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什么比较离奇的刑事案件?:有一件案子很离奇,但不是过程离奇,而是结果离奇,我一直觉得真凶另有其人(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就是2004年8月起甘肃张掖:-
有一件案子很离奇,但不是过程离奇,而是结果离奇,我一直觉得真凶另有其人(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就是2004年8月起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的几起恶性“掏肠杀人”事件。
第一件案子发生在8月12日晚23点
那天当地下着小雨,一位老汉经过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村中土路,隐约看到一个女孩躺在路旁边,出于好心(毕竟大半夜的还下着雨),老汉打算叫她起来。可是叫唤了几次对方没有反应,于是他走近了点准备伸手扶下女孩,这个时候老汉不小心踩到了一滩软软的、滑滑的东西…而且女孩的脖子上似乎有东西缠绕着?所以他准备拿出打火机照一下看个究竟,等掏出打火机看清楚了以后老汉被吓得魂飞魄散:缠在女孩脖子上的不是头发也不是绳索,而是一节动物的大肠(或小肠)样物体!
老汉慌忙惊叫着跑开并准备报警(那个时候老人没手机的),路上遇到了两个年轻人,三人又赶回事发现场去拿着电筒照了一下,血腥的一幕映入眼帘:女孩两腿被分开,肠子从下体流出,缠绕在脖子上,地上还有一部分就是刚才老汉踩过的那段肠子…
几人立即报案后警察来了,经过侦查发现女孩叫阿琳,19岁,就租住在案发现场旁边,被发现时已经死亡,没有受到抢劫也未被强奸,而且女孩家里穷,刚来这打工,交际面不广,平常也没有什么仇人。
第二件案子发生在2004年9月20日
受害人17岁女孩李某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东街一家牛肉面管做服务员,事发当日12点后准备打烊前突然尿急,可是因为害羞,所以没用老板娘的便盆方便,跑到了距离面馆附近几十米的公厕。没多久老板娘听到女孩惨叫,立即循着声音往公厕方向跑去,同时女孩的惨叫声也引起了其他路人的注意,于是大家便开始寻找,终于在距离公厕不远的住宅楼一层至二层楼梯间(我看庭审记录是说的在这个位置,所以老板一行人怎么找到的、找了多久我有点好奇)找到了已经昏死过去的李某。老板娘赶紧过去想要扶起女孩,可是当她伸手时也摸到一滩滑溜溜、软绵绵的东西,定睛一看,又是一节人体肠子状物体…而且就是从女孩下体流出!额,又是肠子被掏出……老板娘当即昏了过去。其他的路人赶紧报了警将两人送到医院。
女孩虽然抢救了过来,但是伤势很严重,原本应该有两米多的小肠断裂至不到一米,还有消化系统损伤,并且凶手从女孩的下体将手伸进,所以受害人下体撕裂严重。
根据调查,她和812案件受害人一样没有受到性侵、没有被抢劫,也是家庭条件较差刚来此地打工,平常也是风评良好没有任何仇人!
随后女孩清醒了,帮助警方回忆当时去上厕所,半路有人用胳膊和绳子勒住了她的脖子,她以为对方把自己当成了鬼,于是就求饶说自己不是鬼…可对方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勒紧她的脖子,强行将她拖行了几十米到被发现的居民楼处,在她神志不清的时候突然感到下体一阵撕裂的疼痛,于是就发出最后一丝力气喊了出来,然后又晕倒过去…因为天太黑,所以女孩只能确定对方是个成年男性,其他都一无所知。
40天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恶性事件,当地公安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警方联想起7月和8月也在当地发生的两起骚扰妇女案,7月24日凌晨第一起案件中妇女曹某在甘州区粮贸大厦附近一烤肉店旁不远处打电话的时候被嫌疑人勒住了脖子,由于自己老公就在不远处于是大声呼救,嫌疑人见有人跑来赶紧就溜了,曹某的丈夫也没能追上。两人回忆嫌疑人身材高大,并且喝了酒,操着一口本地口音。可是因为没有财产损失也没有受到太严重的伤害所以警方并没有重视。
而第二起案件发生在8月15日晚10点,也就是第一起“掏肠案”受害人死亡后第三天。甘州区马神庙街88号屋内一女子彭某在家中看电视,突然有人敲门说找人收账,可是彭某说不认识这人,不让对方进屋,但嫌疑人说不可能,于是便强行进屋搜查。转了一圈后发现的确找错地方了但还是不愿离开,因为他对彭某起了歹心……说彭某是“失足女”想要玷污她。彭某立即喊着房东的名字想要跑开,嫌疑人大怒一把拉过彭某打了几拳,彭某呼叫的声音更大了,嫌疑人见无法制服她就在其下体抓了一把后立即跑走。据回忆嫌疑人同样是喝了酒。
四起案件如果是一人所为那么只有彭某看清了对方长相,于是根据彭某描述画出了嫌疑人肖像,一位民警立即认出此人是有着多年案底住在甘肃省张掖市东湖小区——乔建国!
警方拿出乔建国的照片让彭某指认,她非常肯定当时的嫌疑人就是乔建国,而7月那起案件受害人夫妇觉得轮廓很像,但是不敢确定。
随后警方又走访了解到,第二起“掏肠案”发生当天有两人见到乔建国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并且手上有尘土和血迹。而且案发当场的居民楼住户回忆当时有一男一女在楼底下撕扯,以为是夫妻吵架因此没太在意。警方立即再次前往让其辨认后他们认为体态和乔建国很像。民警又找到了受害人李某,提供了众多嫌疑人照片让其挑选,李某挑选出来了五张,其中就有乔建国!
