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至今未破且鲜为人知的诡异案件?:说一个比蓝可儿事件还要诡异的吧——《消失的母女》,19年底当时的办案人员又出来披露了很多以前没有提到的细节,看完以
说一个比蓝可儿事件还要诡异的吧——《消失的母女》,19年底当时的办案人员又出来披露了很多以前没有提到的细节,看完以后我更觉得毛骨悚然了,因为实际上所有的监控都是一直开着的!(网上很多传言的时间、细节都不对)
2008年1月20日星期天傍晚,台湾省彰化县社头乡张姓男子和妻子刘某因为喝了点酒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刘某带着年仅四岁的小女儿骑着机车跑了出去,因为夫妻两偶尔也会为了些琐事吵架,妻子也常常在发生争执过后离家去路程仅有3分钟的娘家,所以张先生并没有在意,以为气消了她自己就会回来…
可是这一次太太和女儿直到深夜都没有回家,因为太太当年并没有带手机出门,所以张姓男子急忙跑去了岳母家寻找,然而岳母却告诉他女儿和外孙女并未来过,问过了她的朋友后也都说没有来过,无奈之下,张姓男子立即报了警。
警方立即发出了寻人启事,但是连续几天都没有消息,直到四天之后(1月24日),在距离社头乡8公里外的员林镇一栋大楼外找到了母女俩所骑的机车。
发现这辆车也是“纯属巧合”,这栋大楼的保安是做了十几年的老员工,他能够记得楼上每一位住户的摩托车车牌、款式…可是有一辆陌生的摩托车却在大楼接近大门的位置停了好几天,影响了正常住户的进出停放,观察几天后这位保安怀疑是不是一辆被盗的摩托车?所以就打电话告诉警方,想让他们将车拖走。
警方来到现场了解后根据车号输入资料核对车主,这一查发现车主正是失踪了4天的刘某!
为什么会在距离家8公里的地方发现刘某的车?她去那里干嘛?是不是还在大楼里面?
警方立即着手办理调阅监控的证明同时询问张姓男子及刘某母亲是否在这栋楼有认识的人,然而得到的答案是从来都没去过(至少她的丈夫和母亲没去过),家里人也没有亲戚或共同朋友住在这。
在得到调阅监控权利后,他们仔仔细细地搜查了每一个出入口,最终发现刘某带着女儿进了电梯并且按下了11楼的按钮,可在电梯里母女俩做出了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动作!
刘某是抱着女儿进电梯的,神色慌张(有住户回忆说在进电梯前看到过她们,但是只感觉行色匆忙却没看清楚母女长相),刘某身穿一件红色羽绒服,可是电梯门关上以后她就开始脱衣服…先将自己的外套脱下丢在电梯里,随后又将女儿的衣服也脱了,脱完之后还把自己的鞋子也脱了丢在电梯里,最后抱起女儿走出电梯…
大冬天,在电梯里脱衣服,甚至鞋子也脱了,并且脱下以后就丢在电梯里。走出电梯,监视器还拍到她们往电梯对面有安全梯方向走的身影(也就是说她们没有拐弯往左侧住户区走),可是谁都没有想到,走出电梯以后的那个背影就是母女俩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而在这之后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如果是进了安全梯可能就是上顶楼了?会不会是爬上去寻短见了?警方立即带人搜索顶楼,可是所有能够藏匿的地方、通风口、铁塔、甚至上锁的水塔打开都没有看到任何踪迹…
有没有可能从顶楼天台跳到隔壁栋楼去了呢?那栋楼是附近最高的楼……
有没可能从安全梯里下到较低楼层后通过安全梯窗户跳到隔壁楼层去呢?和那栋楼安全梯最接近的就是右边的一栋4层楼,然而安全梯窗户正对的那栋楼是一堵防火(盗)墙,根本不可能从安全梯窗户跳过去。同时那栋楼楼顶是上锁的,所以你也不可能跳到隔壁楼楼顶后走楼梯下来。(另一侧没有安全梯且楼间距间隔得远)
甚至为了保险起见(担心会不会进安全梯后从窗口直接跳到地面),警方还调阅了大楼的所有监控探头以及旁边楼层的监控探头,几乎可以拼凑成整栋大楼四周各个出路口却依旧没有发现母女俩的行踪。
再说了,她们为什么要上大楼后跳出来呢?而且还是抱着个四岁小孩?(跳的话肯定不能让女儿自己跳吧?)
那么她们有没有可能走地下室了!
警方查看了停车场出入口的监控探头、打开下水道的人孔盖,甚至调查每一辆出入车辆的监视器都没有发现任何踪迹。整栋大楼唯一的后门也早就被封死…
当然警方并没有死心,他们以大楼为同心圆向四周扩散,调阅了100米范围内的所有监控探头、询问了所有店铺、住户、保安、行人等依然一无所获。
所以,母女俩一定还在大楼里!
但他们调查走访了每一家住户,尤其是消失的11楼所有住户家后发现竟然整栋楼没有一户人家认识她们!
两个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事件引起了台湾当地人的热议,私奔说、凶杀说、灵异说、时空穿越说等等一系列猜测都被人提了出来……
11年后,当初的办案人员再次说起了这件案子,他们可以确认的几点是:
这件案子真的匪夷所思,特别是【主动消失】说:
第一,夫妻俩人并不欠钱,没有仇人,我看她们居住条件还很不错,三层楼小洋房至少300平米,夫妻也没有任何大恩怨(岳母和儿子、女儿都证实过),就是很普通的口角;
第二,为什么要在那栋楼里面消失?又为什么要留下摩托车这么容易暴露消失点的“证据”?那可是当地的“高档小区”,有监控探头的,你要是真想消失直接去乡下不就可以?
第三,为什么要在电梯里做出脱衣服、鞋子的诡异行为?不要如此高调可能也不那么引人注意对你自己隐匿也有好处啊?
第四,上面说了,从那天以后母女俩所有的账户信息都没有动过!
第五,另外我还发现一个疑点,刘某丈夫说她傍晚走的,可是警方当年询问住户情况的录像资料问的是【8、9点的时候有没看到刘某母女】,也就是说进电梯消失后大概是8点过后,那么这中间至少有两个小时的空白期她去哪里?如果是去找大楼里非常熟的住户的话直接过去就行,拖了那么久的时间即便真有认识的人也不太熟悉,实在没地方去了才拖到8点吧?那么,这个不太熟的人会愿意“帮助她们消失”吗?
可是【被动消失】的话…她在电梯里做出那些举动还是最大的谜,你真的解释不了为什么要这么做,而她做那些举动又一定是有原因的!是什么情况下她会做出那些举动后遭遇不测了呢?你要知道她可是没有带电话出门的,所以不可能是大楼里某位住户里叫她们进来时做这些举动。
蓝可儿至少还找到了尸体,而母女俩至今音讯全无…实在太诡异了!
网络上著名的大案就不提了,给大家讲一个与我家族有关的案件,2002年程海涛锦州失踪案!
程海涛,笔者老婶的弟弟,按照家族辈分来讲,这是我的舅舅,不过在笔者的印象里,由于关系不是太近,应该没有见过这位前辈,只是当年事情闹得够大,才让我知道有这么一位舅舅。2002的某一个大白天,思维和行动一切正常的他竟然在锦州的大街上神秘失踪了!
程海涛,1969年出生,离异有一女,事发时与新认识的女友共同生活,原为辽宁锦州东电三公司职工,出事时,人身健康与思维能力完全正常。
2002年10月29号的白天,一个叫单某的老同学,来到舅舅所在的世纪花园小区的家里做客,这是早已约定好的会面,单某所在的北京某公司将参加一项工程竞标,由于早年舅舅从事这一行,单某就来到锦州委托舅舅帮忙整理一份竞标书的制作。
大概九点左右,舅舅完成了相应文件的整理,因为要参加正式的竞标会,肯定要提交精装版的竞标书,所以整理后的草稿还需要到打印社去打印,舅舅在市内认识一个打印社的老板,便让同学单某和自己的爱人(尚未结婚)留在家里等待,自己独立出门去打印社询问。
这一天并不是太凉,加上那家打印社就在小区的对面,考虑到自己会快去快回,因此舅舅只穿着短衣出门,骑上停在楼下的摩托车直接到了那家打印社询问价格,经过一番讨价之后,竞标书的费用定在了2000元。由于这笔钱需要老同学单某所在的公司来出,舅舅肯定不便做主,于是就跟老板打了招呼,告之老板要回家与同学商量,转身就离开了打印社。碰巧这一天打印社的生意并不是很多,店里除了刚来的舅舅外并没有其他顾客。在舅舅离开的几分钟后,没有生意觉得无聊的一个打印社员工来到门口看风景,却发现舅舅又从远处走过来!
