来让朱元璋回心转意重新诏他回朝,没想到“苦肉计”运用失败,不对!也算成功了,确实苦了肉,还少了一块!
曾秉正身为天子门生,三品大员,竟然没钱还乡,他很清廉很有面子,这就显得朱元璋很小气很没面子!他这是在公然讽刺明朝官员制度的不合理、没前途,这让世人知道了,岂不寒了天下学子的心,岂不绝了天下贤才的仕进之意!
朱元璋圣意难测,喜怒无常,该他倒霉正好碰到枪口上,无可奈何!
这个倒霉的官员叫曾秉正。
明朝初年,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急需大量人才搞建设,读过几年书的曾秉正被推举干了学正,啥是学正?大体相当于地方教育局局长,级别只有区区九级。
后来,朱元璋心血来潮,面向全国搞了个辩论大赛,辩论主题是“天变”,全国官员不论级别大小、官职大小均可参加。
这个曾秉正是个写作小能手,旁征博引,挥挥洒洒,一家伙写了好几万字的文章,内容无非是抨击旧社会的黑暗,歌颂新社会的美好。
老朱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喜上眉梢,看来读书人还是支持我的嘛,不错,不错,这个小伙子不错,要好好重用!
老朱大笔一挥,连升三级,曾秉正做了刑部主事,妥妥的正四品大员,这个官还没当多久,曾秉正又高升了,升任陕西参政,成了三品大员。
曾秉正是个清廉的好官,在地方干的不错,上级信任,百姓称赞,口碑不错,没过几年,朱元璋就把曾秉正调到了身边任职了。
朱元璋成立了一个新部门—通政司,由曾秉正担任司长,这个部门大致相当于办公厅,负责处理奏折、百姓上访等事物,曾秉正相当于秘书长。
曾秉正成了朱元璋的秘书,前途不可限量,混的再不济,水平差一点的,以后也能干个六部部长吧!
可是,曾秉正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的人生偶像是魏征,可他想做魏征,人家朱元璋不想做李世民啊!
曾秉正经常给朱元璋提意见,甚至于朱元璋亲自写的诏书,他也要拿笔改一改。搞得朱元璋雷霆震怒,你曾秉正算老几啊?我写的东西,再烂,再不通顺,那也是圣言,你无权更改。
老朱一怒之下,就把曾秉正赶走了,贬到老家南昌任职去了!
走就走吧,到老家工作也不错啊,天高皇帝远,多自在啊?可是曾秉正不这么想,他被贬了,内心极为不满和愤懑,他要发泄一下,于是临行之前,他做了一件“灭人伦”的事。
曾秉正借口没有路费,把亲生女儿卖了,卖了五十俩银子。曾秉正这事做的够绝、够狠、够无情、够无理取闹。
但朱元璋比他更绝、更狠、更无情、更无理取闹,你曾秉正这样干,不就是想打朱元璋的脸嘛?
“来啦,老少爷们们,都开看啊!我辛辛苦苦跟着老朱干了一辈子,结果啥都没捞到,就被老朱一脚蹬啦,我回家连个路费都没有了,只得卖女儿啦!你们评评理,这是人干的事吗?”
很快,老朱就听说了这件事,气的一蹦三尺高,牙齿咬的嘎嘣响,他立即下令将曾秉正捉了过来,判了他拐卖幼女罪,并处以宫刑。
你不是不想要女儿了吗?那你留着下面那玩意也没用了,割掉拉倒!曾秉正就这样子成了太监!
不至于,曾秉正再清廉,工资再低,至少路费应该是拿的起的,那时候又没飞机,又无高铁,买辆马车能要多少钱啊。退一步讲,就算家底真的放高利贷放飞了,但至少应该有个朋友吧,向朋友借点路费总是没问题的吧!
曾秉正此举就是故意埋汰朱元璋呢,朱元璋割了他其实一点都不冤枉他!
明朝因为没有路费回家被朱元璋处罚的清官就叫曾秉正,为什么他会被朱元璋处罚呢?难道仅仅因为他是清官?