而乔建国在8月12日第一起“掏肠案”案发前在当地,案发后突然去了趟北京,9月2号返回,三天之后又去了趟北京,9月17日也就是第二起“掏肠案”前三天才回到张掖。所以,乔建国有重大嫌疑,当地警方立即下令实施抓捕行动。
乔建国是个瘾君子,家里有3个姐姐和1个哥哥,哥哥也是个瘾君子,他自己从18岁开始就曾3度入狱,案发同年的3月14日才出狱。
而在他出狱后(庭审记录是4月)就抢了一位按摩女何某的手机又主动归还,原因说是不想再坐牢了…所以警方担心他害怕再次被捕会反抗而伤及无辜于是决定不予强攻,在他家门口设置了5个监控点,一旦他出门就立即逮捕。乔建国毕竟入狱三次,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所以很快就发现了警方的部署,他将房门紧锁坚决不出来。
无奈,9月24日,警方以尿检为由想要诱骗他出来。但他也不傻,始终不开门,并且扬言谁想当英雄就上来,临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如果来硬的他就跳楼。
对峙了几天后,专案组让其母亲和女友劝他出来进行尿检,9月29日下午乔建国终于同意去尿检,但刚下楼就被埋伏的警察按倒。
警方立即对乔家进行了搜捕取证,同时继续在外围寻找证人、提取物证并对乔建国进行了审讯。然而他并不承认自己有做过那两起惨绝人寰的“掏肠案”!
“拒捕”(实际上也不能算拒捕,毕竟当时的理由只是去尿检)那是因为他真的吸了毒…怕又被强制送去戒毒,而自己即将和女友结婚并且准备在北京开个拉面馆,所以怎么可能同意尿检呢?
乔建国的母亲和女友也证实了这些事,其女友告诉民警他们去北京是商议拉面馆的事宜,找门面,第一次回来是想要找个拉面师傅,第二次回来是筹借资金,并不是因为躲避风头。他的母亲也告诉民警,乔建国那段时间除了北京、张掖两地跑以外还和姐姐们忙着一起准备婚礼,并且他就住在其姐姐家。
不过,在审讯中乔建国承认了两起案件,也就是袭击曹某和彭某。他坦言自己之所以袭击曹某是因为觉得她长得像那位按摩女,也就是前面说的抢了手机又主动归还那次(抢何某手机也是有原因的,在庭审中他交代,出狱后不久在洗头店就第一次遇到何某,两人因为价格原因吵了起来,所以这次抢手机是两人第二次遇到遂生歹意),原因是他已经将手机归还给对方了,可这人还是报了警…所以他就想要报复,那天喝了酒的乔建国在烧烤店旁看见正在打电话的曹某,误以为是之前的这个按摩女何某,所以就想对其进行报复,但是曹某大声呼救引来了自己的丈夫所以立即跑开了。
而袭击彭某当时确实是想去要账,可是走错了地,但他又感觉彭某像“失足女”,于是就出言挑衅,没想到彭某“不给面子”还打了他,所以一气之下才想教训对方。
但是没多久他却又全承认了,他向警方交代称8月11日第一起“掏肠案”案发前自己在甘州区北街什字附近转悠时见到了独自一人等朋友的阿琳,于是上前与其搭讪要求她做自己女朋友,还将自己坐牢三次的经历告诉对方,并要求阿琳在12日与他约会。因为担心受到纠缠,阿琳12日向自己打工的工厂请假,当天下午返回住处。
按约定时间没有等到阿琳的乔建国在大量酗酒后四处寻找阿琳,正巧在西关三区阿琳租住地附近遇到了她,于是跟随她进入宿舍并对她进行了训斥、辱骂,于10点将阿琳脱出宿舍外500米处的树林中将其掐晕,随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掏肠”…
9月20日凌晨,乔建国与朋友在甘州区某酒吧酗酒后回家途中遇到了准备上厕所的李某,此时他又将李某误认为是当初那个按摩女何某,于是尾随到厕所门口将其掐住,可是李某发出当地口音的呼救声让他意识到认错人了,但害怕她又报警,遂将其掐晕,拖到附近的居民楼中再次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掏肠”…
可就在2005年1月6日的庭审中,他翻供了!他只承认了三起骚扰妇女案(何某、曹某、彭某),阿琳和李某的“掏肠”案却拒不承认。他说是审问人员连续审了他7天导致情绪崩溃的情况下才“屈打成招”的…
同时乔建国的律师也认为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和证物能够证明是他做的,而且当时李某清醒后指认照片时也挑出了5张,他只是其中之一。更何况乔建国的证词本就不符合逻辑,所以他的律师认为乔建国是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才认的罪,也就是“屈打成招”的意思。
2005年8月18日,甘肃省张掖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的二审,乔建国还是不承认,但二审维持死刑。他有一次当庭上诉权利,庭审上他要求三审公开审理,说要死也要死得明白,也是给受害人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
三审改判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判的原因是确实没有直接证据…
案件的经过就是这样。我觉得真的很可能不是他,因为这件事确实很多疑点:
第一,也就是的确没有直接证据和证物;
第二,凶手的作案手法非常残忍,一定对女性有着极大的仇恨,具有极大的反社会心理。然而他就为了报复何某,两次认错人?而且认错了还有那么大的仇恨要用这种残忍的方式置对方于死地?
第三,杀害阿琳的证词有点太“随便”了吧…那么巧就在她家旁边遇到了?
第四,当时他已经有女朋友并且准备结婚,怎么会因为要求阿琳做自己女朋友且在她“爽约”后想着找到对方?
第五,以这种方式杀人,需要非常专业的人体结构知识吧?他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还坐了那么多年牢的人,哪来的那么专业知识?办案的法医都说了,即便是他自己都很难在那么短的时间迅速通过下体准确找到人体小肠;
第六,一审翻供的时候乔建国的辩护律师也指出来一点,侦查一卷P36-48(也就是阿琳案)上乔建国的供词中所描述的死者衣服和实际情况不符合;
第七,乔建国明显就是个色狼,在8月15日骚扰彭某的案件就可以看出,那为什么在8月12日有充分作案时间和条件的情况下没有对受害人实施任何性侵?这个特别不符合逻辑!
第八,他一个怕再次坐牢的人,一个即将结婚、开始新生活的人,当初归还手机时还说了:“不值得为了一部手机坐牢”,为什么却愿意为了更加“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而做出如此残忍的事呢(比如“掏肠”案二)?别告诉我真的是怕对方像何某一样报警,你第一次都抢劫了也没杀人啊?袭击彭某、曹某人家也呼救了啊?都跑了啊?为什么这一次李某同样呼救了他没跑反而还将受害人拖行到厕所附近的居民楼并试图杀害?