一开始这个员工觉得很奇怪,随后再看到店门口旁边舅舅停放的摩托车,就一下明白了。原来舅舅到达打印社后将摩托车随手停到了门口,在离开的时候也许是着急,忘了自己骑着摩托过来,就直接步行走回去,走到半路才发现忘了东西,这才转身回来准备取车。
但就在这个时候,这个员工看见还与打印社有些距离的舅舅被街对面一个女子叫住。而舅舅程海涛显然认识这个女子,也停下了脚步在街上跟女子聊了起来。 根据员工事后提供给警方的回忆,该女子身穿黑袖红衣,由于距离较远以及未意识到后来能发生如此大的事,因此也未记住有关这个女子的相貌和其他特征。几分钟后,员工看到舅舅没有继续向打印社走过来,而是跟着该女子上了马路边停放的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上车时舅舅拿着手机,并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女子坐在后座,从这一点来看,车中当时至少还有一个司机。随后车辆开走离去,此时的时间是上午9点40分左右,而这个目击者也没有记住这辆车的车牌号。
随后舅舅也随着这辆车,一去而不复返!
当天中午,舅舅的女友和老同学就发现舅舅已经神秘失联,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晚上会和其他亲属选择了报警。 随后当地公安局开始了一系列的调查,然而调查的过程也是格外艰难,或者说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找不到。
1、由于案件发生在2002年,那个年代的城市监控建设并不发达,以锦州来说,除个别中心地段安装了监控器之外,其他路段并无此设备,所以找不到有关舅舅和蓝色桑塔纳轿车的痕迹。
2、相信很多人都知道,2000年左右正是桑塔纳轿车相当普及的年代,不过一般都用于出租车使用,因此,桑塔纳轿车大部分都是红色。但打印社员工却提到自己看到的是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这种颜色并不多见。但警方随后排查,也没有找到嫌疑车辆,也不知道这个员工有没有看错。
3、事发时舅舅携带着手机,从打印社出来后,也着急往家返回,中途跟那个女子说了什么话,让他改变了回家的计划,而是跟着这个女子上车离去?配备手机的舅舅,为什么没有选择打电话到家里,告诉自己会晚些回去?
4、公安局同期也调查了舅舅的人际关系,甚至还排查了舅舅的现女友,然而经过调查,舅舅在人际关系中并无仇家,复仇行凶的几率很低。
由于舅舅是其母亲的独子,现如今已年过80的舅舅母亲想起儿子都忍不住落泪,但这起案件目前已经过去了18年,至今仍然毫无结果!也仍然在锦州的悬案名册中,相信18年后的今天,那些凶手仍然活着,也堂而皇之的生活在这个世上,但我们真的希望真相不会就此停止,真的想知道,在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1979年1月6日,清晨6点35分的新加坡,天还没完全大亮。
这个时间,大多数的人都还沉浸在梦乡之中。然而住在芽笼巴鲁(Geylang Bahru,SG)第58座组屋某一单元房里的陈昆财(Tan Kuen Chai)、李梅英(Lee Mei Ying)夫妇,此时却已经早早地起身,准备开始新一天的接送工作了。
夫妻俩共同经营着一辆校巴来维持生计,每天的工作就是负责接送一些学生上学跟放学。两人各司其职,丈夫陈昆财负责开车,而妻子李梅英则负责管理跟照看校巴上的学生。
像往常一样,夫妻俩出门前先去孩子们的房间看了一眼,那时他们的四个孩子还在熟睡。
由于孩子们的学校离家并不远,所以李梅英不急着叫他们起床。而她通常会在自己出门的半个小时后,才会打电话叫孩子们起床上学。
就这样,李梅英匆匆地亲了亲四个孩子的面颊便出门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竟成了她跟孩子们最后的告别。
半个多小时后,时间已是早上7点10分,李梅英就近找了个公共电话亭,打回家叫孩子们起床。
可奇怪的是,电话的那一头,却迟迟没有人接听。
这样的情况,以往从未出现过,家里的电话一响孩子们一定会起来接的,这次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睡得太沉了,没听到吗?
这样的反常让李梅英感到不太对劲,她又试着拨打了两次电话,但这都跟第一次的结果相同,无人应答。
连续三次无法拨通家里电话的李梅英开始有些担心,于是她打给了一位相熟的女邻居,请她帮忙到家里查看一下孩子们的情况。
这名女邻居来到陈家后,发现大门紧闭,敲门许久后,屋里没有任何回应。
在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女邻居只好先给李梅英回了个电话。
打电话没人接,邻居敲门也没回应,莫非孩子们早就起床去上学了?
这可能是目前唯一的合理解释,但李梅英心中始终感到不安。
或许是因为此时校巴上还载有不少学生,李梅英并没有第一时间赶回家里查看情况。
等到她有空回家时,已经是早上10点了。
一打开家门,她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孩子们各自的背包还放在客厅的小桌上,但屋子里却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客厅跟房间都找不到孩子们的身影。
而更重要的是,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血腥味,那气味是从浴室传来的。
李梅英内心忐忑地推开了浴室的门,迎面扑来的腥臭味与眼前的场景,瞬间就让她崩溃了。
这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浴室里到处都是血迹,而陈家四个原本乖巧可爱的孩子,此时全都一动不动,死状十分惨烈。
孩子们身穿汗衫短裤,小小的身体彼此堆叠在一起,而他们每人身上都有不少让人触目惊心的伤口,大量的鲜血仍在往外流淌,把浴室的地面染成了十分刺眼的红色。
更令人心碎的是,陈家年仅5岁的小女儿陈琴丽(Tan Chin Nee)的脸几乎被凶手毁容,而小琴丽的手里还紧紧地抱着自己平时最喜欢的枕头。
看到如此残忍的一幕,李梅英悲痛欲绝,整个人几乎要晕了过去。隔壁的邻居闻声赶来,同样被这一幕震惊了,赶紧帮忙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了现场,为了避免有效证据被破坏,警方封锁了现场,并确认了四个孩子已经全部死亡。
他们分别是:10岁的陈国鹏(Tan Kok Peng)、8岁的陈国林(Tan Kok Hin)、6岁的陈国顺(Tan Kok Soon)以及5岁的陈琴丽。
法医的尸检报告表明,四个孩子全都死于非常残忍的刀伤——每个孩子身上(包括头部)的伤口最少也有20处,还都是被凶手拿刀进行反复猛刺造成的。
根据这些伤痕,法医推断,凶器很有可能是一把菜刀和一把匕首。
但警方在后来的勘查中,并没有在屋子里发现菜刀跟匕首之类的凶器,怀疑是被凶手给带走了。在尸检过程中,法医还发现,10岁的哥哥陈国鹏或许想要保护弟弟妹妹,曾试图与凶手搏斗过,留下了不少抵抗伤,但毕竟力量悬殊,陈国鹏的右臂几乎被砍断,这个勇敢的小哥哥的另外一只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把疑似属于凶手的黑色毛发……
这些毛发的长度,比当时普通男性的发型要稍微长一些。但可惜的是,70年代的新加坡,DNA检测技术并不发达,所以陈国鹏拼死保留下来的物证,却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凶手的作案手法残忍,受害者又都是年幼的孩子,陈家的这起惨案很快就轰动了整个新加坡。当年的各大新闻媒体都非常关注此案,多家报纸的头版头条都刊登了这一桩惨绝人寰的案件。
人们难以想象,是什么样的仇恨,能够让凶手对四个孩子下此毒手?