带着这些疑问,我将继续为你深入分析,让你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曾秉正,乃南昌人,小时候很聪明,写字好看,文章写得也不错,后来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24岁时担任海州(今连云港一带)学正(学正:九品文官),原本一直默默无闻的曾秉正,之所以会得到朱元璋的重用,一切还得归功于洪武元年的那件事情。
那年,南京周边发生地震,朱元璋刚登基成为皇帝不久,再加上那个时候人们对这些自然灾害的认知太少,以为是天有异象,可把朱元璋吓到了。于是朱元璋专门拟了一个“天相有变”的题目,希望全国学者能够各抒己见,排除疑惑。
这个时候聪明的曾秉正也参与其中,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被朱元璋欣赏,得以重用,从一个九品文官瞬间提升为正六品思文监丞,后来又让他做刑部主事,也就是专门管理刑部司法的官员。在得到朱元璋的欣赏后,曾秉正一帆风顺,官运亨通,洪武十年,他已经成为陕西参政,后来还成为通政司使,官居正三品,可谓升官速度飞快。
也许你会好奇,当时曾秉正究竟写了什么呢。其实他当时就这么写的:
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余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
大概意思就是天变自古以来都有,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变,皇上英武神明,已经得到上天托付,更加不用担心天变了。此话虽然道理通透,在当时那种思想认知下,已经很前沿,但是字里行间也少不了对朱元璋的溜须拍马,所以朱元璋欣赏他也是有原因的。
正因为曾秉正升官也是很大程度上靠溜须拍马得到,所以后来自己为官过程中,虽然保持清廉,但是难免有些浮躁,还有就是总喜欢对朱元璋唠叨,让朱元璋十分不满,只是一直没有说他。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太过之则容易弄巧成拙,曾秉正就是这样,原本以为自己保持一贯作风,多多唠叨,就能够继续升官,没想到他过多的唠叨却让他聪明反被聪明误。
终于有一天,朱元璋再也受不了曾秉正的唠叨,将他以“忤旨”之罪罢免了。被罢免的曾秉正据说没钱回家,就把自己女儿卖掉当做回家路费。
会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明史》
朱元璋听说曾秉正居然把自己的女儿卖掉筹钱回家,十分生气,就把曾秉正置腐刑,处罚完后,曾秉正不知所终,到底去哪里也无人知晓。
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明史》
也许看完上边整个事件的经过,你会觉得朱元璋这个人实在太过于不讲理,一个清官干嘛要处罚他呢?那么我们就继续往下分析吧。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曾秉正当时作为正三品官员的工资组成如何,到底是不是真的很穷呢?
按照资料查到的,在明朝的时候一个正三品官员一年的工资是420旦大米,折合银两是210两,按照当时的银子购买能力,基本上一两银子能买两旦大米,一旦大米就是94千克,按照我们今天的物价,一千克大米大约在5—6元,也就是说一两银子相当于今天的940—1128元之间,那么曾秉正一年的工资是210两,也就相当于197400-236880元之间,平均下来月薪为16450-19740元之间,这样的工资,即使在今天的北京,也不至于没钱回家吧?
根据分析计算来看,曾秉正没钱回家是假,那他为什么要卖自己女儿呢?因为当时的朱元璋比较看重为官清廉之人,曾秉正卖女儿实际上是为了打造出一个自己为官清廉的形象,结果一不小心弄巧成拙,让朱元璋直接处罚他。
上边已经分析过,朱元璋作为皇帝,当然知道自己给官员开的工资具体是个什么水平,究竟够不够他们吃饱饭,究竟有没有路费回家,朱元璋心里都是一清二楚的,他当然不相信曾秉正没钱回家。
既然曾秉正自己有钱回家,还要把自己的女儿卖掉,就让朱元璋觉得曾秉正这个人人品有问题,为了自己前途居然连亲生骨肉都能说卖就卖,这种人要是自己再委以重任,哪天有个战事或者不测,还不首先把自己这个皇帝给卖了。
朱元璋经过以上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这样的官员必须严惩不贷,才对曾秉正进行处罚,为的就是杀鸡儆猴,以儆效尤,防止别人也像他学习,扰乱官场之风和人文关怀。
而被处罚后的曾秉正,也知道朱元璋已经看透自己的心思,所以羞愧不如,才最终不知所终。
做人做事,都是需要有一个度才行,凡事讲求度,过之则不及,往往很多人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弄巧成拙失去的更多,脚踏实地,把握好做人的度,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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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洪武年间,朱元璋要一个清官回京任职,因为没有路费,他拒绝了回京当官,结果被朱元璋下令回家种地。无奈解职回家,因盘缠不足,便卖掉了自己的女儿,结果又被朱元璋施以腐刑(割了)。
明初海州(连云港)有个学正(教师)叫曾秉正的,原本是个江西南昌的读书人。当时大明的官员泥腿子出身的很多,于是朱元璋从读书人中还有识字的和尚当中抽选很大一批人去北方当官。但是老朱有个规矩,那就是这些人都不能直接上任做高官,而是要先在最基层的岗位上实习,有能力的再往上提拔,曾秉正就是其中一个。
这个政策其实非常好,对明初的基层政权建设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而且这些人经过锻炼,有理论又有能力,还能给朝廷重要岗位提供人才储备。
洪武9年(1377年),南京周边突然发生了地震,这的确不太常见。所以是一件比较轰动的事情,但是作为天子的朱元璋理论上要对这件事情做出解释,毕竟那个时候人比较迷信。老朱也有点为难,毕竟像刘伯温这些人都已经不在了。所以老朱脑子一动,把应天周边大小官员全部召集起来,让他们解释一下为什么会“天象有变”?
