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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贷款人死了,我该怎么办?

2020-07-20 20:08阅读(69)

我是担保人,贷款人死了,我该怎么办?:大家都知道在银行借款,除了信用卡以及少数极优的客户外,大部分人借款都是需要有担保措施的,这其中既包括抵押,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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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银行借款,除了信用卡以及少数极优的客户外,大部分人借款都是需要有担保措施的,这其中既包括抵押,也包括保证,还包括质押,那么一旦贷款人出现出现意外,作为担保人的我们该怎么办呢?

附加担保/追加担保

如果你这个担保只是附加的担保或者追加的担保,那么银行首先处置的是第一担保措施。比如借款人原来的贷款提供了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只是抵押物价值不充分或者略有瑕疵,银行为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要求追加你的个人担保。

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过世,银行在贷款到期或者得知借款人过世后,会主动扣划借款人在该行账户内的资金,资金不足以覆盖本息的话,则联系借款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妻儿),若直系亲属不愿代偿。那么此时银行就会拍卖抵押物,抵押物的回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的,那这笔债务则与你无关了;但抵押物拍卖的回款金额无法覆盖本息的,差额则会向你追索。

仅有保证担保的

如果借款人的这笔资金,仅有保证担保的,此时仍然分情况。银行依旧会先向直系亲属争取代偿,在直系亲属确认无法代偿后,向担保人进行索赔。如果是多个担保人的,合同有约定担保比例的,按照约定的担保比例偿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比例的,则等额均分;假设只有你一个担保人的,那么此时全部的责任都要由于承担了。

总结

对外担保不是开玩笑,是要承担责任的,现实中,如果非至亲之人(父母、妻儿),不要轻易对外担保,否则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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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作为一名银行基层从业人员,日常工作从事贷款审核工作,针对题主的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吧。既然题主是担保人,根据贷款担保合同,一般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针对贷款人已经去世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定:

第一,该笔贷款有抵押物。如果抵押物价值充足,银行在拍卖抵押物后可以覆盖贷款本息,银行就没有权力向保证人追偿了,一旦贷款结清,题主的担保就失效了。同样如果抵押物价值不足,比如贷款金额是100万,抵押物卖了90万,针对剩下的10万不足部分,银行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代偿。

第二,该笔贷款无抵押物。如果该笔贷款唯一的担保方式就是题主担保,贷款死后,银行肯定会要求保证人代偿的,这也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当然,保证人履行代偿后,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对贷款人名下资产进行补偿,具体能分多少就要看贷款人名下资产有多少了。

以上就是银行针对担保贷款的处理措施,具体题主怎么操作要根据贷款的实际进行操作了,如果疑问欢迎留言或者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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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本不值得咱去较真,既然碰上了,就胡说两句。

所谓的贷款担保人,从政策设计的初衷来说,不论说得多么冠冕堂皇,根本目的就是:贷款人那孙子不还钱了,就由你来还,充其量就是个第二顺序的还款人。银行绝对不做赔本的买卖,至于你和贷款人是真朋友,还是你没真掂量清楚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被人忽悠上当,当了二傻子,那是你自己的事。只要贷款人不按期还钱,银行只是从担保人的帐上划款或扣钱,实现贷款回收就行了。至于做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怎么解决,谁是谁非,由担保人和贷款人私下去解决,与银行无任何关系,人家也懒得问一声,仅此而己。所以,这担保人也有个资格问题,穷鬼想给人当个担保人,银行还看不上你呢,你压根儿就没那资格。直白点说:贷款人还不了钱,你有钱叫银行去扣吗?常言说:没有金刚钻,别揽那瓷器活。所以,给人当担保人,你还是慎重点好。否则,被人卖了,你还帮着人数钱,那就即输钱又丢人,傻到家了。

贷款人死了,做为担保人,银行肯定叫你还款,并且会毫不留情地直接从担保人的帐户上扣钱,直到扣清贷款和利息为止。

如果贷款人的家人是人,还够人,承认欠你钱,那谢天谢地,好好和人家商量,怎么还你钱就行了。这时的担保人,说不定想给贷款人的家人跪下,叫人家一声爷爷呢!

如果你碰上一家无赖,或者人家的家人根本不知道或不承认有这么一回事,那祝贺你,你只能当一次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花钱买教训,以后别再那么傻就行了。难道你还想上吊,哥们,不会吧!