大家都知道,新加坡是一个犯罪率很低的国家。因为法律制度严明,残忍的凶杀案一般来说并不多,而像这样虐杀儿童的案子更是少见。
所以新加坡警方对此十分重视,火速展开了调查。
然而,警方经过勘查后发现,尽管案发现场到处都是血迹斑斑,他们却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血手印与足迹,能够使用的证据少之又少。
在与案发浴室相邻的厨房里,警方发现了一盆满满的血水,这说明凶手在杀完人后,曾在这里清理过自己身上的血迹,而现场的其他痕迹可能也被他仔细清理过。
这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因为结合陈氏夫妇的证词,从夫妻俩出门到女邻居敲门前后才不过35分钟!
这么短的时间内,凶手不仅在浴室里残忍地杀死了四个孩子,还有条不紊地打扫清理了现场!
不过,凶手是如何做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入陈家并且悄无声息地杀害四个孩子的呢?
经过进一步勘查,警方发现陈家的门窗皆完好无损,没有遭到过破坏,案发时邻居也没有听到孩子的叫喊声,这说明了凶手是和平进入陈家的。
而屋内也没有被翻动失窃过的痕迹。这说明凶手的目标明确,他就是来杀人的。
而之后他的行凶干净利落,杀人后的表现也非常冷静,这说明他一定早有预谋。
但当时只有四个孩子在家里,因此警方怀疑,凶手是陈家的熟人。
不然,若是陌生人来敲门,孩子们又怎么会主动开门并让其进屋?
再加上,凶手特意趁陈氏夫妇不在的时候上门,这证明了凶手对陈家人的日常作息及行踪了如指掌。
那么,什么样的熟人要这么残忍地杀害四个幼小的孩童?陈氏夫妇到底得罪过什么人,才导致这一悲剧的发生?
为了找出凶手,警方顺着“熟人”这一线索,展开了调查。为此警方动用了大量的警力,因为芽笼巴鲁这个地区当时比较复杂,那时当地常住居民的结构就已经比较多元化了,华人、马来西亚人及印度人等混居于此,此外当地还聚集了很多流动人口,他们是来自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打工族、小商贩以及建筑工人等。
陈家人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或多或少会跟各种不同的人产生交集,因此想要排查清楚他们的人际关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把陈氏夫妇的社会关系都排查了一遍之后,除了发现这对夫妻俩人缘不错,没得罪过什么人之外,警方没找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或是可疑人物。
同时,警方派人走访了案发现场附近超过100个的居民,但仍一无所获。
既缺少有效的现场证据,也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员,这让案件陷入了僵局。
尽管案件看起来毫无进展,但警方对此案的追查一刻也没松懈过。
在他们调查的过程中,曾有出租车司机向警方报案,提供了此案的相关线索。
这名出租车司机称,在案发当天的上午8点,他曾经在离案发组屋不远的第96座组屋楼下,搭载过一名大概20岁出头的可疑青年。从样貌跟肤色判断,应该是一位马来西亚人。
出租车司机之所以称这名青年可疑,是因为这名青年在上他的车时,左侧身上有着明显的血迹,而且神色有些慌张,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疲倦。
这名青年最终在劳明达街下了车,给了车钱便匆匆离去。
那么,这名行迹可疑,脸色慌张的马来西亚青年,会是杀害四个孩子的凶手吗?
警方根据出租车司机所提供的该青年的特征,询问了陈氏夫妇,陈昆财听后表示这名青年可能是住同一座组屋的邻居C某。
C某几乎每天都要到他们家借电话,跟他们家经常往来。因此C某与四个孩子还有陈氏夫妇是十分熟悉的,而且四个孩子还亲昵地喊他叔叔。
于是,警方把侦查的重点放在C某身上,他们将其传唤到警局进行盘问。
然而,在将C某扣留了两个星期之后,警方就将他释放了。
因为警方不管如何盘问,都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而且他们也始终无法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C某就是凶手。
这样的情况下,警方只能把人释放。
而这个C某在被释放后不久就搬了家,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
此后,尽管警方还掌握了其他的线索,但皆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追查下去,这个案件也就再次陷入了迷雾当中。
案发后,民众关于此案的猜想可谓是众说纷纭,关于凶手的犯罪目的,传出了不少虚假谣言,多年来困扰着陈氏夫妇,这让警方常需要站出来辟谣。
例如有人曾经指证陈氏夫妇经营过私人的“银会”(类似于借贷公司),而由于其中有人拒绝还贷,从而跟他们起了冲突,于是一怒之下,策划了这一场谋杀。
但这种说法遭到了陈氏夫妇的驳斥。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假消息让陈氏夫妇不胜其烦。而这些空穴来风的谣言,无疑让本还未走出丧子、丧女之痛的陈氏夫妇饱受困扰,生活也受到影响。
但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
就在惨案发生的两个星期后,正值华人新年期间,每家每户都忙着过新年,到处都是一片喜庆洋洋的红色。
但这个春节对于刚失去四个孩子不久的陈家人来说,无疑是悲痛的。少了孩子们欢声笑语的家,陈家就只剩一片冷寂了。
而在这一天,陈昆财收到了一张贺年卡片,上面的收信人写的是夫妻两人各自的昵称“阿财”和“阿英”。
卡面上是几个孩童正在愉快地玩耍的画面,这看上去虽然跟普通贺卡没什么两样,但是背面的内容却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背面是用中文写着的一句话,内容竟然是:“恭喜你现在断子绝孙啦,哈哈哈!”(大概内容如此,参考资料版本不一,略有出入)
如此充满恶意跟挑衅的贺卡,显然是杀害了四个孩子的凶手所寄,而这句话更加确定了之前警方对凶手是熟人作案的推断。
因为当时李梅英在生下小女儿之后,就去接受了绝育手术。这种如此私密的事情,自然是没几个人会知道,而凶手知道这一点,说明他对陈家的情况十分熟悉。
另外,凶手是用中文写的卡片,那么凶手很有可能是华裔。
然而,由于卡片上凶手没有留下多余的信息,而当时的刑侦水平有限,警方对卡片来源的调查并没有实质性的结果。尽管警方缩小了范围,继续排查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但他们依然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对象。陈氏夫妇将自己的交际圈筛查了一遍又一遍,也无法找出自己一家究竟得罪了什么人。
至此,这个案子的真相依然扑朔迷离,而凶手是出于何种目的对这四个可爱的孩子下毒手的,恐怕永远都没办法知道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桩惨绝人寰的案件逐渐被公众所遗忘,但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四个孩子的死是他们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伤痛。
案发一年后,陈氏夫妇仍然无法走出当时的阴影。
“如今家里只剩下四面空荡荡的墙,孩子们的书包、衣服、玩具被放在角落橱柜的顶上,我们永远不会放弃这些东西……孩子们走后,生活再也不一样了,我们很想念他们……”
这是两人当时接受采访时说的一段话。
而每当他们看到自家经营的校巴,就会想起那天发生的情景,夫妻俩总是会相拥而泣,陈昆财更是没法专心开车。
但逝者已逝,活着的人更要坚强地生活下去。所以为了避免触景伤情,也为了其他孩子的安全,夫妻俩将校巴卖掉,转行去了一家塑料公司上班。
又过了3年,李梅英通过复育手术再次生下了一个男婴。也许是害怕孩子再遭伤害,夫妻俩带着孩子淡出了公众的视野。
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40年,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凶手在无情地剥夺了四个孩子的性命后,甚至还恶意嘲讽受害者家属的行为,实在让人感到极为愤怒跟不齿。
