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的这个问题,不同地域情况是不一样的。例如我们老家是这样的:在原来生产队变为村民组后,当时是按一户一宅分配的,最后又根据人口分得规定的自留地,当然自留地是离住宅最近的地块,实际上就是以后的宅基地。当有些需要分户如儿子娶媳妇需要宅基地,就在自已的自留地上建了房,成了宅基地,儿子多的没有空闲宅基地时,就把别人的自留地,通过有偿转让变成自己的宅基地。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就审请不到宅基地了,只能通过有偿转让那些农户搬进城市或只有女儿户女儿已出嫁的空闲宅基地了,但必须在本村民组内进行有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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