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父妻子继,兄死娶嫂”是恶俗吗?:任何风俗,存在即有道理!所谓“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即父亲死后,儿子会继承除生母以外的庶母;兄长死后,弟弟会继承
任何风俗,存在即有道理!
所谓“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即父亲死后,儿子会继承除生母以外的庶母;兄长死后,弟弟会继承所有的寡嫂。
“匈奴父子同穹庐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妻其妻。无冠带之节,阙庭之礼。”
这种习俗在我们汉人看来,绝对是“败坏”道德,不和伦理。
当年汉朝和亲为何被认为奇耻大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一个文化习俗的差异性太大!
事实上,不仅仅是匈奴,整个北方的游牧民族,还有一些发展落后的地方都有着类似的传统。朱元璋赶走元朝之后,还特意下令禁止这样的习俗。
“若收父祖妄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妾各减二等。”
但是咱也不能就此说其是“恶俗”,其存在一定道理的:
早在春秋时期,中原和“蛮夷”国家就站到了文化的对立面。在中原人的观念之中,除了中原地区以外的民族都近乎处在“原始”阶段,平时没有什么固定的居住地点,吃东西也非常粗野,道德伦理什么对于他们来说更是“多余”。
中原人这样理解他们倒不算特别冤枉,因为包括匈奴在内的一众游牧民族,都在历史上保持着持续的文化落后现象。
文化落后就意味着道德体系不够完善,在我们看来娶庶母和娶嫂子是有悖人伦的事情,但是他们就像是“不知者无罪”一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家人在一起也方便照顾。
不然留下母亲和嫂子也会非常孤单,综合考虑来看,这样的“传娶”方式不但解决了年轻人的婚姻问题。还能让庶母和妻子不活活守寡,所以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二点原因,财产保护意识。
古代的游牧民族都有共同的特点,他们不但没有固定的住所,连财产也会经常处于“流动”状态。
妻子身上的穿戴以及掌管的一些钱财,再加上妻子本人,这三个方面都属于男主人的私人财产。如果说某位女子的丈夫突然死去,他的妻子也算被“孤立”了出来,。
过这样的孤立会带走一部分财产,妻子在离开家族以后,家里的财产也会损失不少。
还有一些年纪轻轻就做了寡妇的女子,她们在离开先夫家族以后并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凭借着年轻靓丽的容貌可以很快的开始生活,这样一来先夫家族的财产就成为了别人的,这是他们不情愿接受的。
所以直接把母亲和嫂嫂“过继”回来,可以很好的守住家族财产,这样一个家族才会具有凝聚力,在未来的时期也会不断壮大。第三点:生产条件所限
古代游牧民族,生活条件恶劣,人口缺乏。特别是在外奔波的男人们,平均寿命都很短。为了确保家族的繁衍续存,让育龄妇女在夫君死后留在部落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如果没有男人的庇护,这些寡妇们如何自己生存?所以这也算是对于父兄的责任,娶了她们就得肩负起照顾她们的的责任,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另外,这种“风俗”并不是只有匈奴等少数民族有,我们中原地区也出现过类似的现象,其产生原因跟匈奴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只不过随着后面礼仪宗法制度的约束加强,人们对伦理道德这一块更加看重,这才有了区别。
可文化发展缓慢的匈奴以及北方的游牧民族一直保持着这个“习俗”,所以人们才会以为这种过继模式是匈奴的“专属”,但实际上这种有违道德的继承风俗只不过是落后的体现罢了。
综上所述,这种婚姻模式虽然有悖人伦,但却比较实际,本质上是文化落后的体现。
小雪历史微鉴:在汉人看来,这种有违纲常伦理的婚姻制度是非常恶俗的,但是,从历史、地理、人文等多个角度来看,这种制度并不是空穴来风,也是一种自然而然流传下来的婚姻制度,因此,虽然匈奴在历史上以恶毒著称,但是它的文化还是有很大的考究性的。