第九,有网友还发现,案件二面馆老板娘回忆在事发前发现三个鬼鬼祟祟的男子,遇到老板娘的时候还咳嗽了一声暗示有人;
第十,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2004年12月8日上午11时40分,乔建国的哥哥乔建民从自家住处7楼跳下身亡。据邻居说两兄弟长得很像,身高体态都很像,同时也有吸毒史,更重要的是警方去逮捕乔建国的那天他称其哥哥乔建民也在自己家中!两人就是因为聚众吸毒所以“拒捕”。而最终乔建国出来接受了尿检,可是他的哥哥却始终不愿意出来接受尿检!他为什么自杀?当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尿检?是知道自己有什么比吸毒更严重的事情害怕败露?
所以我有一种猜测,会不会凶手是他的哥哥乔建民!如果是他的哥哥,那么好像所有疑点都可以解释:
现在这一切都成了个谜……
我再补充一下,有评论说“假如他被抓之后没有再出现类似案件那他就是真凶了”。其实以这个作为论点是行不通的,因为不管你是激情杀人还是预谋杀人,有一个“真凶”在监狱都是最完美的犯罪!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要比南大案还完美!因此假如不是乔建国,那“外面的真凶”是一定不会再犯案的,即便要犯案也会采取不一样的手段!
有啊,名字叫作《孝子杀母案》。
话说清朝末年,在某县有个名叫黄菊秋的人。对待母亲非常孝顺。其妻周氏也很贤慧。但他母亲有些刻克,尽菅夫妻二人,如何孝顺,还是換不来母亲的欢心。其家有一婢女,善于体察主人的意图,深得其母的喜爱。
有一天周氐回娘家了,早晨起来,菊秋喊母亲起来吃饭,没有回音,快到中午时,他又到母亲房里,发现母亲己死在床上。
菊秋的舅舅闻迅,急忙赶来,查看后,认定是中毒死亡。于是告到县署,县令孙某勘验后,认定是婢女所为,婢女死不认帐,经一番拷打,被逼招认,不久有人到县署控告菊秋,说其不得母亲的欢心,因此杀死了母亲,並加罪于婢女,还说在菊秋房中发现物证。县令把上告人找来,原来告状人是菊秋的从弟甲某,听此,县令派人到菊秋家搜察,果然在其衣箱中发现了一包毒药。为此认定菊秋是杀人对象。菊秋听说,大呼冤枉,说再怎么说,那是我母亲,即使她有什么不是,我劝劝她也就罢了,怎能忍心去杀他呢?
县令听说认为有道理,只好把菊秋和那婢女关在狱中,另派人去侦察。
不久武昌起义爆发,清帝退位,来了个新县令叫刘楚香。此人精明干炼,明察秋毫。经翻阅此案文书,认为这菊秋确属冤枉。这孩子品行再不好,也不能去杀死母亲呀,何况还是公认的孝子呢?其次,如真是他杀死母亲,消灭痕迹还唯恐不及,怎能把毒药藏在自家的衣箱中呢?再说那个某甲怎知,菊秋家中一定藏有物证呢?你看这刘县令,思唯多么缜密。他思虑很久,终于想出了好办法。
他令差役到菊秋所在村里,请来一位老妇人。对外称这老妇人能掐会算,是个活佛,要把她请来破案,听此村民大吃一惊。
这老妇来役署后,知县喝退众人,单独与她对话,只随便聊天不涉及案情,如此谈话共进行了十多天,每天老妇回村。县令都派人暗中跟踪。有一天那跟踪老妇的人,果然把一人抓来县署。这人正是菊秋的从弟某甲。把他抓来后,县令问他,毒药在菊秋房中,你是怎么知道的?显然是你栽赃陷害。不关你事而替它人诉冤,是你有所企图,不告别人而告死者儿子,是你对他有仇恨。听此某甲面如土灰,只能如实招供。那究竟怎么回事呢?
原来某甲曾调戏过那个婢女,婢女没敢拒绝,二人勾搭成奸。不幸有一次正被菊秋撞见。菊秋因母亲喜爱这个婢女,故没声张。这甲某痛恨菊秋,想把毒药放在饼中,以便毒死他。那成想被菊秋母亲撞见,因肚中饥饿,把饼要来回家吃了,因肚疼,躺在床上,半夜死了。某甲知道后极为恐惧,急忙找机会把剩余的药,放到了菊秋的箱子里,后见婢女获罪,便到县署诬告菊秋,没想到反到暴露了自己。
可见为人处事,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可千万不能作呀?人在做天在看,这朗朗晴天,它能放过谁?