因此,给他人当贷款担保人,请你事先千万睁大眼睛,慎重慎重再慎重!当然,给他人还款有瘾的土豪型哥们除外。

勿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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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情我最有发言权……

哪年不记得了,我在村北搪瓷厂上班,和我在一个班组上班的,在村里叫他‘三哥’,我在家打扫房间,他来找我说让我给他做担保,转下年,我和村里的二哥牛魔王,我给他担保5000块钱,二哥给他担保5000块钱,说是买佛像,我说行,都是一个村,一个班组的,平时也不错,要说人点背,喝凉水都塞牙,没超过一个星期,他莫名其妙的就死了,他死了,我当时有点蒙圈了,我和村里二哥都去给落忙去了,忙完之后,也没管我们饭,我就回家了刚到家,没超过半小时吧,他死老婆来了,真是过河就拆桥啊?半仙跟我说,你三哥死了,他生前欠的贷款,我一分钱都没有花着,我不还,你替他担保你给还吧……

当时我气的都想揍她,她说这叫死无对证,那时候还没有买手机,无法取证,她说你要钱也行,你给你三哥从地里挖出来,让死人跟你对证,气得我没法,我把她大骂一顿,幸亏这是二个人替他担保,要不这黑锅我一个人背定了我找到了二哥,二哥说她先来找的我,也是这么说的,必须让她还钱,上老火了,我还得上班,还得下班去赶集卖化妆品,吃啥嘴里都苦没超过半个月,信用社先来我家找我说,让我还5000块钱贷款钱,我当时就急眼了说,我没花着凭啥我还啊?信用社的主管说,限期三个月必须还,超期说扣我家玉米和房子,我把信用社的主管骂了一顿,说谁不让我好过,谁都甭想过年,我给她家担保贷款转下年,不感恩也就算了,那个臭娘们儿当别人说,我和二哥的坏话,正赶上我下后夜班,她家黑夜把玉米悄悄地的都打了,本打算不通过我们知道就打算卖了,她家欠大街牛头家的肥钱,都六七年了,听说她要卖玉米,牛头家找几个人去她家灌玉米,都灌没了没不够人家肥钱呢,她气得大骂,信用社人也来了,她闺女儿子吓得都躲了起来,那时候他们都还小,也都够18岁了,她妈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死活不承认她家欠银行的钱,要不是有二哥,我这黑锅背定了,我当时就想好了,即然把我拉下水,那就是天诛(侏,洙)地灭,5000块钱,买三条人命也值得,我一直都想做个好人,俗话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千古不变的道理,最后信用社把派出所带来了,要铐她,他那个老爷们儿,说这钱我还,腊月二十六还的银行贷款,差点我就去派出所过年了,要不谁现在找我给贷款,我都不管,吃一堑长一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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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担保人,贷款人去世,那么贷款就不能按时还清,一旦贷款逾期,银行就会进行催收。当银行得知借款人死亡后,会如何进行下一步催收程序呢?

一、看借款人贷款时有没有其他抵质押物

这是很自然的反映,如果贷款50万是用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抵押的,那银行肯定第一时间办理房产的资产保全程序。再通知借款人的家属和担保人,做到银行的通知义务。

如果抵质押物能足额还清剩余贷款,这是最理想不过的结果了。作为担保人,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是有充足的抵债物的话,银行会第一时间处置抵押物。

如果抵质押物金额不能全额还清贷款,那么剩余的部分银行会考虑其他抓手。

你作为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妻子都是承担相同的连带责任的,银行有权找任何一位或者同时对你们进行剩余债务的催收。

二、如果是纯担保类贷款,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将有义务代偿剩余贷款。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如果你作为唯一担保人,那么没有意外,你做好全额代偿准备吧;

如果有多名担保人,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让你们平摊这笔贷款。银行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一名担保人全额代偿,当然你们可以进行协商各自分摊。

但就银行来说,只要你们几个担保人不能全额偿还贷款,谁有钱就抓着谁不放,直到挤出最后一滴还款为止。

同时,银行也有权对你们名下的资产进行保全。

作为担保人,你为了自身的信用记录不受影响的话,可以先代偿这笔贷款,然后保留还款凭证,想借款人的亲属起诉,对借款人的剩余资产进行处置来偿还你的代偿款。

所以,担保无小事,并非儿戏,也不是帮个忙,还个人情这么简单。

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要到贷款无法还清银行找到你时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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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贷款人有财产,就用他的财产来还,若贷款人死了,又无财产,就只能按担保合同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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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贷款人死了,我该怎么办?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资金出借人、银行或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是贷款人,借钱人或贷款申请人是借款人。题主所说的贷款人据题意我理解是借款人。如出现这种情况,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尽快与贷款银行联系,督促银行采取应急预案,提前或尽快收回贷款,要建议银行采取保全等措施,锁定借款人可还贷资金、资产等;要说服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主动联系银行,说明借款人身后贷款还款计划,让银行放心。