从字义上来看,“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在父亲死后,儿子除了自己的母亲之外,要迎娶其他父亲的妻子,而另一方面,自己的兄长死了,弟弟就要娶自己的嫂子为妻。
这种有违纲常的婚姻制度让很多汉人看不懂,在历史上,匈奴以野蛮著称。从秦汉时期,汉高祖刘邦就多次讨伐匈奴,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把这个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打垮,尴尬的是,他们的势力越发强大。
汉武帝刘彻想要解决北部匈奴的威胁,就首先派张骞寻找月氏国,准备东西夹击,但是,最后无功而返,却带来了西域的情报。大将军霍去病、卫青等等,在张骞的带领下对匈奴进行多次打击,使得这个北方游牧民族从此没有再这么嚣张过了,并且扩大了汉帝国的版图和影响力。
你要说,他们为何要存在这种有违常理的制度呢?其实,这和他们生活的环境和所处的地位有关。我们知道,草原民族多以部落实行群居生活。
父系氏族社会是草原民族的根本特征,虽然他们生活的年代是封建帝国时期,但是自己却没有那么先进。当丈夫在战争中死亡以后,留下的妻妾等等就没有了依靠,这个时候,子承父业,迎娶嫂子(姨妈)等等,这也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而已。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为了传宗接代,毕竟他们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生下的孩子也有可能比较健康,所以,传宗接代保留子嗣也是这种制度的一个目的所在。
因此,在汉人看来,这种制度非常恶俗,但是,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需要被尊重的,游牧民族也不例外,他们生活条件艰苦,多以草原为生,保持了原始社会的风俗习惯,我们需要对其尊重。
在咱们看来,这是乱伦,绝对是恶俗,但匃奴却不这样认为
事实上,除了匈奴,几乎所有北方的游牧民族,都在传承着这种“恶俗”。朱元璋坐上江山后,认为这种习俗太伤风化,特意下昭严禁。
这是为什么呢?咱们姑且深入交流一下。
先研究一下“父妻子继”。
意思是:父亲的老婆,也可以给儿子当老婆。当然,不是同时啊!如果一个女人能同时给父子俩当老婆,那就真乱套了,咱不知道其他星球有没有?反正地球上是真没有,即便有个把人也可能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但绝对不为伦理所接受!
实际上,匃奴的“父死子继”,是父亲没了之后,儿子能娶的,是除了生母之外,父亲其他的女人。
也就是说,一个母亲,是绝对不会嫁给亲生的儿子的。嫁给儿子的,是后母。看到这里,有人会松口气,有人会失望。松口气的,我敬重;失望的,就失望吧。匃奴人也是爹生娘养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人家明白!
就是一点啊,这后母和父亲生的孩子,在母亲嫁给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后,这倒霉孩子该怎么称呼自己亲妈的新丈夫呢?以前叫哥,现在叫什么?真是乱了套!
再看“兄死娶嫂”,哥哥没了,哥哥的媳妇再嫁给弟弟。这个倒不稀奇,解放前的特困地区,兄弟几个娶一个媳妇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到了晚上,可就热闹了。
有点扯远了,咱们言归正传,说说匃奴有这恶俗的原因吧。
其实原因也简单,就两字——为生存!
一、为了本家族的繁衍昌盛。
众所周知,游牧民族人口太少,原因是生存环境恶劣,女人生孩子像过鬼门关,生不好就母子双亡。一个家族,如果人丁不兴旺,便意味着无法生存。所以,女人很金贵!是熊猫级的的社会资源,
按常理,父亲没了,母亲会改嫁到别的家族,还会带走一些牛羊。这是绝对的肥水流到了外人田。匃奴人不能答应啊!
所以匃奴人为了生存,选择这种为人不耻的再嫁方式,也是迫不得已。试想,如果连命都保不住,何谈礼义廉耻?生存发展是第一大要义啊!