1. 新中国刑事第一大案,龙治民案
但凡看到过这个案件的正常人,都觉得看完觉得毛骨悚然。龙治民,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人。1983~1985年间,龙治民制造了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在自己家中连杀48人,并将尸体埋在自家院中,这48条性命仅换得573元。
他神志正常,无任何精神症状,反应敏捷,回答问题清楚,属聪明人,多次逃脱公安局的制裁。1983年—1985年,在陕西省商县各乡出现怪事。一些外地打工归来或者上城买东西的农民离奇失踪。到了1985年5月,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失踪者就有37人之多。在一次拿了受害人的领款条去领款时,被人发现,随即扭住龙治民,要带他去派出所,结果碰到另一伙也在寻找家人的人,两支寻人队伍交换情况,感到事情严重,把龙治民押往公安机关报案。结果龙治民心理素质超群,第一次公安局竟然放他走了,后公安局又觉得奇怪便去他家搜查,结果发现三个藏尸坑,藏尸48人,仅在1985年,龙治民就用各种手段骗人去他家帮忙,疯狂杀死了36人。杀人作案之后,龙治民跟平常一样,没有丝毫异常。案件一经披露,举国震惊。
2. 呼伦贝尔盟大屠杀
1983年6月16日,星期六。这本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却发生了一起血案,案子的由头是牙克石出名的一霸于洪杰,他多次公开表示“要干一番事业,要干得轰轰烈烈,不能白来人世一趟。要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于是他伙同七个有案底的年轻人,决定去干一票大的,在喝的东倒西歪之后,去红旗沟展开了疯狂屠杀,在6·16案件中,8名犯罪分子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作案时间里,残忍地杀死了27名无辜者,这27人中有75岁的老人,有2岁的婴儿,男性19人,女性8人,并有多名女青年被性侵害。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
3.黑龙江讷河案
1991年11月,黑龙江省讷河市破获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杀人、抢劫、强奸案。以贾文革、徐丽霞等五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强奸、凶杀、抢劫,在1990年7月至1991年8月间疯狂作案,先后杀害42人。该团伙将20多名青年妇女杀死后把尸体藏入地窖;还将外地农民,推销员刘启鹏、王文斌等22人(其中有妇女3人)骗到家中,用喷射麻醉剂、注射过量安眠剂、绳勒、刀刺、斧砍等手段将他们杀死;还将农民孙成民勒死,剖腹,挖出心肝,煮熟吃掉,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该团伙4名主犯已于1992年1月9日被依法处决。
4.1994年广州“雨夜屠夫”系列案
1990年2月至1994年9月,广州市连续发生了19宗强奸杀害女青年案件,其中有18宗碎尸抛尸于野外的案件。这是建国以来,广东省从未有过的,在全国也实属罕见。国内外传媒大加报道,互相炒作,广州市区“魔鬼杀人”谣言四起。
广东省公安机关因此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根据现场勘查分析,死者均为年轻的女性,推测多为外地来广州的女青年,其中有些可能是暗娼。死者均被扼颈勒颈窒息死亡。大部分尸体用大小相近的麻袋包装,用小四轮货车运载,抛尸地点多为偏静的路旁或就近的垃圾堆里。案犯的杀人手段,包装尸体用的物品,弃置的方法等都十分相似。1994年9月19日上午8时,海珠区公安分新窖镇派出所所长陆广容接待外省女青年黄艳红的报案,称她昨天晚上12时,在火车站被一名男子骗劫,被抢走手袋并险遭扼杀。
陆所长迅速出动,在发案地区认真排查,最后把视线落在犯罪嫌疑人罗树标的身上,经黄艳红辩认确定无疑后,立即将犯罪嫌疑人罗树标抓获,并对罗树标家中进行搜查。在罗树标家中除搜出被劫的手袋外,还发现其床铺上放着一堆女性的衣物,床头柜内还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内裤和乳罩,经进一步勘查、审讯,证实罗树标就是系列奸杀抛尸案的作案嫌疑人。至此经历4年半,1643个日日夜夜,奸杀女青年的狂魔罗树标终于落入了法网。经审讯,根据罗树标的交代及技术痕迹和法医鉴定,确认罗树标作案19宗,杀死女青年18人。
5.甘肃省白银市连环杀人案
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是指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中国甘肃省白银市有9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凶手专挑红衣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具极强的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在白银长期居住,有较严重的性变态心理,或者生理缺陷,特别是具有性功能间歇性障碍症,对女性怀有仇恨心态。
并且根据调查发现,该嫌疑人在白银市区有独居条件,还与内蒙古包头市有一定的联系,其性格特征基本趋向于内向、抑郁、冷漠,不善交际,孤僻不合群,做事极有耐心,并且具有非常明显的双重性人格,做事隐蔽性极强。 嫌疑人作案时多选择青年女性为目标,强奸后杀害,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作案手段多采取尾随、敲门等手段入室行凶,手段极其残忍。这起案件终于在今年破获,再一起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发生在新疆呼图壁县芳草湖农场的一起杀人案十分蹊跷,据我所知,至今未破案。
事情发生在1971年春节,死者是农场老中医刘老先生和他的老伴。
老人住在当时总场家属院靠后面的一处平房,里外两间。因年事已高,老两口独居,子女们分别住在别处。
大年初三,有一年轻人去老人家拜年,但见房门紧闭,窗上玻璃上结满了厚厚的冰。敲门无人回应,且房门在里面顶死。适有旁人路过询之,邻居亦奇怪说几天没见老人出门,也无人来拜年,今已是初三,难不是煤气中毒?当时已围了数人,齐声道,平时大娘为人和善,邻里互有照顾,今天他家亲人不在,老人或有什么不好的,我们理应照看。于是几家男人一齐用力,终把房门撬开,只见地上有水已然结冰,屋内冷森森,阴惨惨一股冷气,外屋无人,里外屋门敞开着。众人向里屋一看,老两口头朝外躺在床上,盖着被子,近前看时,已是故去多时。众人此时全部傻眼,于是赶紧报警,人们一齐退出。总场保卫科封锁现场,静待警察到来。
大家一定奇怪,老人有儿有女,为何大年初三,竟不来父母家拜年,反倒是邻居先发现了?原来这刘老先生为人苛刻,虽然老先生家世代中医,多有积攒,虽经文革几次抄家,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坊间仍然有传闻,老人还有不少存货。却对待子女并不十分慈爱,竟舍不得给生病的女儿借钱,对儿子家也少有资助。故老人与儿女之间早有积怨。内中详情,以后警察破案之时,自然会问个明明白白。