每当看到这些悬案,我们都会对这些未破获案件的受害者感到痛心,更何况是仍然在悲伤中苦苦等待真相的受害者家属。
希望这些悬案有朝一日能够等到真相水落石出,不管是之前小站更新过的金泰完案,还是大家一直感到“意难平”的南大碎尸案等。
最后,借用改编网剧《时空来电》里的一段话: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不仅是为了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更是为了让那些活着却因为凶手,还一直活在痛苦里的人得以解脱。
侦查线索
1、从夫妻俩出门门]到女邻居帮忙敲门查看前后才不过35分钟。
2、案发时邻居也没有听到孩子的叫喊声,这说明了凶手是和平进入陈家的内也没给人翻搜的痕迹,客厅、睡房、厨房与浴室也没暴力打斗或激烈挣扎的印迹(屋内也没有被翻动失窃过的痕迹。这说明凶手的目标明确,他就是来杀人的。而之后他的行凶干净利落,杀人后的表现也非常冷静,这说明他一定早有预谋)
3、案发浴室相邻的厨房里厨房少了一把菜刀,很有可能就是凶器,厨房还有一盆满满的血水,这说明凶手在杀完人后,曾在这里清理过自己身上的血迹,而现场的其他痕迹可能也被他仔细清理过。
4、凶手特意趁陈氏夫妇不在的时候上门,这证明了凶手对陈家人的日常作息及行踪了如指掌。
5、对夫妻俩人缘不错,没得罪过什么人,无辜丧命的4个孩子,3个男孩在同一家小学念书,小女) L刚刚上幼儿园。
6、案发两个星期后,华人新年期间陈氏夫妇收到一张贺年卡片,上面的收信人写的是夫妻两昵称“阿财”和“阿英”贺卡的正面是几个孩童正在愉快玩耍的画面,背面用中文写着:“恭喜你现在断子绝孙啦,哈哈哈!”当时李梅英在生下小女儿之后,就去接受了绝育手术。这种私密的事情没几个人会知道,而凶手知道这点, 说明他对 陈家的情况十分熟悉另外,凶手是用中文写的卡片,那么凶手很有可能是华裔。
7、曾有出租车司机向警方报案称在案发当天的上午8点,他曾经在离案发组屋不远的第96座组屋楼下,搭载过一名大概20岁出头的可疑青年。从样貌跟肤色判断,应该是一位马来西亚人。这名青年在.上车时,左侧身上有着明显的血迹,而且神色有些慌张,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疲倦。在劳明达街下了车,给了车钱便匆匆离
去。陈昆财听后表示这名青年可的能是住同一座组屋的邻居C某。C某几乎每天都要到他们家借电话,跟他们家经常往来。因此与四个孩子还有陈氏夫妇是十分熟悉的,而且四个孩子还亲昵地喊他叔叔警方把侦查的重点放在C某身上将C某扣留了两个星期不管如何盘问,都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而且他们也始终无法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C某就是凶手警方只能把人释放C某在被释放后不久就搬了家,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
8.经过初步的现场调查,发现屋子没有强行破]的迹象,铁]和木门]的锁头完好无损,屋内也没有被人搜过的痕迹。客厅、卧天取的室、厨房和浴室也没有暴力打斗或者是激烈挣扎的印迹。四个孩子的书包还放在小桌上,一切似乎和夫妇二人离家时一模一样。
9.有一名出租车司机向警方报案,称他在案发当天上午10点,开车路过案发现场,在离案发组屋不远处载了一个大约20岁左右的可疑青年。青年的左边身上有带有血迹,裤子上别了一把刀,整个人神情慌慌张张,神态疲倦。他在劳明达站下车,付了车费,从匆匆离去。
10.陈氏夫妇多次被传召到刑侦局接受警方的盘问,两人口口声声说从没有得罪过人,过的是平淡的生活。这4个孩子也乖巧听话,人见人爱。但陈氏夫妇有一个亲友透露,陈氏夫妇曾经营私人银会,也就是标会。由一个会头数名会友组成,个人定期供款给有经济需要的一方。陈氏夫妇的营会有一名会友标得银会,过后却拒绝还清超过千元的欠款,与陈氏夫妇发生争执,这就导致了多个会友纷纷向作为会头的陈氏夫妇追讨自己的钱。
验尸报告:
法医验尸报告中表明被害的四个孩童身上每人最少中了20刀,凶器应该是现场一把消失的菜刀,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指纹等痕迹,手法干净利落,瘦弱的尸体一具叠-具,最小的妹妹脸部中数刀,几乎被毁容了,大儿子的右臂被砍得几乎断开,血肉模糊,鲜血泉涌。厨房中的一个水盆接了满满的一盆血水,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由于现场没有遭贼破门而入的迹象,左邻右舍也没有听到异样的声音,判断凶手很可能就是陈家认识的熟人,警方也不排除凶手用复制钥匙开门入内,然后把陈家四兄妹逐一从梦中叫醒,带到厨房后面的浴室一一-加以残杀,然后清洗染了血的双手和凶器,以便销毁证据和指纹。
死者社会关系:
10岁的陈XX (Tan Kok Peng)可能是为了保护弟弟妹妹,勇敢的和凶手搏斗,右臂几乎被完全砍断不过,他的手里揪着几缕黑色的头发,比当时普通男性的发型要稍微长一些。但可惜的是,70年代的新加坡,DNA检测技术并不发达,所以陈国鹏拼死保留下来的物证,却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5岁的陈XX (Tan Chin Nee)信,息女,脸几乎被凶手毁容,而她的手里还紧紧地抱着自己平时最喜欢的枕头。
8岁的陈XX (Tan Kok Hin)
6岁的陈XX (Tan Kok Soon)男。
以上信息全部真实
抗日战争中,川军团二千余人在南京东南部青龙山地区全部失踪。
1937年12月1日,南京保卫战正式打响,来自天南地北的部队云集南京城外,誓死保卫祖国大好河山!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调集了20多万兵力在南京城外候命,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和日寇决一死战。
12月12日,由于战事突变的缘故,由首都卫戍司令长官唐生智下达了各部队从南京城撤退的命令。这支川军部队,也因此走进了绵延数里、长满遮天大树、曲折盘旋如同卧龙的青龙山之中。川军团进入之后,2000人至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然而,一支2000多人组成的川军部队却在此期间神秘失踪,至今下落未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支部队的突然消失?是什么毁灭了一群军人最后的希望?
几十年来,军事专家们始终没有找出南京保卫战川军失踪的原因。
谢邀请。
纹身女尸案
发现:2008年8月3日上午9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北皋村附近的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带的草丛里,突然出现一具无名女尸。
朝阳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推测死者死亡时间为今年7月初前后。警方通过提取死者体内DNA,与全市6月份以来走失女性信息进行比对没有发现符合的。
现场:发现死者时,上身穿有苹果图案的背心,下身穿蓝色运动短裤,内穿浅色内裤,身高1.5米左右,年龄17岁至30岁左右,长发,扎红色头绳,左前臂刺有文字文身。且死者尸体已腐烂,身部有刀伤。
既然没有走失报案的,又死亡一个月左右,尸体腐烂很难辨认,除了有三个字的纹身外,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这三个字,很有可能隐藏着女尸从何而来、身份背景等重要信息,也许是突破案情的最佳途径。
这三个字,第一个字好辨认,是繁体的“陆”,第二、第三个字就认不出了。警方怀疑这三个字是个人名,于是查询了户籍系统,当然,全国就没有起这样生僻名字的人——这两个字根本就没有输入法能够打出来。
过程:一直到10月,差不多两个多月的时间,警察为破解文身费尽了心思,仍一无所获。
这段时间里,专案组民警又对案发现场周边的文身店进行了走访,文身店工作人员在查看了死者手臂上的文身照片后表示,没有见过这三个字,且该文身线条粗细不均匀,应该不会出自文身店,像是死者自己文的。一个多月的时间,民警走访了朝阳区内的近30家文身店。
为了弄清楚文身三个字的含义,民警又来到教育部文字信息中心,但未找到后两个字。没有办法,警方于10月14日,对外公布女尸手臂上的文身图案,悬赏万元征集线索。
根据警方发布的信息,第二字,上“山”下“正”,第三个字,上“人”下“力”。是不是超出了认知范围?