二、为了孩子能活下去。
娶了继母和嫂子的男子们,不是光得到,还要付出。他们除了照顾这些继母与嫂子们,还要要养着跟过来的弟弟和侄子。毕竟还是有血缘关系,总比外嫁后,让无血缘关系的男人们来抚养要好一些。
怎么样?匃奴人是不是把“肥水不流外人田”做到了极致?这种看似乱伦的恶俗是不是也有一定的道理?欢迎下方留言,共同探讨。
反观如今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再婚后,双方孩子在无血缘家庭的生存危机,再婚夫妻对伴侣的孩子的教育轻重问题,是多么的令人揪心?!怎么样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快乐成长,相信已成为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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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可以说这是一种恶俗,当然这是当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评判,但在部落制的游牧民族内部,这种名为“收继婚”的制度却是一种基于现实考虑出发的制度。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说: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父亲的妻子并不是指自己的母亲,而是指父亲其它的妻子,并不说父亲死了以后,他就把自己的母亲给娶了。这种情形即便是在游牧民族内部肯定也是不允许的,所以《史记》里面写的很清楚,叫“妻其後母”。
按照伦理,父亲的所有老婆都是儿子名义上的母亲(庶母),譬如像父亲的第二个老婆,虽然不是自己的母亲,但也要按照礼仪称呼其为母,但他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那么当父亲去世以后,儿子就可以把这个女人娶过来。
从伦理上来看这是一种落后的制度,但由于双方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除了道德上不能接受,倒不会再生理上创造出畸形的后代。而兄弟死亡以后,把他的妻子娶过来这就很常见了,在唐朝尤其是最为常见。
譬如玄武门之变以后,李世民就把自己哥哥李元吉的妻子杨氏占为己有,而李治也把李世民的才人武则天纳入后宫,唐玄宗直接把自己的儿媳杨贵妃霸占了。
以上这些事例其实都属于欲望作祟,而匈奴人的“收继婚”制度则有它的现实考虑,譬如《史记》中描述他们的生活方式说“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贵壮健,贱老弱”,匈奴人属于游牧民族,这些民族最大的财产就是牛羊马匹以及人口。
所以在历史上我们会经常看到这些游牧民族侵扰变成,掠夺人口、牛羊马匹,在自然经济时代,人口、牛羊马匹就是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生产力。因此当父亲去世以后,他的妻子肯定不会像中原王朝的太后一样被供养起来,也不会像普通民众那样守寡。
由于游牧民族依然还停留在部落制,基本上都是一个族群一个族群的分散在大草原上,为了避免本族的人口流失到其他部落,也为了促进人口的繁荣,父亲的妻子就会被没有血缘的儿子继承,实际上是以财产继承的方式被他的儿子们继承了。
譬如我们最熟悉的王昭君,她起初嫁给了呼韩邪单于,后来呼韩邪单于去世,王昭君曾经向汉成帝上书请求回到内地,但是汉成帝为了汉朝和匈奴之间的和平,最终选择把她牺牲,所以回复说“从胡俗”,于是王昭君迫不得已只好下嫁给呼韩邪单于的长子复株累单于。
及呼韩邪死,其前阏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书求归,成帝敕令从胡俗,遂复为后单于阏氏焉——《后汉书·南匈奴》
而这些女人还将继续承担为族群生育的作用,已经继续参与部落内部的生产活动。
另一方面,除了游牧民族存在这种“收继婚制度”,其实在中原地区也存在相似的“转房婚”,不过由于中原地区已经孵化出较高的文明,自然不会娶自己的庶母,但是娶兄弟叔伯之间的妻子却在民间依然存在。像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乃至于说子娶庶母的情况也并非不存在,这些人可能受制于经济条件的缘故,因此只能相互将就拉扯过日子。
应该说民间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由于迫于生活困难,而像唐玄宗那种统治者高层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则完全是生活糜烂,欲望作祟的缘故。
匈奴人“父妻子继,兄死娶嫂”是恶俗?其实真相恰恰相反
中原王朝在批评北方草原民族时,总是喜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对方,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原人喜欢用“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证据来证明草原民族没有人伦观念,没有道德底线。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恐怕恰恰相反。
比如说,匈奴与汉朝的百年战争中,其实始终是汉朝在发动经济战贸易战,最后实力允许了,直接上去杀人放火,给匈奴人带来了无尽的苦难。
反观匈奴,每当俘虏了中原王朝的文官武将,都会给最好的待遇,让他人尽其用。
比如被称为史上第一汉奸的中行说(zhonghangyue),在冒顿单于那里得到了很好的重用。中行说也成了在匈奴传播汉族文化的第一人。
再比如被匈奴俘虏的张骞、李陵等人,都被安排了官职、妻子,让他安居乐业。
反观汉武帝,一言不合就把人命根子剁了,罪行稍重一点直接灭三族!
所以,单纯从对待文官武将的态度上,匈奴人可比汉族人强太多了!