我说个清朝的吧
在清朝咸丰年间,四川合州城有一户世代行医的鞠姓人家,父子二人都娶了一房远近闻名的美女为妻。而且令人欣慰的是,婆媳二人关系融洽,也因此,一家人过得极为幸福。不过,漂亮的老婆最终却成为了离奇案件的关键。
鞠氏父子世代行医,由于为人品性善良,且从不恃技要挟病人,因此,在当地非常受人尊敬。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咸丰某年秋天的深夜,鞠氏父子突然浑身的倒在了自家的门口,当被人们发现他们的时候,父子二人已经双双毙命。 发生了人命关天的事情,鞠氏父子的遗孀必然会选择报官。
于是,鞠家的婆婆向氏,以及儿媳妇儿周氏选择倒县衙鸣冤。不过,由于县衙对这件事毫无头绪,因此,一时半会儿根本破不了案,官府方面则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时间长了,向氏看到县衙不作为,于是把案件反应到了府衙。重庆知府杜光远了解情况后,给合州知州荣雨田下了命令,让其在一个月之内破案。
这个合州知州荣雨田是个纨绔子弟,官都是买来的,因此面对知府的命令,更是手足无措。无奈之下,县衙里的幕僚为雨荣田推荐了陈老伦。这个人是县衙的刑房书吏,虽然仅仅三十来岁,但为人极为奸滑狡诈,城府颇深。 雨荣田觉得大家推荐的这个人可以,于是就找来了陈老伦,并且许诺给陈老伦,只要没够破案,赏银五百两,而且以后会在职务上尽量提升。 陈老伦听后,两眼放光,满口应许,并许下承诺,最迟两个月,定当结案。
许下承诺的第二天,陈老伦来到了位于合州七涧桥的鞠家询问情况,出来迎接的是婆婆向氏。向氏虽然已经年过四旬,但由于天生丽质且生活幸福,因此,看样子不过三十多岁。 之后,陈老伦询问了向氏当天的情况,以及鞠氏父子和周围乡亲们的关系,得知鞠家并没有仇家后,又准备询问周氏。
之后,儿媳妇周氏也从内房中走了出来,让陈老伦诧异的是,这个周氏更是美人中的美人,一下子就把自己吸引住了。 回过神来之后,陈老伦开始询问和案情有关的事情,但一番交谈之后,陈老伦也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之后便起身离开了。
陈老伦设下密谋 第三天,陈老伦回到县衙找到雨荣田,说案情有了初步的推断,并向雨荣田汇报说:“命案一般都是财杀、仇杀和情杀,但我经过明查暗访,鞠氏父子生活并不宽裕,而且为人和善,因此可以排除财杀和仇杀,因此很有可能是情杀。
而且,向氏美艳,很有可能嫌弃鞠家生活清苦,已经有了奸夫,所以,很有可能是向氏的奸夫杀害了鞠家父子。
” 听了陈老伦的一番说辞,雨荣田瞬间觉得案件即将告破,甚至准备将向氏缉拿,然后审讯。 不过陈老伦却说现在没有确凿证据,不能打草惊蛇,因此请雨荣田允许自己便宜行事,定能查个水落石出。 雨荣田没有主见,但又急于破案,于是决定全听陈老伦的。
又过了一天,陈老伦请了一个在合州城里卖花的孙妈妈做媒,到了鞠家求婚。孙妈妈和向氏非常熟络,因此向氏和孙妈妈无所不谈。两人聊的兴起,孙妈妈突然提到了周氏,说周氏年轻守寡,而且没有儿子,为何不找个人嫁了,一来可以减少家庭开支,二来还可以得到点聘金,好在衙门活动。
听了这话,向氏也觉得有理。 正在向氏沉思的时候,孙妈妈说出了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为陈老伦说亲,并说衙门有人好办事,周氏嫁给了陈老伦后,陈老伦怎么可能不为鞠氏父子的命案上心呢?
听了这番话,向氏最终答应了这件事,在征求了周氏的意见后,同意将周氏嫁给陈老伦。 周氏嫁给陈老伦后,过了一个月,陈老伦突然无精打采的回到了家。之后,周氏询问陈老伦原因。 陈老伦说知府下令,如果鞠氏父子案件再破不了,就先砍了我。周氏听到这话,哭的是一塌糊涂,生怕自己再做了寡妇。
看到这儿,陈老伦突然说话:“其实,案件已经查清楚了,我只是不敢给你说。” 周氏:“你我夫妻二人生死与共,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陈老伦:“实际上是你婆婆向氏勾引奸夫,两人合谋杀死了鞠氏父子。” 周氏听到这句话怎么也不信,并且说自己婆婆规规矩矩,稳重贤惠,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陈老伦一口咬定,并且说通奸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让周氏得知呢? 周氏听到陈老伦的说辞后,一时没有了后话。 陈老伦看到这儿说,我有办法保住你的婆婆,那就是先保住我的官职,之后再通过关系把你婆婆向氏给放出来。但在这期间,你必须要听我的安排。 周氏此时六神无主,只听陈老伦说可以保证婆婆安全,因此决定完全听陈老伦的安排。
向氏蒙冤受难 过了几天,向氏又来到县衙鸣冤。 此时,雨荣田一反常态,面对申冤的向氏厉声斥责:“大胆向氏,你竟然依仗自己有点姿色,勾引他人,罪不容诛。” 向氏此时一头雾水,根本不清楚是什么状况,紧接着,雨荣田又宣布带奸夫。 奸夫进入大堂后,说自己叫金六,和向氏有私情两年,因为被鞠氏父子怀疑,因此和向氏密谋,最终杀了鞠氏父子。
听到这儿,向氏大喊冤枉,说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再说,如果自己有私情,儿媳妇儿周氏也不可能不知道。但向氏不知道的是,周氏被带上大堂后,也声称向氏和眼前这个叫金六的人通奸。 听了儿媳妇儿的话,向氏瞬间晕厥,等到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定罪。 水落石出 向氏被定罪后,她的弟弟根本就不信自己的姐姐与人通奸。
因此向氏的弟弟让自己的女儿向菊花为其申冤。 向菊花和姑姑向氏感情深厚,听说姑姑蒙冤受屈后,义愤填膺,许下诺言,即便是到京城告御状,也要为姑姑洗刷冤屈。 为此,向菊花带着状子一层一层的上告,但因为陈老伦和雨荣田的打点,整个四川竟然没有一人理睬她。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向菊花还是等来了希望。
她等到了四川总督黄宗汉上任。 当时,黄宗汉刚到四川,听说四川地区吏治腐败,官员沆瀣一气,因此有意整顿地方吏治。 恰好,向菊花拦轿喊冤。 经过一番了解,黄宗汉知道了这件事牵连广大,错综复杂,因此派人明查暗访,最终理清了来龙去脉。 原来,向氏所谓的奸夫,是陈老伦等人抓来的强奸犯,因为受到了陈老伦等人的指使,因此诬陷向氏。
而黄宗汉升堂审讯当天,命令相关官员全部到场,周氏和陈老伦也被提审。当时,陈老伦和周氏依然坚持串通好的口供,因此被当场揭穿。 之后,黄宗汉命人带出了凶手。 原来,黄宗汉收到向菊花的状子后,便命人探查,经过多日的明察暗访,黄宗汉知道了真正杀害鞠氏父子的是一名叫做陈龙的人。
案发当天晚上,这名叫做陈龙的人因为在赌场输光了盘缠,在经过鞠氏父子的药店时心生歹意,进门抢了几吊钱后撒腿就跑,结果被鞠氏父子紧追不舍。然后,陈龙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然后将父子二人杀害。
之后,陈龙拿出凶器,供认不讳。 案件大白,陈龙、周氏被判处死刑,陈老伦判处凌迟,雨荣田斩监候,重庆知府杜光远革职流放云南,四川按察使卢道恩受贿渎职,革去职务,其余受贿、包庇人员依法论处。 这件事可谓一波三折,也幸好黄宗汉有意整顿四川吏治。