线索1:一位杭州的出租车司机老汪早年在老家安庆时,经常看到那边的道士画符,他们就用过后面两个字。老汪还依稀记得,这两个字分跟“刚”、“为”同音。警方找到了杭州抱朴道院的黄道长,黄道长和道友研究后表示,道教的符箓中经常有一些像是拼凑起来的异体字,这两个字的确很有可能跟道教文化有关,但其读音和含义根本无人知晓。
所以道符通灵字什么的线索断了。
线索2:后有位江苏常州杨先生在其收藏的康熙字典上查到这三个字读“陆定乐”。康熙字典补登生僻字的《巳集遗补》中,第二个字为“定”(四声),意思是小山包上突出的地方;第三个字在字典中找到,为左右结构,字典还解释局部地区有上下结构,读“乐”(四声),是某地方言中“干、做”的意思。按照字典上的解释,这两个字连起来意思就是,“在小山包上突出的地方干活”。
不过,这不是人名,文言文又没什么意义,康熙字典的线索断了。而且我翻了下康熙字典,这两个偏旁应该是子集和寅集,由于网友提供的没明确具体信息,加上网上的版本可能又不一样,所以找了半天很遗憾没找到这两字,所以无法确认。
线索3:可能是反切自造字的可能性。2种理解:
1、山取声母,正取韵母,那么第二个字就是shèng;同样人取声母,力取韵母,第三个字就是rì,可能是“陆胜日”之类的人名
2、如果把后两个字写在纸上,翻过来向阳看背面,后两个字又貌似“玥化”,貌似“陆玥化”之类的人名。
这种“人名说”猜想好像没什么用,因为没见警方相关结果。
线索4:又有一位老公安蓝先生提出了看法,这两字属于壮族的方言土字,是代音字。就是当无法找到某个字的本字(包括本字丢失及本字无字的情况),即此字有音有义而无形时,我们为方便记录而采用的同音字,就是代音字。
而蓝先生老家广西这两个字分别与“山”、“鹅”同音,后来广西兴宾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的专家也同意蓝先生的看法,他们认为这三个字可能念“Lu-Zheng(shan)-E”“Lu-qi-hang”,如果是男名,很可能叫“陆正峨”“陆山峨”,如果是女名,很可能是“陆正娥”“陆珊娥”。
不过后来在兴宾当地失踪人员中,查找是否有与该女尸有关的信息时,也没听到后续什么动静,线索应该是又断了。
所以,身份确定不了,也查不下去,此案至今仍是一个谜。这三个字也让人不明白纹上去的含义。
1980年我们这流行请八仙姑,上香念咒语,两个小孩抬一个竹制的奋箕,顶头装一枝铝笔,桌子上布一层面粉然后一个人在桌子顶头问什么,奋箕就动起来写字,一般问题都能写对,到现在解不开的迷
玛丽莲.梦露之死,到现在仍然是个迷。
1962年8月5日,在美国洛杉矶布伦特伍德的私人公寓里,玛丽莲梦露裸死被包裹在她卧室的床上。警方调查后公布的直接死因是服食过量安眠药,但这样一个花样年华的国际巨星为何会选择自杀?玛丽莲梦露死时才36岁,她的死因至今仍然是个迷。坊间主要有以下几个版本的传说:
1、,“梦露并非像验尸报告所说的那样死于巴比妥酸盐过量,而是被残忍杀害的”,“她是被美国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杀害的,他精心策划了她的死亡,因为他不希望自己以及总统 与梦露有牵连的消息公之于众。”“一定是罗伯特干的,没有人会杀她,暴徒不会这么做的,他们很喜欢她。梦露身上的热情感染着大家。”这是一名演员的原话。至于罗伯特.肯尼迪为什么杀死梦露,则是因为有暴徒想利用梦露与总统的关系进行敲诈。罗伯特.肯尼迪作为总统的亲兄弟,自然不允许此事发生,于是便找到了杀手。
2、英国《每日电讯报》根据解密的美国联邦调查局文件,推出了梦露死因的新版本,报道中暗示,梦露好友串通她身边多人,在美国前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知晓的情况下精心设计,一步步将梦露诱上自杀之路。梦露以为“自杀”不过是逢场作戏,不想却遭人设计,弄假成真。这个版本也指出了梦露与肯尼迪两兄弟的亲密关系。
3、梦露生前的时装设计师之子达文·波特曾说:梦露死前曾向朋友透露她已怀上身孕,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腹中胎儿的父亲到底是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还是他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波特在新书中宣称,梦露其实是被5个黑手党“职业杀手”用氯仿毛巾谋杀的,但幕后雇凶灭口的“真凶”很可能就是梦露的前情人、美国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
总结以上三个版本,梦露之死肯定与肯尼迪两兄弟有关系。但出于什么目的,什么原因,至今仍然是个迷。真相只有一个,但知道真相的人早已经逝去!
这个案件是新西兰最离奇命案、血案、悬案,在世界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奇案。
珍妮特和妹妹海海瑟继承了舅舅留给他们的农场,1966年,珍妮特与一名叫做克鲁的男子结婚,二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又花钱买下了珍妮特妹妹继承的那一半牧场,两个人就拥有了舅舅留下的全部农场,成了当地最大的农场主,对他们来说,光明的生活才开始。
可是到了1970年的时候,他们夫妇二人离奇的失踪了,自从1970年6月22日下午之后,他们始终就成了新西兰所有警察的噩梦。
因为他们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失踪案,会历经几十年的侦查依然悬案,破案过程中几经反转,发生了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案件是从珍妮特的父亲欧文打电话报警克鲁夫妇始终开始,当警察到达破案现场的时候发现,他们住宅里全都是血,有拖拽的痕迹。
根据常识判断,这是一起普通凶杀案,但是警察很快发现了几个疑点:
第一、他们18个月女儿切丽并没有收到伤害,穿着整齐。
第二、现场取证在椅子扶手上发现了人类的脑组织,根据大量血迹,经查确定至少有一人死亡,而且是当场就被射杀在椅子上的,但是现场除了血迹非常整齐,没有打斗痕迹,也没有失窃和被翻动。
第三、根据各方证词,克鲁夫妇最后一次被看见的时间是6月17日,并且有邻居反应他们在6月17日那天曾经听到三声枪响,反应情况的邻居是距离案发地第二远的农场主,距离农场最近的农场主倒是没有任何情况反应。
但是发现他们失踪并报案的是岳父是在22日,那么那个18个月的幸存女婴是怎么渡过的这5天的。
第四、一位叫做罗迪克的青年人声称,他在6月19日在克鲁对面农场打短工的时候,曾经看见一个女人站在克鲁家,很像警察说的珍妮特,同时另外一些目击证人也证明,在6月20日也看见在克鲁家停着一辆车,但是没有看见其他人。
第五、报案的岳父,无法证实自己6月17-22日的行踪,他自称和女儿关系很好,但是却在5天之内都没有和女儿通过电话,而且事后他也没有抚养幸存的女婴,女婴由珍妮特的妹妹抚养,最重要的是,他和小女儿都对大女儿的遗产有继承权,另外他在案发前没几个正好还再婚了。
可是第四点又带出了一个疑问:
但根据现场证据,克鲁家的血迹和证据显示屋里很可能死了两个人,如果女主人珍妮特活着,那么被害者是谁,她为什么扔下孩子呢?
根据第四点警察推断珍妮特还活着,那么珍妮特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唯有这样才能解释,18个月大的婴儿有人照看。
可随着问询的深入,警察才发现罗迪克并不认识珍妮特,尽管在警察局看了照片确认,但是并不确定那个女人就是珍妮特。
珍妮特是凶手的线索就断了。
警察又将目光瞄准了报案的岳父,毕竟岳父自己孤身一人,而女儿得了那么大笔遗产没有给自己,却和女婿一起,那么岳父为了财产也是有动机的。
何况珍妮特还有个妹妹,目击者在6月17日看到的女人也许就是珍妮特的妹妹海瑟。
但经过警察的盘问,岳父毫无破绽,至少怎么都看不出他是凶手,而且也没有直接证据指向他。
以珍岳父为凶手的线索就断了,但办案警察心里依旧认为岳父是凶手。
因为在一条河里,间隔不久浮出了两具尸体,正是小时的克鲁夫妇。
他们虽然是在不同的地点被发现,但都有几个特征:
1、被一枪爆头
2、身上都缠了电线
3、身上都被绑了重物被沉到了水底。不同的是珍妮特是浮上来之后被发现的,而克鲁则是在上浮的过程中被人发现并报警,所以,他的出水过程被全程跟踪并记录。
根据这三个特征,警察确定了几个调查方向:
1、根据弹道测试查找枪支,在被害者身上找到的弹头尾部都有数字8.