这就是领导的智慧,自己解释不清楚的问题,让群臣先议,议出一个他满意的结果,他就按照那个结果,修修改改,变成自己的话,再对外公布。
结果这个曾秉正就冒头了,他提出\"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翻译过来就是“天变不足畏,人变才可怕,圣君不关心天气,只关心人心。”然后又把洪武初年的大明取得的成就,元末20多年兵连祸结,终于等到太平盛世,这些都是朱元璋的功劳啊。诸如此类洋洋洒洒千余字。说得老朱虎躯一震,都被说服了。老朱非常开心,于是将曾秉正直接提拔为思文监丞,后改为正六品的刑部主事,继续锻炼。
从一个公办教师直接提拔为司法部处级干部,可见朱元璋用人的方式也是非常胆大心细啊。从另一个方向来看,曾秉正的前途也是无量的,虽然只是个6品官,但是这是个锻炼人的岗位。
洪武10年(1378年),曾秉正做到了从三品的陕西参政。这也就是火箭式的提拔了吧?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右丞相汪广洋也曾经做过这个职位。一个没有跟着朱元璋打过天下的人,能在这个年纪做到这份上,凭的是他跟海瑞一样清廉刚正的品质,对待贪官污吏,严格执行朱元璋的政策。
后来朱元璋还是稀罕得不行啊,刚把他外派到陕西,就又想把他调到通政司做主使。通政司大家知道,就是负责收受、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部门。翻译过来就是,就是朝野内外给朱元璋打小报告的密件,都由这个部门收捡的。
可想而知,朱元璋对他有多重视。但是曾秉正却拒绝了朱元璋,原因很简单,其实就是回京没有路费,但又不能明说。
朱元璋发飙了,我已经拿你当自己人了,你放我鸽子。于是下旨,你既然不愿回京做官,那就回家种地去吧。
这个委屈啊,原来朱元璋要重用他,结果因为舍不得盘缠,把官给丢了。官丢了,自然也不能赖在任上了,只能硬着头皮回家,没钱怎么办?那就把4岁的女儿给卖了回家。心也是够狠的,但是当时女人就跟物品一样,不知道曾秉正有没有罪恶感?
但是这事情最后还是被朱元璋给知道了。朱元璋大怒,朝廷又不是没给你发工资,你至于卖女儿回家吗?这是在羞辱谁呢?于是你敢羞辱我朱元璋,那我也羞辱羞辱你,下令对他施以腐刑,后来曾秉正就失踪了。
其实曾秉正还真的是有点冤的,的确朱元璋有给大明官员发工资,但是曾秉正每年35石的俸禄,人家才领了多久?而且关键明初这35石,还是不是银子,而是谷物和宝钞(学习元朝的纸币,相当于白条)。曾秉正又是个清官,让他坐家里写文章,这点俸禄肯定饿不死他,但是从陕西到南京来回折腾,他哪来的银子?还不得卖女儿?
