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取消购房落户限制,济南落户口新政策2017。根据济南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济南市购房落户条件为 : 居住就业落户。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持有居住证并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法稳定住所要包含以下证明: 1、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 2、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或安置协议; 3、判决书或公证书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 4、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分配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合法有效使用权证明; 5、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等。 6、租赁房屋,需提供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协议证明等,本条特指在迁入鼓励落户区域和放开落户区域,在租货房屋落户需提供的证明。
购房落户不包括地下室、车库。对有共同产权的商品住房,如共同产权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只允许一人落户;如共同产权人为本市常住人口而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不能在安购房落户落户济南。
购房落户条件办理流程 满足以上条件,入户人到购房所在地区公安分局申请——市局审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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