2、根据他们身上绑的重物尽量寻找线索。
根据这个思路,警察很快确定了两件事:
警察首先根据子弹确定了枪支类型,并根据这个查到了当地所有该型号的登记者,但让警察失望的是,岳父并没有这种幸好的枪支,该类型的枪支有几十厘米长,平时不可能被隐藏,也就是说,只要拿着就能被看到。
随后,警察在所有拥有该枪支的人中,确定了两个重点嫌疑对象。
男被害人身上绑的重物是一根汽车轮轴,这是个非常好的线索。
根据这个线索,警察找到了一位叫做老托马斯人,根据修车厂的记录,那根滚轴是他所有,并且在维修的时候被锯成了三段,而根据老托马斯的说法,这些东西他都给了他的儿子,阿瑟托马斯。
而更巧的是,在枪支嫌疑人中,正好也有一个是阿瑟托马斯。
警察开始对托阿瑟马斯进行重点盘查,但他前后几次的口供严重不一致,不过在这些反复的口供中,警察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
1、通过调查他们发现,阿瑟托马斯与女被害人珍妮特是同学,并且追求过珍妮特。
2、1976年,珍妮特家中曾经失窃,珍妮特报警说明了失窃物品的特征,失窃物品大都是珠宝和值钱的首饰,但珍妮特对其中一把梳子特别进行了描述。那是一把并不太值钱的梳子,但那把梳子是阿瑟托马斯在上学的时候赠送给珍妮特的。
3、在他家搜了与两位被害者身上同样相同电线。
但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在克鲁夫妇被害的现场,那把已经失窃了的和珍妮特描述的一模一样的梳子也在现场。
这一切都将矛头指向了阿瑟托马斯。
警察迅速去往阿瑟托马斯家进行了地毯式搜查。
很快警察就找到了被切成三个部分的轮轴剩下的部分。
但在阿瑟托马斯家搜到的属于阿瑟托马斯的1盒子弹却和克鲁夫妇身上找到的不符合,所以这盒子弹没有清点。
可峰回路转的是,为了保险起见警察搜查了阿瑟托马斯弟弟皮特托马斯的家。
在他家,搜到了特征与克鲁夫妇身上特征相同的子弹,一共14颗,子弹的尾部有数字8。
但皮特托马斯的仓库与阿瑟托马斯紧邻,并且已经一年多没有回家了,因此警察认为子弹是属于阿瑟托马斯的,他只是将子弹扔到了弟弟家。
不出所料的是阿瑟托马斯将此事推了个干净,坚决不承认,警察虽然心里笃定他和案件一定有关系,但也拿他毫无办法。
根据资料显示,克鲁夫妇去世的现场干净整洁,大门没有破坏的痕迹,警察开始判断是熟人作案。
但熟人拿着一把那么大的枪,进屋射击显然是不可能。
当时负责案件的修顿警长和助手约翰逊,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站在厨房外的一个百叶窗外就可以完成对屋内人的射击。
根据现场看,凶手将男主人是直接被射杀在椅子上后,直接拿了钥匙进屋袭击了女主人。
但要完成这个一切并不容易,在屋外,可供射击者站立的地方并不大,其次因为百叶窗和纱窗的位置有所重合,所以要完成这次射击必须要角度,时机相当完美才可以,不过经过试验发现,虽然很困难,但这个射击是可以完成的。
另外,在警察对克鲁家花园的再次搜索中,约翰逊和其他警察在百叶窗外发现了一枚弹壳,这枚弹壳被证明就是阿瑟托马斯的枪射出的。
强调一下,上面说过,托马斯家搜出了1盒子弹,尾部没有8,在他弟弟家搜出子弹的是尾部有8的,这两盒子弹是一个型号,一个厂家生产的,是和射杀克鲁夫妇的子弹型号和厂家都相同的。
证据链完整,动机明确,于是1971年阿瑟托马斯被判刑。
但托马斯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冤枉的,他四处奔走,他的努力引起了一个人注意,他就是专栏作家派特.布斯,
他筹集了资金,并帮助老托马斯聘请了一位律师:维瑟.
从此,事情朝着不可能打方向发展了。
1、他说服法官让阿瑟托马斯的弟弟作证。
托马斯的弟弟证明了阿瑟托马斯并没有在克鲁家多次工作,推翻了阿瑟托马斯熟悉克鲁农场地形的推论。托马斯的弟弟之前因为身份需要避嫌不能作证。
2、他推翻了百叶窗谋杀论。这也是案件定案的很关键一部。
他通过现场演示,证明了做到这一步非常艰难,即使训练有素的警员,在环境条件非常良好的情况下警员尚且试了9次才完成。
那么在那天月黑风高、寒风呼啸的晚上,阿瑟托马斯一个非专业人员如何做到?何况即使他可以做到,还需要男被害人在深夜,坐在寒风呼啸的窗前,打开百叶窗和纱窗才行,这个可能太低了,(南半球6月底冬天)。
他们根据现场提出了珍妮特自杀谋杀论。
他认为珍妮特和丈夫生活并不幸福,在长期压抑下,珍妮特先杀死了丈夫,然后照顾了孩子几天,最后自己自杀,这样就能解释通为什么在6月17日之后,克鲁家门前的女人,只是如果这样,珍妮特头部的弹道很就无法解释了。
不过没关系,他们只是要否认百叶窗射杀论。
3、他推翻了射杀克鲁夫妇的子弹是阿瑟托马斯的。
维瑟玩了一个完美的逻辑游戏。
两位被害者身上的子弹只有弹头,尾部有数字8。
花园里捡到的一枚弹壳尾,这枚弹壳证被证明是托马斯的枪射出的,这枚弹头与两被害人身上的弹头是同一类型。
辩方认为,这枚弹壳只能证明托马斯的枪射出了子弹,无法证明这枚子弹是打在被害者夫妇身上的。
为了这个问题,控辨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各种证据的分析甚至动用了级别很高的实验室。
辨方提出:这种尾部有8的弹头是旧款,约在案发7年前就停止生产了,托马斯的枪射出的子弹是新款,这个新款子弹与托马斯家中搜出的他自己拥有的子弹一样是新款,那就不是射杀克鲁夫妇的子弹
虽然托马斯的弟弟拥有旧款子弹,但唯一能确定的是托马斯枪射出的子弹是新款,现场的一枚新款弹壳和被害人身上的两枚旧款弹头不吻合,因此,托马斯罪名不成立。
控方则指出:这枚子弹看不出新旧款,而且,这枚弹壳与托马斯家弟弟搜到的那盒子弹的弹壳完全一致,位置又正好位于百叶窗之下,可以推论是屋内其中一枚子弹的弹壳。
不过检方低估了维瑟,在此之前,维瑟已经和实验室通过数千次样本取样,证明了新旧子弹的弹壳字母在显微镜下看,高度有区别,旧款是1.22毫米,新款是1.57毫米,最后根据报告,证明了托马斯这枚子弹是新款。
总之这就是个悖论,托马斯有两盒子弹,其中1盒与被害夫妇身上的完全相同。但能证明是从他枪里面射出的子弹,是另外一盒与受害者身上弹头不一致子弹盒里的子弹。
不过检方依然抱有一丝希望,他们提出,会不会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新款的子弹依旧有一部分有着老式的弹壳。如果可以证明这点,那么就能证明,窗下捡到的那枚弹壳可以匹配屋内被害者身上的弹头。
辩方律师非常不屑一顾,提出,那就来啊,我们把子弹拿到现场实际测量好啦。
辩方拿出了实验室给出的结果,证明在托马斯家搜到的子弹,标注出的关键特征处是1.22毫米,也就是说这盒子弹的弹头弹壳都是旧款。
此时检方也出手了,同样一盒子弹,他们给出的同样一个实验室的报告,子弹关键处的标注特征是1.57毫米,这证明了这盒子弹是新弹头旧的弹壳。
结论一出,法庭乱了,因为控辨双方这两份不同的报告都是同一枚子弹样本,那必然有一个是错的。
机智的法官一看,那就现场量一下吧,结果出来与检方的一致。
检方一看乐了指着辩方:看吧,就是你们犯人干的,就是有新弹头旧弹壳的子弹。
辩方此时也不干了,拍着桌子骂实验室换了证物。
那怎么办就找实验室呗,于是,实验室的博士来了。
博士说:我是无辜的,我有各种记录,博士是从一开始就介入此案的。
他拿出了记录,重点来了:
关于这枚关键的子弹,第一次的描述是“一枚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随后,他检查完了之后,这枚子弹被辩方律师拿走找人做实验去了。
辩方律师找的实验室,对这颗子弹的描述是“一枚未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那就是说,辩方律师把子弹换了。
可是,如果要换,他为啥要换成对自己不利的呢,要换也是把弹壳换成旧的,换成新的不是证实了检方的论点吗?