事件毕竟是清朝的年代久远,故事的真实性有待考证。
最离奇的莫过于先后换过8任警察局长,包括著名华人神探李昌钰在內上百位侦探参与调查,历经28年才告破,至今依然有人怀疑凶手只是顶包的"白银连环杀人案"。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1988年至2002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5、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年仅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被害于其该局计量所4楼414号家中(简称98.7.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6、1998年11月30日11时许,家住白银区东山路59-6-4号的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家中被害(简称98.11.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7、2000年11月20日11时许,28岁的白银棉纺厂女工罗某在该厂平房家属区自己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8、2001年5月22日9时许,家住白银区水川路28-1-12号的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奸”。
9、2002年2月9日下午1时许,住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的三楼长包房客户朱某在自己的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被害时25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
"白银案"凶手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2004年,公安部将此案命名"805专案",白银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详细案情,并悬赏20万人民币,希望能够取得线索。
因为该案性质太过恶劣,甘肃省公安厅决定派人督办,还请来了各地的专家。被称为'神探'的李昌钰也研究过。 一开始,警方锁定的是有过案底和劣迹的男性,出生在1958年至1975年之间。
他们总结了嫌疑人可能的7点特征,包括性变态、性格孤僻、独处一室、行动敏捷、心理素质好等。 他们还发现,作案前,高承勇似乎习惯先在附近厕所观察,再去行凶;而受害的女性,大多都长得漂亮。
1998年左右,白银开始大规模采集指纹和dna。但由于当时技术落后,DNA只能保存血样、检验血型,甚至连比对指纹都是靠刑警拿着放大镜看。破案需要的足迹、痕迹、指纹、DNA,要什么有什么,但就是是破不了。
此时的白银,整个城市人心惶惶,草木皆兵。高中生不再上晚自习,女孩子们不敢穿漂亮的衣服。 白银几乎调动所有警察、武警、治安警甚至社区大妈,三班倒值班,24小时不间断巡逻所有大街小巷。 不仅全市所有城市户籍的男性,连进城做建筑工的农民工、车站来往的乘客,全部都采集了指纹。
人们常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在之后的一起行贿案件中,警方按照惯例将犯罪嫌疑人高某DNA录入数据库中,并将它与当年命案现场留下的痕迹相比对,结果发现高氏家族的成员高承勇高度吻合。
2016年8月26日,办案刑警根据线索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犯罪嫌疑人高承勇抓获。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11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历经28年的"白银案"告破。
等待破案期间,该案的第一任经办负责人刘海平因癌症去世,第二任负责人张国孝心脏病突发去世。第三、四任负责人已经调离,他们带着刑警们奋战多年。 当年年轻的办案民警,也已经白发苍苍。
人们猜测中凶手一定很孤独、很变态,或者是受到了某种不公平经历,从而报复社会。
然而,事实是凶手只是一个普通人,亲戚、朋友都认为是警方搞错了,因为在他们眼里,高承勇是一个和善、待人谦和、父慈子孝,有着和睦的家庭的好人。沒有做案动机,且在庭审宣判死刑时也是异常平静。种种因素下, 有人在"白银案"告破后,怀疑高承勇并不是真正的凶手,只是出来顶包的。
不过在我看来,凶手做案多起,留下大量指纹线索,数据是不会撒谎的。而且魔鬼可以没有獠牙,普通人的双手也可以让人窒息;拦路虎也许有它认为是天底下最善良的意图,但它始终是拦路虎。
如果将世界上悬而未决的著名案件进行简单的分类,"白银案"破案前,离奇程度和残忍度可以与“开膛手杰克”、“十二宫杀手”、“华城连环杀人案”一起归为世界四大连环杀人悬案。
假如沒有DNA数据库的建立,假如沒有凶手亲属因违法违纪导致DNA被录入,使得比对成为可能,那么"白银案"的告破,可能仍将是未知数。
但是天网恢恢,人生哪来那么多假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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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今日说法》有一集讲的是弟弟被杀托梦给姐姐,姐姐根据梦境找到弟弟尸体,这个我觉得是比较离奇的,大概内容就是2008年夏天,在吉林省长白山市,女子张燕来到派出所,说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弟弟被害,埋在了铁道边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警方根据她的叙述,在其指引下果然挖出了其弟的尸体。警方曾一度怀疑姐姐是凶手或同犯,肯定参与了弟弟的被害案。尽管警方最终查明了案情,逮捕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我这边有一个做生意的雇了辆车去拉货,俩人还是邻居,这个雇主带了货款,夜晚跑车怕困就喝浓茶水,吃饭的时候司机见财起意给浓茶水里下安眠药,把雇主药死了拿了钱又把尸体拉回去埋在自己家后院,跟人老婆撒谎说这个雇主拿钱带小三跑了,然而雇主老婆做梦梦见自家老公在邻居院子土里,非要报警,结果真的在院子里挖到了尸体,
最离奇的要属“西安宝马彩票事件”了,这个案件被西安电视台拍成了电视剧《西安宝马案》。
为什么说它影响那么大?因为它揭示了中国彩票的冰山一角……
一 、故事发生于2004年
3月25日下午4时许,农村小伙刘亮爬上西安市体彩销售处门口的广告牌,威胁要自杀。
为什么要自杀?原来,体彩中心刚刚通知他,前两天他所中的彩票作废了,一分钱也得不到。
并且,体彩中心告他伪造彩票,已送交国家体彩中心鉴定,证据确凿后要负刑事责任。
刘亮中的又是什么奖?