真正将人道主义的,其实是匈奴!而汉族人,始终都是假惺惺的仁义道德,实际上丝毫不尊重弱势群体。
男权社会,最典型的弱势群体,便是女性。
而匈奴人,要让所有的女性过得幸福。
于是,才有了“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传统婚姻习俗。
顾名思义,父亲死了,父亲的小老婆要让长子继承,哥哥死了,弟弟要娶了自己的嫂嫂。
站在女性的角度,这简直就是黑寡妇们的福音啊!
以著名的昭君出塞为例。
王昭君在14岁就被选进宫里当了宫女,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根本没有收到汉元帝的宠幸,差点成了老姑娘。
幸运的是,南匈奴首领呼韩邪单于来求婚。王昭君也不嫌弃呼韩邪年纪大,实在是受不了深宫生活的残酷,远嫁匈奴。
王昭君给呼韩邪单于生下了一个儿子,两人共同生活2年,王昭君就成了寡妇。
如果王昭君在中原,当了寡妇,还带着孩子会怎样?遇上吃绝户的本家,弄死自己孩子,然后把她卖了当ji女。
幸运的是,王昭君在塞外,不受中原迂腐的仁义道德束缚,她嫁给了呼韩邪单于的长子复株累单于,两人共同生活十一年,育有二女。
复株累单于死后,王昭君又嫁给了复株累单于的弟弟搜谐若鞮单于。
作为一个女人来说,改嫁和守寡,哪个是最好的选择?恐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男权社会下,没有男人的庇护,孤儿寡母回国的很惨。即便是很讲仁义道德的中原,也不例外。
我们分析匈奴收继婚习俗背后的原因,就会发现,匈奴人对人道主义的理解,反而超过了经济社会更加发达的中原。
首先,收继婚能很好地繁衍人口。
在草原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每一个人的生产力,都要最大限度的利用起来。所以,天然的人道主义,有很大的市场。比如前文提到的张骞和李陵受礼遇,其实有发展人口提高人口质量的因素。后来噶纳斯等民族干脆自称李陵后人。同样,匈奴要求娶汉女,也有改进人口质量的考虑。死亡率超高的草原,必须让女人多生孩子,不能闲置。
其次,收继婚能更好地保护财产。
收继婚,继承的不仅是父亲和兄长留下的财产,更是让小妈和大嫂把财产留在了同族。带着财产改嫁,这样的行为,即便是在中原也是无法接受的。所以,不改嫁,要么一辈子守寡,要么就被吃绝户弄到家破人亡。
最后,草原男人寿命低,不能存在太多寡妇。
草原男人寿命低,但是大家长的权力大得多,不太担心所谓的觊觎兄嫂的情况。一旦父兄去世,大家庭还要继续下去,让小妈和嫂子守寡,实在是过于浪费。
不管怎么说,匈奴人这种“朴素的人道主义”,其实是值得汉族人学习的。但是,汉族人因为生活质量比较高,缺少共情意识,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封建婚姻下不得不承受越来越多的苦难。
早在秦朝,秦始皇就为巴寡妇清立了一座贞节牌坊。刘向的《列女传》、班昭的《女诫》以及《礼记》,为女性制定了一系列的道德律条。到东汉时,更是正式设立了贞节牌坊制度。从此以后,寡妇守节,逐渐成了全社会的共识,改嫁成了最大逆不道的事情。
平心而论,这对女性公平吗?
当然不公平!
非常有趣的是,我小时候就见证过这样一段中原式的“收继婚”。
我的小学初中同学,他的弟弟和自己同父异母。我同学总是叫他的后爸叫叔叔,我就很不解。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的后爸,其实是亲叔叔。
事实上,我同学一直对这位继父和叔叔有偏见,总觉得他有些偏心。但是我们局外人看着,总觉得他反而比弟弟更受偏爱。如今,我同学在叔叔帮助下盖了房子,弟弟却因为经济困难要入赘别人家当上门女婿。
收继婚真的不好吗?也许是我们对汉唐王朝过于迷信,对草原民族过于鄙视了。
这种偏见是病!不能放弃治疗!