所以,显然辩方律师不可能换。
那就是实验室博士换的?辩方一开始拿的就是博士换过的。
但博士是为了啥呢?
博士慢悠悠开口了,没有为啥,我第一次弄错了,说错了,写错了,本来就是
“一枚未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我笔误、口误了。
可若博士说的是真的,那么辩方的数据是哪里来的?子弹当场测量的数据与辩方提供的数据并不吻合,难道是辩方把子弹交回实验室,博士闲着无聊又换了一枚?
警察看不下去了,说证物啊,我们警察知道啊,是我们送去的啊,于是一位叫做凯茨的警察出现了。
他说,我知道事情的真相,子弹就是射击过,那天子弹拿回来之后,修顿警长就很着急的做了射击实验,而且发现那枚子弹就是弹头是有8的老式弹头,但是尾部是新式的尾部。
修顿警长马上反驳,不,我没试验。
总之,本来可以当成关键证据的子弹就陷入了一个罗生门,谁也无法证明,大家就吵呀吵的。
因为太复杂,所以休庭了....
但案子不能停,于是上一级执法机构前来监督,不过也不了了之,不过这次上级督查跟进中,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细节。
就是警长修顿擅自扣押了一枚在托马斯弟弟家搜到的子弹,就是那一盒14枚的尾部有8的子弹。
所以那盒子弹在证物里只有13枚,不过警长后来给了个牵强的理由,也将子弹归还了。
在拉锯战中,检方有一天突然给出了一个决定性的证据
那就是他们找到了一整盒子弹:旧的弹壳和新型的弹头,以此说明,在子弹厂生产子弹的过程中,是有在旧的弹壳上组装新弹头的。
基于这个证物,那就可以推断,在克鲁夫妇家外面捡到的那枚可以确定是阿瑟托马斯步枪射出的弹壳,是与被害的克鲁夫妇身上的弹头相配的。
辩方卒。
但事情还没完,律师维瑟并不甘心,他一不停上诉,但一直失败,中间颇多曲折,似乎找到了一些证据,但都被推翻,总之看上去没啥翻案的可能了。
亚洛普是一位作家,他对这个案子非常感兴趣,于是他自己展开了调查,还将调查写成了一本书。
不出所料,1978年,他的书出版了,书成了畅销书,也引起了巨大影响。
亚洛普最厉害的不仅是重新梳理的疑点,而是在书中对证据链以及对警察系统提出了质疑。
于是民众沸腾了,要求重审此案。
这个时候,当初为阿瑟托马斯建立打官司基金会派特.布斯对接上了他,并在报纸上公布了这位作家的一个调查结果。
作家说他找到了当初那位被目击看到的在克鲁夫妇家的年轻女人,线索他已经给了警察。这个女人后来被怀疑是珍妮特的父亲的再婚妻子,但没有证据。
报道一出案件的热度更高了,于是,官方终于有了重审的打算。
这一次就简单多了,子弹厂和实验室的人都作证,绝对不存在有旧弹壳新弹头的子弹。
所以,发现的那枚属于阿瑟托马斯的新型的子弹壳,就不可能射出杀死库鲁夫妇的旧型弹头。
而这次一次,检方也没办法再拿出第二盒特例的子弹,不过没关系,检方说,你们说了那么多,那就把那枚现场遗落的弹壳拿出来,我们再对比啊。
重新比比看,到底是你们说的新子弹,还是旧的子弹,你们说来说去,拿的就是一张弹壳的照片,就用一张照片来说明这个弹壳就是新型子弹,不合理。
这个要求本来也合理,重审本来就是要重新查验证据,但是,证据没了。
证据几年前,也就上上一次案件审查完,就被警长修顿很快的按照程序销毁了。
上次庭审后,警长询问是否可以销毁证物,有关部门回答,没有看到不允许的条例,于是他就很快将证物销毁了。
毫无疑问,这次的辩护还是维瑟,他先是说了点无关紧要的话
比如,为啥凶手开了三枪,却有选择的带走两枚弹壳和一枚子弹啊。
既然百叶窗射杀不成立,那为啥弹壳在窗外啊。
接着维瑟放了大招,把重点从论证子弹变成了直接论证托马斯的清白。
他说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警长和助手联手陷害了阿瑟托马斯。理由如下
1、既然提出了百叶窗谋杀理论,为啥当时不查看凶手站的位置,而是要过两周之后。
2、维瑟指出,其实当时案发的房屋,里里外外都早就被搜索过了,根本没有那颗子弹。之所有两周后再下令搜索,其实就是为了找到伪造的证据。
3、克鲁夫妇的邻居可以证明案发后,已经搜索过弹壳发现的地方。
4、部分警察可以作证,警长在2周后忽然问一个警察是否搜查过百叶窗下,凶手可能站立的位置,该警察回答没有,于是警察安排了搜索,因为这个对话过于神奇,所以很多警察都记得。
5、警长说自己在安排搜查之前开过一次案情会,在会上受到了启发,于是重新搜查了百叶窗下,但警察局并没有这次会议的记录。
6、就是之前说听见了库鲁夫妇家有三声枪响的邻居,说他们在案发后的一天,听到了克鲁家有两声枪响,枪响之后,他们看到了探长修顿和约翰逊,这可以证明这两位警察在克鲁家曾经开枪。
7、在修顿警长提供的证物描述中,对这枚弹壳的描写一直为“含有深蓝色火药腐蚀”,但在最后一次庭审中,警长将描述改成了黑褐色。这证明了那枚弹壳是警长自己埋下去的,埋下去的时候是“含有深蓝色火药腐蚀”,而后来被取证人员发现后,因为腐蚀变成了黑褐色。警长埋下的时候并不知道会产生腐蚀,这也间接证明了证物就是警长和助手栽赃。
8、当时被警长派去进行搜索,并发现子弹的探员,报告搜到弹壳后,警长并没有要求查看,而是直接让他们交给实验室,这很反常。
维瑟就这么巧妙的转移了目标,此时子弹的证据已经无足轻重了,本案的核心虽然没有变,还是为托马斯做无罪辩护,但重点变了,已经从验证证据链变成了托马斯被陷害。
既然这样,维瑟就接着提出,沉尸轮轴也是伪造的,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有目击证人看见的,整个打捞也是一直有跟踪的,那么怎么伪造呢?