文/炒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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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没有那么残暴,不会整这种“莫须有”的罪名,清官回家没有盘缠,朱元璋就下令处罚?提问明显有夸大、误导之疑。
本文的主人公叫作曾秉正,是一个清官,江西南昌人,很有才学,却略带书呆子气质。他认定一件事情,八头牛也拉不回来,朱元璋都没办法。
曾秉正还有个特点:刚正不阿。他常常指正朱元璋的施政策略,认为错的,不顾朱元璋的脸面,会直接指出来。朱元璋对其不喜,但出于惜人才重人才的角度,曾秉正的官职反而是越来越高。
这就让曾秉正有点恃才傲物了,常常满嘴跑火车,把自己不切合实际的想法一一上奏给朱元璋。直到某一天,曾秉正的一份1500字之多的奏折让朱元璋忍无可忍,有了罢免其官职的想法。
这份奏折内容如下:
“……贵阳贱阴,春秋之法内中国而外夷狄,盖中国者阳也,夷狄者阴也。臣窃观近来蒙古、色目之人,多改为汉姓,与华人无异,有求仕入官者,有登显要者、有为富大贾者。古人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安得无隐伏之邪,心怀腹诽之怨咨?宜令复姓,绝其番语,庶得辨认……”——《太祖实录》
这份奏折是什么意思呢?曾秉正竟然建议朱元璋实行“华夷之辨”,将“蛮夷”比如蒙古人、色目人这类“汉化”的人划分出来,勒令其恢复其“蛮夷”身份,区别对待。
这就让朱元璋难以接受了。朱元璋深知守天下比打天下更难,故称帝以来,一直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松懈,一心想着尽快使国内稳定下来,人民能够安居乐业。而曾秉正的这个“华夷之辨”不亚于一颗“暴动”的炸弹,将再次激发国内矛盾,使难得“统一”的大明朝再次陷入混乱,甚至发生难以遏制的动乱。
曾秉正的想法很搞笑,打天下时可以利用这些“蛮夷”,守天下时这些蛮夷就是动乱之源,应该将其扼杀。
朱元璋看着这份奏折,看着曾秉正,分分钟想要暴揍其一顿,最后还是忍了下来,此后对其再也没有好脸色。
没曾想,曾秉正就是一个不消停的人,之后不久就再次惹得朱元璋大怒,原因竟是忤逆圣旨,这下好了,曾秉正被罢免官职,勒令归乡。
事情很简单,前面说过曾秉正是个大清官,所以他归乡竟然没有盘缠,就把自己四岁的女儿卖给他人,来换取路费。
这事传到朱元璋耳中,这次朱元璋对曾秉正忍无可忍了:满口仁义道德,华夷之辨,到头来你卖女儿的行径与畜牲有何区别。遂下令,将曾秉正施以腐刑(阉割)。之后,曾秉正不知所谓。
关于这个典故,史书有详细记载。
《明史一百三十九卷 第二十七列传》: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荐授海州学正。九年,召为思文监丞。未几,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陕西参政。会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清官不代表好官,智商不代表情商。不否认曾秉正有才华,但是作为官员,对于当前形势要有正确的判断,“华夷之辨”言论的出现,与历史走向完全背离,不得领导喜欢,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再说卖女儿一事,清官二字不是卖女儿的理由。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曾秉正的做法更类似于“无毒不丈夫”,愧为人父,愧为人,连其心中的“蛮夷”都不如。
要说朱元璋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了,毕竟从一介贫民一路走来最后成明朝的开国之君,可谓是传奇,传奇之人肯定故事多,围绕朱元璋发生的故事肯定也是多不胜数。
由于朱元璋自己本身就是底层出身,最恨的就是贪官污吏。建立明朝之后朱元璋第一件事就是降低官员的俸禄和制定严厉的刑罚来扼制贪官污吏,凡贪银六十两者斩首示众,并处于剥皮实草之刑。
朱元璋这些办法对付贪官污吏的效果明显,明朝前期曾经刮起了一股清廉之风,可是让人奇怪的是,明朝有一位清官可谓是两袖清风,从不贪一丝一毫,甚至回家都没有盘缠,朱元璋听说后按说应该给予奖赏才对,可是朱元璋居然下令将此清官处于腐型,这是为何。
这位明朝清官唤作曾秉正,江西南昌人,出身书香门第,官居正三品。曾秉正不但两袖清风,并且为人正直,就是一点书生气太重,曾经多次上书顶撞朱元璋。朱元璋一怒之下免去了曾秉正的职务,被罢官的曾秉正无奈只能回南昌老家,回家之路遥远需要一些盘缠才行。
本以为曾秉正官居三品,回老家的盘缠应该充足有余,毕竟也是三品官员吗,虽说明朝官员俸禄低还不至于没有回家的盘缠吧。