陕西省即开型体育彩票特等奖--1辆宝马车和12万现金,总价值60万元
知道自己不但没有了宝马车,还要背上莫须有的罪名,刘亮准备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是,农民一个,想要反抗,何其艰难!
二 、两天前
3月23日上午,17岁的刘亮来到西安市东安街的体彩销售现场。
彩票主办方租下一块空地,将奖品(主要是汽车、摩托车)摆在主席台上,引诱老百姓来买。
刮开后的图案如果与中奖图案一致,就可当场领走奖品。
刘亮也买了10块钱彩票,刮开其中一张,赫然出现“草花K”的图案,这意味着他中了一等奖,有机会上台进行第二轮抽奖。
如果再中,就能得到特等奖宝马车1辆和12万元现金。
刘亮被请到主席台上,工作人员拿出标着1、2、9、10四个信封让他挑选。
刘亮挑了9。在公证处人员的监督下,刘亮从9号信封中抽出一张纸,上面写着“宝马”!
中了特等奖!刘亮戴上大红花,随着女模特坐上轿车,在西安市巡游三个小时。
三 、乐极生悲,噩耗传来
接到主办方电话,刘亮一怒之下爬上广告牌,威胁自杀。
此举瞬间引起全社会关注,西安老百姓众说纷纭,怀疑体彩中心作假。
体彩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国家体彩管理中心鉴定,刘亮所持的“草花K”系由“草花2”涂改而成,系假彩票,此次中奖结果作废。
刘亮回答说,体彩中心手中的“假彩票”不是当初购买的那张。
另一边,陕西省体彩中心主任贾安庆接受《焦点访谈》采访,表示已经报案。
并且“以人头担保体彩中心没做假。刘亮所持中奖彩票是假的,不管是他作假还是别人作假,他拿这张假彩票领奖,是诈骗行为。我奉劝当事人尽快投案自首。另外,一些律师想出名,为刘亮辩护,最终会身败名裂的。”。
(陕西省体彩中心原主任贾安庆)
接到报案后,西安警方决定找负责此次彩票销售的孙承贵了解情况。
但让警方尴尬的是,了解完情况之后,孙承贵竟然失踪了。与此同时,宝马彩票事件不断发酵,刘亮身边聚集了一个律师团队,对他进行法律支持。
央视调查结果是,西安彩票早就承包给了杨永明。之前他长期为陕西省体彩中心提供中奖奖品,通过这一层关系和陕西省体彩中心上下都混熟了。
1997年开始,他开始承包陕西地区彩票发售工作,孙承贵是他的手下。
(杨永明)
四 、4月下旬,西安警方彻查彩票销售,问题丛生
此次开奖共销售彩票1700万元,产生4位宝马大奖得主,分别是:
3月20日中奖的四川人杨小兵
3月22日中奖的陕西汉中人刘晓莉
3月23日中奖的刘亮
3月24日中奖的河南宜阳人
经警方核查,杨小兵身份信息与户口信息完全不符,而王军的身份证号少了一位,两人所留联系电话都是空号。
唯独刘晓莉确有其人,警方调取了她的通话记录,发现一个惊人的情况:中奖前,刘晓莉与孙承贵有大量的通信。
但是刘晓莉坚称自己凭运气中彩票,对其他事一无所知,更没听说过孙承贵。
直到警方拿出她与孙承贵的通话记录,这下她才说出真相。
原来她通过表妹和孙承贵相识,孙承贵出2000块,请她到西安“做个宣传”,并提前替她准备好了“草花K”。
刘小莉就是凭着这张“草花K”进入第二轮抽奖,并在孙承贵的暗示下挑选了藏有“宝马”字样的信封,从而中了特等奖。
当期除了刘亮,其他所有特等奖得主都是“托儿”,所有拖只有刘晓莉傻到留下真实的身份证号。
警方立即逮捕了杨永明。经审讯得知,整个彩票发售就是一场精心筹划的骗局。
首先,孙承贵将“草花K”交给“托儿”,让他们进入二次抽奖环节,再暗示“托儿”去抽有宝马字条的信封。
其他中奖者登台时,拿出的都是没奖的信封,怎么也抽不走宝马。
如此一来,“托儿”次次中奖,其他人总是中奖不了。
但是,当天偏偏出了篓子,孙承贵拿错了,又恰恰被被刘亮抽中,意外中了宝马。
五 、搞清事情经过后,西安警方抓了孙承贵。
但杨、孙两人依然坚持认为刘亮是个骗子,说那天的确有张“草花K”是伪造!