二是与借款人法定继承人联系,督促其在继承借款人遗产的情况下、承接贷款,或筹措资金代为还款。要防止借款人家属转移资产、逃废债务。

三是做好筹资代为还款计划,履行担保责任,同时收集借款人资产、银行开户、遗产继承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收回代偿资金、减少损失。

担保有风险、担保要慎重!“别人借钱我担保”是老人说的“三大傻”之一,古人不欺余也!现在有很多人因为朋友担保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要汲取教训、再对外担保时要审慎处理,既不傻瓜感情,也不受连累。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么?如满意请加关注和点赞,如不满意请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我,咱们再进一步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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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代还,如有证据通过民事诉讼找他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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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是郑州信贷员,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意外去世,那么担保人?需不需要履行担保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其实,在中国,我们老百姓平常贷款银行都会要求你,追加担保物,或者是买保险等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我们只有接受的份儿,没有反驳的份儿,那么作为担保人,当遇到借款人去世了,那贷款肯定就不能按时还清,但真是人死在亲妈,其实不是的,对于银行来说,一旦贷款发生预期,银行就会移交催收部门,进行正常的催收,当银行得知借款人死亡后,那么银行会进行其他的动作,比如,一,看借款人贷款时有没有其他的抵押物。假如说,贷款人申请的是房屋抵押贷款,那么这套房子,当时评估的是100万,银行按7成给予放款,那么就是70万,银行会第一时间办理房产的资产保全程序,再通知借款人的家属和担保人,然后对房产进行查封,要求其家属或者担保人进行贷款偿还,如果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将会在法院部门进行拍卖,来达到偿还贷款的目的。正常情况下,如果抵押物能够足额还清剩余贷款,那么银行就会解除贷款关系,如果你作为担保人,你就不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抵押物的金额不能全额还清贷款,那么剩余的部分银行会考虑由其家属或者是担保人来进行偿还。

如果是信用类的担保贷款,那么作为担保人的风险意识其实是非常大的,因为一旦债权人名下吴可标的执行物,以及他的瓷器,亲属不愿意为他偿还这笔贷款,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将成为第1责任人,银行会首先划扣你银行卡的余额,如果金额不够偿还贷款,那么银行会依法查封你的房产,汽车等一些具有现金价值的物品,所以说,见。借款人的去世,担保人,会继续履行担保职责

信贷员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对外担保有风险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现实中,如果是朋友同事,一定不要进行担保,否则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很严重,作为担保人,你为了自身的信用不受影响的话,可以先带唐这笔贷款,然后保留还款凭证,可以向借款人的亲属进行追偿,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进行处置,来偿还这笔金钱,如果你不履行担保职责,那么你的,个人征信,将会体现这笔担保贷款的还款情况,影响到将来你的买房买车以及个人融资需求。

我是郑州信贷员,传播有正能量的金融知识,关注我,带你了解信贷圈最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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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好意给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结果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钱还没还完就一命呜呼了,这真的是太悲催了。至于担保人应当如何应对,取决于他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但无论如何,一旦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的,都可以把担保人拉为垫背的。

如题所述,你当初出于一片情义给朋友借款提供担保。当时朋友拍着胸脯做出承诺,让你提供担保仅仅只是走个程序,以便于让债权人能放心大胆地借款出来。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自己肯定按时还钱,绝不拖累你。你碍于情面、同时信任朋友人品,便答应给他提供担保。

没想到,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朋友还未还钱就咣的一下就死了。这种情况我想也并非朋友的本来意思,但确实造成了他信守诺言的“不可抗力”。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作为担保人的你到底应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你只是一般保证人,那么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直接让你归还借款,那么你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行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从债务人的遗产里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只有当债务人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才能在剩余债权范围内要求你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你是连带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无论债务人是否有遗产,都可以直接找到你要求你承担所有债务。这时候,面对债权人的权利主张,你也只能乖乖给钱。

所以,作为保证人总是会有一定麻烦,交情归交情,担保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