匈奴最基本的社会结构,是由有亲戚关系的牧民组成的氏族,几个氏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部落。匈奴最强大的时候,就是把这些部落组成了部落联盟。
草原上的传统习俗,一个男子与女子订婚之后,这个男子就要先到未婚妻家里去居住。
在居住的这段时间里里,要向岳父母证明自己是一个有能力的牧民。什么才是有能力?也就是岳父母觉得有能力就行。
如果没有达到岳父母的要求,这名男子便会被打发走,当然这件婚事也就取消了。
只有达到了岳父母的要求,才能把未婚妻娶回自己家中。
从这种风俗来看,有点儿从走婚制向婚姻制过渡的那么一种形态。
走婚制是女子不嫁入夫家,而这里是男子先入女家接受考验之后,再迎取女子到自己家中。这可能就是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的中间状态吧!
由此保留下来的就是匈奴女子的地位很高,整个氏族都是以女性为中心的。
在整个匈奴的社会结构中,男子只是负责军事,祭祀等事务则是由萨满巫师来负责。而女子则掌握了氏族的行政大权和全部财产。
当匈奴从部落结成联盟的时候,做为匈奴首领的单于,也是只有用兵的权力。行政大权主要还是在阏氏手中。
刘邦在白登山被围,陈平派人去面见匈奴的阏氏,从而使刘邦得以脱困。
投降匈奴的汉将李绪帮助匈奴练兵,汉武帝误以为是李陵,从而误杀了李陵一家。李陵因此刺杀了李绪。大阏氏就要杀掉李陵,单于对此也只能把李陵藏到北方去。直到大阏氏死了之后,才敢把李陵召了回来。
正因为匈奴是以女性为中心的,所以丈夫死了就要在家族里面再找一人顶上。这就如同汉族里妻子死了再续弦一样。
这件事情从儒家角度来看,那就是父妻子继、兄死娶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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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是迫于生存没有办法的事情。
很多人认为,匈奴这个风俗太野蛮。
父亲死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后母就要嫁给大儿子。
这就有两个问题。
第一,这个后母岂不是就要同父子两人发生性关系。
对于汉人来说,这就是乱伦,是不得了的大事。
如果是宋明时代,后母和继子通奸,是要处死的。
第二,后母的孩子怎么称呼长子?
是叫哥哥还是爸爸?
在血统上,这个是哥哥,但名分上就是爸爸。
这绝对是标准的乱伦。
直到今天,虽然原则上法律不制止这种结婚,但中国实际上也基本没有类似现象。因为民间仍然认为这是乱伦。
至于兄死娶嫂,相对来说还轻一点。但在古代,长嫂如母,和嫂子发生性关系也属于乱伦,是十恶不赦的。
叔嫂通奸,是非常大的罪。
但这是汉人农耕民族的道德,对于游牧民族则是无可奈何的现实。
因为游牧民族以小部落为单位,家族是基本力量。
这些部落和家族都很小,一个小部落往往只有几十人。
这种情况下,“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就是必须的。
因为父亲死了,如果长子不娶后母,后母必然会带着孩子嫁到其他部落。这就等于大大减弱了你们部落的人丁。
更别说,后母还要带走自己的财富(主要是牛羊了)。
毕竟当年游牧民族男人横死是常见的事情,不是因为战斗就是因为疾病,其中战斗死的最多,大部分游牧民族男人只能活到三十多岁。
再说哥哥死了,如果弟弟不娶嫂子,嫂子肯定也会带着一堆孩子嫁到其他部落去,道理也是一样的。
古代部落想要生存下去,就要保证自己的人数。
人少的部队,分秒被敌人消灭,无论男女都或者被杀或者成为奴隶。
所以,“父妻子继,兄死娶嫂”都是维持游牧民族的必然手段,实在也是没有办法。
我们现在看来是恶俗!这习俗起源于氏族部落开始族外婚时期,具体表现为“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这种习俗肯定给匈奴妇女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使得伦理道德观念难以在氏族扎根与生长,从而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
匈奴是游牧民族,逐水早而居的传统,决定了没有稳固的生存区域。而在草原上生存是很不容易的,冰天雪地又地广人稀,食物难得,生存是大问题。为了繁衍子嗣,女人就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又由于草原上各部落之间征战不休,男子早亡情况严重。一旦谁家的男子英年早逝,他劳神费力娶来的妻子就会被自己的儿子或者兄弟接收。在生产力低下的时候,这样省去了一大笔开销。而对家庭影响很少,至于爱情问题,是没有人考虑的。
人类社会,从来都是”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身处饥寒交迫的状态,是很少有人顾虑脸面的。吃饱穿暖了才懂得体面与讲究礼仪,才知道什么是文明与道德。匈奴人当时之所以认为这样做顺理成章,是因为自己的生活水平低下。原始部落时期,于苍茫的大草原生活,娶一个老婆总要成群结队的牲口做聘礼,一般贫困人家根本不敢想像,往往集全家之力娶一个女子以延续后代。而以后这女子便永远是家庭的私有财产了,主要职责是不间断地为整个家族生儿育女。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的强悍的男子如果没有自己的子女,还会到别的部落里去抢亲,这时有生育能力女人就显得异常珍贵,这实际上是借腹生子的另一种形式,野蛮是很明显的,但,为了繁衍后代,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匈奴人没有受中原儒家文化的熏陶,没有什么 礼仪廉耻和人伦道德观念。尽管他们有近亲不能结婚的规定,即同个氏族的男女不得通婚,亲生母子不得通婚等等,这是出入避免生出人孩子有缺陷的考虑,不是在文明方面的考量结果。些事,我们要一分为二!