原来,在意外送出宝马后,杨、孙两人愤愤不平,核实后发现有一张\"草花K\"是假的。
当天,所有中了“草花K”的人,只有刘亮没有留下指纹,杨、孙两人认为刘亮一定是做贼心虚,不如诈他一下,逼他放弃宝马和奖金。
警方认为杨、孙两人说法有一定可信性,继续调查假“草花K”的来历,经过逐一排查,发现当天中奖的刘先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3日,刘先魁和黄四清被捕归案。经过审讯,刘先魁和邻居黄四清听说彩票可以中宝马,伪造了“草花K”,骗过了孙承贵。
孙承贵核对彩票时才发现假彩票,与杨永明商量后怀疑是刘亮所为,这才引发了其后一系列事件。
陕西省体彩中心主任贾安庆之前拿了杨永明好处,所以才敢以“以人头担保”,笑话闹上了《焦点访谈》。
整个事件离奇之处在于:
如果不是杨永明操作失误,拿错信封,刘亮就只能中个普通一等奖回家,这起弊案就不会揭开了。如果刘亮运气不好,没抽中宝马,这起弊案也就不会揭开了。
如果不是刘先魁和黄四清持假彩票兑奖,留下指纹。杨永明和孙承贵就不会发现假彩票,从而猜测刘亮是骗子,进而串通体彩中心。如果杨、孙认栽,忍痛交出一辆宝马,这起弊案也就不会被揭开了。
如果刘亮不是采用极端方式吸引公众注意,这起弊案也就不会被揭开了。如果不是央视记者亲临……正是诸多巧合赶到一起,这才促使“西安宝马彩票案”浮出水面。
五:结局
6月4日,陕西省体彩中心宣布刘亮所中特等奖真实有效,并向刘亮补发了宝马车和奖金。
6月上旬,陕西省体彩中心有关领导及公证处人员相继被刑拘。
杨永明被判有期徒刑19年,孙承贵被判有期徒刑17年。
陕西省体彩中心主任贾安庆受贿13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陕西省体彩中心副主任张永民受贿3万元,被判有期徒刑7年。
西安市体彩中心负责人樊宏受贿9.4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刘先魁和黄四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4年、3年。
公证人员董萍因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刘晓莉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比如充满悬疑的“河北吃妻扒皮案”,图片过于血腥,不方便放。廊坊一男子是屠夫,他在村里是第二恶霸,结果回家发现妻子和第一恶霸有染,将自己妻子杀死后将死尸剥皮,碎尸。将内脏掏出后一起在锅里放佐料炖好,自己只吃了妻子的心脏。
将肠子等喂了自家狼狗,又将炖好的肉分送给很多邻居食用,还给自己岳母送了一份!过了几天他给自己岳母打电话问老太太女儿的肉味道怎么样!这才有人报案!多家邻居都已经将炖肉吃没了,只有一家没有吃的,知道后连自家冰箱一起砸了。。。
其实这个事件不是新闻,很早就有,似乎隔几年就被翻起一次。有迹可循的是,2015,2013,2012,2007这四年在新闻上都曾被提起。从网上来看,最早提及此事的是在2007年,据说,案件发生于2007年10月。
然而,对于此案,没看到任何正式新闻媒体的报道。尸体只是道具?只是以讹传讹的传说?还是案件太过凶残?
那么来看一下2007年有关此事的一些说法,下面这段是2007年12月某论坛发布的。
据网友透露,有一起真实的案件发生在河北廊坊,目前这起案件已经到了起诉阶段,但是没有向媒体公开,因为案件的性质非常恶劣。经过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本村第二恶霸)是个二婚,有一个儿子(前妻生的)早就进了监狱。
有一天他发现老婆正和本村第一恶霸偷情,他就说你待着,我走;第一恶霸说是你家,还是我走。可是过了好多天,他的妻子不见了,就有人报警了。原来他把妻子给煮了,肉给吃了,心肝肺送给邻居喂狗了。警方问他人肉什么味道啊?他说像牛肉一样的味道。
在十月底的时候我们这里出了个很牛的案子——我这里是全互联网的独家爆料啊——十八禁啊,像“小我”那样九七年之后出生的就不要在往下看了!
有一个人(由于比较劲爆,时间、地点、人物我都不提了啊),刑满释放,发现自己的妻子在他入狱期间有了外遇。他想自己身陷囹圄,妻子空房难守,也情有可原,就劝妻子从此断绝与那人的关系,他对此事也既往不咎。可是妻子依然和那男人来往,也不避讳这个丈夫,还把那个男人带到家里来,并要求自己的丈夫躲出去。想想当初西门大官人和金莲小姐的紫石街往事,真是仁至义尽啊,人家至少是很避讳武大的。
这个人实在气不过,就把他的妻子杀了。其实这只是个普通的情杀案,见得太多了,如没有一下的发展根本对我构不成触动。这个丈夫和樊哙一样,是个狗屠出身,有一手扒皮的好本领。他将自己妻子的皮扒了下来,并且将脏器割了下来,做了些溜肝尖、光棍肺片(把妻子做了,自然不能叫夫妻肺片了)什么的自己下酒了。剩下的一些脏器给自己家的大黄、老黑们打牙祭了。现在总听说谁谁谁被炒了,这位“寂寞居家美少妇”是真正的被炒了。
不但如此,远亲不如近邻,这位高人什么事情还都想着街里街坊的,他将妻子身上的肉剔下来,分成数份谎称牛肉送给邻居了。各位,现在肉价多高啊,老百姓哪里买得起肉啊,看到有人送肉来,大家自然非常高兴的收下了。
后来美少妇的娘家人发现她不见了,报了警,我们才破获此案。案发时,有些肉早已经下了邻居的肚子了,还有一些在冰箱里搁着。都说吃人啥的,只是在史书的字里行间看到过(《狂人日记》意),真事还真没看见过,案发时我蒙了好几天,说实话触动是比较大的,后来恶心了一个月,没写出字来,博客也就荒废了一个月。
这个案子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不过一个月来我静观了一下媒体的动作,结果是没有动作,比廊坊6.23杀人案新闻的铺天盖地差远了,难道现在吃人不算什么事了?从理论上讲,这是一桩由婚外情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婚外情也是社会顽疾之一。人的思想也许一生不变,也许瞬息万变,在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合力作用。对每个人,不可能强求一生保持一场婚姻不变,大家在任何时候都有选择的自由,不过还是应该在道德与法律的框架下运作,过不下去就离婚不是很好吗?何必非要当众羞辱配偶呢?又何必非要一饱口福呢?
廊坊梨园村属廊坊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管辖。有记者与开发区分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网上所曝出的事件,已经是十年前的案子了,不过对于案子的具体细节,和网上流出图片的真伪等相关情况,警方暂时不对外作出任何回应。
血腥离奇,只想说,结婚要慎重选择对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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