维瑟不愧是老练的律师,他说,绑在被害者身上的当然是真的,我说的伪造是指,那个轮轴不是有三部分嘛,那剩下的两部分是警察扔到托马斯农场的,以此来陷害托马斯。
但有个问题,就是这个轮轴本来就是登记在托马斯名下的啊。
不过维瑟不管,他气势如虹的讲出了他的道理。
1、既然轮轴中已经有一个被绑在受害者身上了,那托马斯为啥不把剩下的藏起来,就放在自己家让人搜不是傻吗。
2、这个轮轴是修车换下的,这事的经办人是老托马斯和另一个儿子理查德托马斯,阿瑟托马斯没经手这事,他不知道家里还有个轮轴。
3、为啥警察约翰逊去搜索的时候,对被发现轮轴的仓库搜索了两次,第一次没发现,第二次就发现了,而且另外还有仓库,为啥老是搜这个,再说这个搜索也太容易了,没搜多久就搜到了。
4、警察是根据修车厂的记录找到了轮轴是托马斯家的,但托马斯家的人说,是修车厂的人告诉他们,已经给了他们所有被换下的零件,但是没有具体记录,那么那根被换下的轮轴,在修完车后,是否被带回了托马斯家呢,这是个疑问?根据记载修车的时候是1965年。
5、根据测试,在轮轴上发现的了机油,这种机油的最早的问世时间是1967年,但如果在1965年,那根轮轴已经被取下报废,那么谁会在两年之后去给一个没用的东西上机油呢。由此,维瑟认为修车厂说谎,那个轮轴并没有报废,他们将好的轮轴换下后,又装在了别的车上,托马斯家拿回的一堆换下的零件中,并没有轮轴。(但修车厂负责人不承认,但他提交给警察的签收单据已经在上一次被销毁,此事无法证明。)
6、维瑟找到了一张当时警察约翰逊手写的临时证物单,可单子上的证物与描述与农场里的现状并不符合。
那大家会问啊,那就去找约翰逊问问啊,可是约翰逊1978年去世了,就是作家出书的那一年。
是的,所以有人说这个案件的真凶是警察约翰逊。
因为如果警察栽赃论成立的话,他既有绑在被害者身上轮轴的剩余部分,还伪造了子弹、百叶窗射杀理论也是他提出的、托马斯的子弹也是被他搜到的,还有绑被害者的电线也是他搜到的,在证物房还查到了约翰逊进出的两次签名,他去世的时候正是案件要求重审的那年。
但是为啥呢?
如果说约翰逊后来的一系列行为是为了掩饰自己犯下的罪行,但是为什么犯罪呢?
克鲁夫妇去世最大的受益者是珍妮特的父亲,和约翰逊毫无关系,而且提出这个理论的人也无法证明约翰逊有动机。
随后,警察部门替约翰逊辩解,那个签名是伪造的,虽然有鉴定说是他本人的签字,但在证物房,如果不领取东西出来是不需要签字的,约翰逊没事干,干嘛要自己去证物房签字,又不领东西?是想告诉别人他进去干了点什么吗?
更搞的是,在后来的枪支鉴定中,还给出了阿瑟托马斯的枪不一定是案件的唯一用枪,不过他也被释放了,这个鉴定意义也就不大了。
在整个案件中,阿瑟托马斯是唯一与珍妮特有直接关系和厉害冲突的人,那把梳子的问题也并没有解释。
其次,即使说是栽赃,案件发生的时候是1970年,汽车的轮轴是1965年被换,那栽赃者还要找到托马斯家5年前换的滚轴,这个难度太大了。
按照律师所说,这个滚轴修车厂并没有给托马斯家,而是偷偷还给了其他车主,那么这个栽赃的人,怎么就知道那根滚轴在哪里,知道这个滚轴就是托马斯的家的。
如果是修车厂的人干的,那么他的枪从哪里来,至少没有任何证据查明他拥有该类枪支。
假如警察了伪造证据,那目的如果只是为了破案呢?
独立实验室里的证据为什么每次都有瑕疵,鉴定结果怎么总是反复?
凶手杀害了库鲁夫妇之后,为什么没有杀害房中的婴儿,婴儿是怎么安然度过那5天的?
而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很老练,现场没有弹壳和弹头遗留,那为什么他不取下克鲁夫妇身上遗留的弹头,要留下那么重要的证据?
案件最大的受益人珍妮特的父亲,在珍妮特的母亲去世之后,马上再婚,他再婚的时间是珍妮特被害前四个月。
但是他不可能同时拥有车轮轴和子弹还能陷害托马斯,如果是他,约翰逊的行为又怎么解释呢?
也有人提出:阿瑟托马斯如果不是凶手,那他在外地的兄弟会不会是凶手?
可如果是这样,警察完全可顺藤摸瓜,为什么孜孜不倦的跟阿瑟托马斯过不去?
而且老托马斯一直在为儿子奔走,如果是他其他儿子干的,这样不会连累他其他的儿子吗?
这个案子从铁案到翻案,关键人物就是律师维瑟。
虽然各种实验室为他翻案提供了一些证据,但是真正将证据串联起来的是维瑟的一系列推论。
虽然他的推论中也有很大的漏洞,但他目标并不是证明自己正确,他只要证明对方是错的就可以。
就这样,他东一下西一下,把证据链扯断了。
随后的畅销书作家又将案件的性质演化为对警察系统的质疑。
从而彻底改变了案件的本质。
总之,这个案件就这么就被搁置了,各种自相矛盾的证据和证词,就这么把案件一步步推到了悬案的位置。
虽然案件的遗孤切丽长大后要求案件重审,但也没有得到回复。
时间过得越久,破案的可能性就越小,毕竟很多当时涉案的人员都已经去世。
很多证物也都在一次一次近乎儿戏的开庭、审查、取证中丢失,只留下很多传说和揣测。
也许真像永远不会出现,也许在某一天一个偶然时机,真相会浮出水面,但那是什么时候,就不得而知了。
【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
网传梁海玲身材火辣,皮肤白皙,声音温柔动听,172cm的身高,45公斤的体重,被称为北京“天上人间”四大花魁之首,丝毫不逊于林志玲姐姐,足以让很多男人神魂颠倒。
1996年,梁海玲进入天上人间,到2005年近10年,2005年是天上人间最巅峰时期,第一花魁梁海玲在天上人间混得风生水起,身家上千万,却在2005年11月梁海玲被人发现惨死在自家公寓中,死因是遭人勒毙。一代名妓就此陨落!
那么梁海玲到底是被谁杀死的?
一、外界传闻,应该是梁海玲包养的两名情夫觊觎其财产,不满足每月2万元的工资。两人将梁海玲勒死,图谋巨额财产。
对此,知情人透露,据调查梁海玲身边确实有这样的男人,但网上传闻并不属实。警方还征集过线索却一直没有收获。
二、可能是有客户想独占梁海玲不成,痛下杀手!梁海玲并不是最漂亮的,但“会做人、会做事”。梁海玲的第一单“生意”来自一名台湾人,对方豪掷400万。
梁海玲这样的花魁难免会引起客人招蜂争风吃醋,财大气粗的嫖客们产生冲突,有人想独占花魁痛下杀手也说不定。
三、同行嫉妒暗害。梁海玲第一花魁的位置是多少在天上人间的女孩想得到的,10年天上人间竟然能有千万元的积蓄。树大招风,很可能因为风头太盛招人嫉妒引来杀身之祸!
15年过去了,北京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至今未告破,梁海玲的死因也就成了一个谜,没有人知道谜底。
谢谢问答的邀请,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
至今没有破解且鲜为人知的诡异案件有很多,今天我就来讲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现象——曼德拉效应,从中深度挖掘那些还不为人所知的案例。
“曼德拉效应”因南非总统曼德拉莫名其妙的“死而复生”而得名,很多人宣称曼德拉并不是死于2013年,而是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去世了。这种现象表现为一部分人对于历史的记忆与史实不符,但是相对应的证据又不足,很难进行科学研究。
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三个曼德拉效应分别是:曼德拉死亡的时间究竟是什么时候、思想者雕塑的手托着在额头上还是下巴上、大众车标的v、w是连续的还是断开的?向这样的例子网上面还有很多,大家有感兴趣的可以去了解并且回忆一下。
接下来我来说一个令我个人感到比较震惊的例子,大家应该都知道《神探狄仁杰》这部电视剧里面的狄仁杰和李元芳两个角色吧。由张子健扮演的李元芳和由梁冠华扮演的狄仁杰之间有一句非常经典的对白,曾经在网络上非常的火,那就是:“元芳,你怎么看?”
但是这句话现在竟然是无中生有的,梁冠华和张子健都宣称在电视剧里面根本就没有说过这句话,这完全是被网友恶搞的结果。不知道各位看观怎么看,你们认为电视剧里到底有没有这句话呢?
曼德拉效应如果是真是存在的,那无疑就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巨大的BUG,什么真实的?什么是虚构的?定义将会变得无比复杂,如今的世界观也将因此而崩溃。
有人认为2012年之所以不是所谓的世界末日,就是因为曼德拉效应改变了时间线,我们目前的人类世界得以躲避了世界末日的来临,而代价就是人类所感知到的时间将会过的越来越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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