谢谢邀请!我认为这个风俗是不好的,从我们汉民族风俗的角度来看,这有违伦理。弟弟娶嫂子这还有情可原,长子娶庶母这怎么行呢?哥哥死了,弟弟娶了嫂子,他们生了孩子都是兄弟姐妹;父亲死了,长子娶庶母,那父亲和庶母生的孩子与长子和庶母生的孩子之间应怎样称呼了?都是一个娘生的?这不乱套了吗?对于匈奴人来说,那可能是正常的?都认为是正常的,这就是合理的!就不会认为是有违伦理了。
到底匈奴人为什么有这种风俗?匈奴人也是很聪明的!细推敲,这样做绝对有利于家庭的利益。庶母、嫂子改嫁了,变成了人家人,对这个家庭来说,绝对是不利的,就等于把肉送给了人家吃,这个家庭怎能舍得呢?长子把庶母娶过来,弟弟把嫂子娶过来,庶母、嫂子就不需要改嫁出走了,还能够安心地在这个家过日子,使这个家庭今后人丁兴旺!我想这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
“父妻子继,兄死娶嫂”说得学术点叫“收继婚”。个人认为存在即合理,用中原的伦理观念来做衡量当然是恶俗,但这就是草原的生存法则。况且匈奴人的“收继婚”的背后有一套复杂的继承体系,“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固然是继承了父兄的财产和身份,但也承担了家族内部抚养孤儿寡母的义务。
收继婚制是人类历史最古老的婚姻制度之一。有种说法,匈奴的收继婚源自于夏朝,“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獯鬻(音同薰育)妻桀之众妻。”匈奴人的收继婚制度对北方游牧民族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匈奴人实行“分居制“,男子成年后会获得一部分父亲的家产,然后自立门户;父亲的财产一般都会留给同他生活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儿子。蒙古人后来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了“幼子守灶制“。
对于匈奴人和蒙古人来说,幼子在继承家业中比较有优势,但在继承父亲政治资源、社会身份方面,长子则比较有优势,比如托雷继承了成吉思汗的家业,但没有继承汗位。
然而匈奴也会有“子凭母贵”的现象,与中原不同的是“母贵”完全取决于父亲的个人喜好,和母亲的出身没有任何关系。此外,匈奴社会中未成年的儿子是没有继承权,即便是成年后也无法继承父亲的遗产。
“收继婚”与匈奴人的政治、社会身份的继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继承了父兄的政治遗产,同样也要赡养他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指出的是匈奴人的寡妇中并不是所有都会被收继,“王”的生母、继承人的生母和年老者是不会被“收继”的。年老者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年轻着可以选择族内改嫁。头人同意的话也可以族外改嫁,但要将家产分给诸子。
在草原上,养活一户人家需要数千亩牧场,牧民与牧民之间接触较少。一旦出现丧偶问题,寡妇很难在草原上找到年龄相仿的对象,重新组建家庭。所以匈奴人和蒙古人对妇女的贞操要求更多的是“族外”行为,对“族内”的不轨行为则比较包容,收继婚的出现与此也有很大关系。
总得来说,“收继婚”是草原特殊生存环境的产物,与“恶俗”没有太多关系。我们不能单纯地从财产角度理解“收继婚”,这是孤儿寡母的抚养、赡养,部族人口繁衍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促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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