可是事实就是这么无奈,由于明朝的俸禄极低,一位正三品官员的俸禄是每月三十五石。可能大家对三十五的概念不是太明白,一石等十斗,一石换成重量大概是六十斤差个半斤一斤的样子。
也就是说曾秉正一个月俸禄是两千一百斤粮食,按道理应该也够用了,可是这三十五石里面包含着宝钞,朱元璋不懂经济曾经滥发宝钞,让宝钞价值极低。另外曾秉正还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加上自己又是两袖清风,曾秉正的俸禄可以说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来做回家的盘缠。
曾秉正被罢官自然没有了俸禄,回家又需要一笔盘缠,无奈之下曾秉正把自己年仅四岁的小女儿卖掉以换取回家的盘缠。
万万没想到此事让朱元璋知道了,龙颜大怒之下立即派人把曾秉正抓了回来,并处于腐型也就是宫刑,后来曾秉正不知所踪,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也许你会为曾秉正鸣冤,也许你会心里暗骂朱元璋狠心,一代清官居然遭受了宫刑。
可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曾秉正虽然为官清廉,但是曾秉正是一个饱读诗书之人,又出身书香门第,平时必然是满口仁义道德,站在道德至高点评论天下事。
可是如此之人居然做出有违人伦之事,卖自己的女儿换取盘缠,名义上曾秉正是大大的清官,我们细想之下曾秉正实则是假仁假义之徒。
只能说这件事帝王朱元璋没有做错,清官曾秉正也没有做错,角度不同,让这件事谁都没错,并且谁都是大错特错。错的是两人不能把事情讲明白,错的是百无一用是书生,错的是一分钱难死英雄汉,错的是人心的冷漠和无助。
如果说朱元璋处罚清官这并不奇怪,从他对功臣都可以大开杀戒来看,朱元璋是个冷血无情的人。可这次处罚,还真的算不到朱元璋头上。这个清官名字叫曾秉正。
曾秉正,南昌人,是明朝真正意义上的大清官,官至三品通政司,也就相当于现在的副部级干部。但是他身上有一种书生普遍存在的毛病就是太过书生气。虽然为人正直,但多次上书,顶撞朱元璋。朱元璋看在他也是为了明朝着想也就十分宽待他。可是曾秉文不这么想啊,他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导致朱元璋也认识到错误,内心十分得意。于是渐渐的他将朱元璋对他的包容变本加厉,恃宠而骄。终于有一天,朱元璋实在是受不了他啰里八嗦,一气之下罢了他的官,让他回老家南昌去了。
这也就是后来朱元璋下令处罚曾秉正的起因。那为了什么事情要处理清官呢?说起来朱元璋这次处罚是对曾秉正太过失望了。
据《明史》记载:会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原来朱元璋让曾秉文回老家却没给他盘缠。估计朱元璋想着堂堂三品大员不会连这点钱都没有吧。可是没想到,这曾秉文还真的是没有路费回家。没钱回家但是又不能抗旨不回啊,所以他做出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将自己的女儿卖了换了钱,这才回乡去了。但是这件事情被朱元璋知道了,一下子火冒三丈,曾秉正作为朝廷命官,代表着朝廷的脸面,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无人性可言。于是下令将曾秉文施以腐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宫刑,让他变成太监了。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朱元璋内心到底有多气愤,那为何要处罚这么重呢?
朱元璋从小就是在贫民窟里长大,祖孙三代给地主打工,为了生存,受了不少冷眼也见过不少事,而这些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当官的十分不作为,贪官污吏横行。所以在朱元璋心理当官的如果做的事情畜生不如那就是天大的忌讳。而曾秉文当官却卖女儿的行为触动了朱元璋那内心深处的红线,于是严厉的处罚他。
曾秉文在朱元璋心中的地位很高,因为他清廉,不贪。而且还是可敢做敢当,敢说真话的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做出卖女儿的行为,朱元璋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于是对他大失所望,所以想着既然卖女都做得出,那就是绝子绝孙的行为,于是就判了他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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